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87证券简称:城地香江公告编号:2026-012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2月1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云锦路555号源点大厦1号楼1701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8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8041366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13.357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是(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列席7人。
2、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张杨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鲍鸣先生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董事兼副总裁吴凤林先生、董事王志远先生、独立董事韩维芳女士、周坚先生、肖长春先生通过线上方式参与了本次会议;公司财务总监杨子江先生、
副总裁许奇先生现场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副总裁陈俊先生线上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是否当选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1.01杨永华先生7781018996.7623是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1.01杨永华先生175879440.3183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对前述议案以现场结合网络的方式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同时,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静、吴明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02-13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