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6证券简称:元祖股份公告编号:2025-044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关联交易并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追认关联交易并追加预计日常关
联交易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对关联人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关联交易并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追认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追加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管理所需,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关联交易并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勇先生、孙勇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二)追认关联交易的发生情况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2025年预计金额本次追认金额
刘翠水控制的加盟店0696.31
孙勇控制的加盟店0411.25
向关联人销售季鸿进控制的加盟店0217.34产品和服务
陈亚芳控制的加盟店0342.89
小计01667.79
刘翠水控制的加盟店0586.18
孙勇控制的加盟店0507.00
向关联人销售季鸿进控制的加盟店0116.41卡券
陈亚芳控制的加盟店0223.49
小计01433.08
刘翠水控制的加盟店08.97
孙勇控制的加盟店02.75
接受关联人提季鸿进控制的加盟店012.32供的劳务
陈亚芳控制的加盟店00.88
小计024.92
合计-03125.79
(三)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本年年初至披露日本次追加上年实际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与关联人累计已发预计金额发生金额生的交易金额
刘翠水控制的加盟店70.00696.31/
向关联人销售孙勇控制的加盟店45.00411.25/产品和服务
小计115.001107.56/
刘翠水控制的加盟店61.00586.18
向关联人销售/
卡券孙勇控制的加盟店20.00507.00/小计81.001093.18/
刘翠水控制的加盟店15.008.97/
接受关联人提孙勇控制的加盟店6.002.75/供的劳务
小计21.0011.72/
合计-217.002212.46/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上述企业于2025年1月成为公司关联方,在此之前,公司与上述企业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刘翠水女士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刘翠水系公司董事刘勇的女儿。其所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三)条规定的关
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2、孙勇先生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孙勇系公司董事。其所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三)条规定的关联自然人直接
或间接控制的法人,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3、季鸿进先生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季鸿进系公司时任监事。其所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三)条规定的关联自然
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据此,季鸿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与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之间的交易,自其卸任之日起,不再属于关联交易。
4、陈亚芳女士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陈亚芳系公司时任监事季鸿进先生的配偶。其所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三)条规定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系公司的关联法人。
公司已于2025年11月1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据此,季鸿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公司与其配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之间的交易,自其卸任之日起,不再属于关联交易。
(二)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法人均系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主体,生产经营稳定,与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关系,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对本公司支付的款项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履约不能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其销售价格及收费标准遵循公平、公正、合理原则。公司根据统一的特许加盟商销售政策、结算规则对其销售产品、收取货款,接受劳务,与非关联方定价依据一致。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而发生的,有利于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实现合理的资源配置,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目标的实现,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相关关联交易的履行将严格按照市场规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
上海元祖梦果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