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上会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近一年上会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上会事务所是财政部在上海试点成立的全国第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并成为全
国第一批具有上市公司、证券、金融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1998年12月按
照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制的会计师事务所。2013年
12月,上海上会事务所有限公司改制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2025年末,上会事务所拥有合伙人113名、注册会计师55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91名,是国内最具综合实力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二、执业记录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叶辉,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上会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华媒控股(000607),浪潮软件(600756),达刚
控股(300103)。
签字注册会计师:单志艳,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23年开始在上会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最近3年共签署0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江燕,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6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起开始在上会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最近3年复核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上会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以及内控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四、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上会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的相关要求,审计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
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及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上会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
经审计,上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5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同时,上会出具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五、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上会已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0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六、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上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上会在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