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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地香江: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3-06-03 查看全文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证券代码:603887公告编号:2023-056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债券代码:113596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公司全资子公司镇江香江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云动力”)。

*担保总金额:本次为香江云动力提供担保合0.3亿元;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向香江科技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4.065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近日,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就全资子公司香江云动力融资授信事宜

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0.3亿元。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累计向香江科技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4.065亿元。

公司本次担保未超过授权的担保额度。

以上担保授权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号:2023-027、

2023-048)。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镇江香江云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91588407302A

注册地址:镇江新区金港大道84号

法定代表人:陈俊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16日

经营范围:通信设备(无线电发射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节能设备、

精密钣金制造、通讯电力塔、桥架、母线、高低压成套装置、数据机房相关产品

的开发、研制、生产、销售;钣金件喷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

电池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22年12月31日2023年3月31日

科目(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467298639.34588093481.51

负债总额212168544.76324321650.75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40044027.7830044027.78

流动负债总额204865169.38317048517.09

净资产255130094.58263771830.76

营业收入555621884.06193577289.85

净利润43853571.9412302682.65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1、公司与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签之《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甲方(保证人):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债权人):江苏镇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区支行

(2)担保最高额度限度:人民币叁仟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担保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依据主合同与债权人发生的主合同项下的全部

债务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复

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行使代位权所发生的费用、行使撤销权所发生的费用、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余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担保责任。(5)保证期间:

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借款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合同约定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还款日起三年。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提示:保证人在此已同意,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均无条件愿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且同意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债务提前到期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履行保证责任,保证人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经营活动亦在公司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系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满足其日常经营所需,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以上担保授权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号:2023-027、2023-048),公司独立董事也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7.06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9.94%。上市公司对控股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7.06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9.9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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