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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地香江: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1-17 查看全文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证券代码:603887公告编号:2024-007

债券简称:城地转债债券代码:113596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并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通过谨慎研究,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的情况下,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延期,同时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178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亿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0000000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6226415.09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93773584.91元。上述资金的到位情况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职业字[2020]33653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投入累计投入金额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

一105442.4584045.9919943.04技产业园项目一期

1设备采购投入-80043.8015940.85

2工程建设费用-4002.204002.19

二补充流动资金35954.0135331.3770331.37

合计141396.46119377.3690274.41截至2024年1月15日,上市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含补充流动资金)累计为19943.04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余额32936.44万元(包含利息)。

二、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情况

公司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拟延长前述募投项目实施期限,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原计划建设期限首次延长后建设期限本次延长后建设期限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

12022年8月2024年2月2025年2月

产业园项目一期

(二)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数据中心

项目作为其辖区内一级重要电力用户,为匹配辖区电力配置,其110kV变电站涉及的“庆丰变接入线路(庆申线)”,根据规划设计需要部分割接给九曲变电站,由其承担部分电力负载,其中新申线、庆申线属于标准变接入线路,分别已于2023年1月及3月成功送电,但涉及九曲变负荷割接部分,因九曲变电站其直线距离庆丰变电站较远,根据电力部门规划,其施工需要穿越沪通铁路,整体工程还涉及沿线改造,施工周期时间较长。同时,因为“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数据中心项目定位是为大型互联网企业提供大规模数据中心存储服务,定制化规格较高。因此,公司需在数据中心相关配套设施全部完备的情况下才能完全满足客户定制需求。

综合以上原因,公司决定延长该项目的期限至2025年2月。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建设进度调整是根据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保障延期后项目按期实施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及时跟进九曲变负荷割接线路的施工进展,在相关施工完毕后,积极协调人力、物力等资源配置,有序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相关成本费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市场需求情况加快募投项目建设。

三、募投项目重新论证的情况

因客观原因所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已超过一年,且截止目前,募集资金的使用率不足50%,已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中规定的应当对该项目进行重新论证的要求,故公司对前述募投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具体如下:

(一)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伴随人工智能、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5G等数字技术加速变革,数字经济已成为全球经济增长主引擎。“十四五”后,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实现良好开局,2022年数字经济规模达到50.2万亿,总量稳居世界第二,同比名义增长10.3%,占GDP比重达到41.5%。伴随着数字技术的创新演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产业数字化对数字经济增长的主引擎作用更加凸显,而数据中心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算力基础,是数字经济的数字底座、数字基石,其将依托数字经济的持续发展,拥有良好的发展潜力。同时,受新基建、全面数字化转型及数字中国愿景目标等国家政策带领、以及“东数西算”、“国家算力枢纽节点”等整体规划布局,使数据中心产业无论是在产业规模还是业务收入上都具备良好的前景。根据中国信通院统计数据,截至2022年末,我国在应用数据中心机架规模超过650万架,近5年年均增速超过30%,充分体现了行业潜力。

在此宏观背景下,继续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契合当前社会发展形势,有利于进一步加快公司业务赛道转型、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二)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数字经济是当前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互联网数据中心是伴随着互联网及大数据、云计算等衍生应用的发展而迅速兴起的集服务器托管、租用、运

营维护以及网络接入服务于一身的互联网基础设施,是信息化时代和数据型社会的底层建筑、“数字基座”,在全面数字化时代的洪流中,互联网数据中心将发挥新型基础设施的重要作用,实现“处理”、“传输”、“存储”的核心要务,为应对未来数字产业快速发展做好准备。而公司自完成重组并购后,也在积极转型,继续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公司实现全面转型的重要一环,也符合国家“新基建”、“东数西算”、“数字中国”等规划布局及发展愿景的基调。

(三)项目实施的论证结论

公司认为“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数据中心项目的可行性

和必要性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也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具备投资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公司决定继续实施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按计划完成项目建设。继续实施期间,公司将持续关注项目进展及外部环境因素,并对募集资金投资进行合理安排,力求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

四、募投项目延期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鉴于前述募投项目将延期至2025年2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40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使用该部分资金。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事项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及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的议案》及《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主要系太仓市仓能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对公司“沪太智慧云谷数字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数据中心项目涉及的 110kv 变电站中

九曲变负荷割接线路施工未完工所致,不涉及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因不当变更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也已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对该项目是否继续实施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了论证。同时,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并仅在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并为股东创造更多价值。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重新论证、并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实施进展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系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生产经营,不会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12个月;已归还已到期的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重新论证

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募投项目延期及重新论证的事项均无异议。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均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要求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

目延期及重新论证的核查意见;

5、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6日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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