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上会事务所是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并成为
全国第一批具有上市公司、证券、金融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98年12月按照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
2013年12月,上海上会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2025年末,上会事务所拥有合伙人113名、注册会计师55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91名,是国内最具综合实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叶辉,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上会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华媒控股(000607),浪潮软件(600756),达刚控股(300103)。
签字注册会计师:单志艳,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3年开始在上会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共签署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江燕,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起开始在上会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上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及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上会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的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
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及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经审计,上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同时,上会出具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五、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上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9月1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上会为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5年11月18日,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及上会召开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对年度审计的总体审计策略包括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影响审计业务的重要因素、人员安排等进行沟通。
(三)上会出具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及2025年内控审计报告
初步审计意见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上会就2025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2025年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执行有效性进行了沟通。
(四)2026年4月1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职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