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就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现由韩维芳女士、周坚先生、王志远先生组成。其中,主任委员由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韩维芳女士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具体内容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5年1月2日1.审议《关于增加年度对外担保临时额度的议案》。临时增加公司担保额度。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2025年1月15日审议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资金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就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
2025年度预算报告的议案》;
他年度事项进行审议、审议2025年4月29日5.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
2025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要》;
6.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关于公司拟新增2025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9.审议《关于预计2025年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情况的议案》;
12.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3.审议《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4.审议《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16.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1.审议《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
2025年5月19日审议未弥补亏损事项。
三分之一的议案》。
1.审议《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审议前期差错更正相关事
2025年6月29日告及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项。
1.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8月29日2.审议《公司2025年度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募集资金半年度使用情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况。
1.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审议公司三季报与变更会
2025年10月30日
2.审议《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计估计的事项。
三、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全面的了解,并就其专业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和胜任能力,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及内审机构,执业过程中做到了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审计结论客观、公允,为公司提供了专业的审计服务。
2、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鉴于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较好的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因此,审计委员会全体一致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根据审计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其报酬事宜。
3、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是否勤勉尽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论客观、公允,且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二)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等情况,公司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进行编制,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负责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子公司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
报告期内,委员会通过定期会议或其他沟通方式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子公司与外部审计机构及人员的沟通、交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合理利用外部审计工作成果,确保充分的审计范围,减少重复审计、提高审计效率、共享审计成果、降低审计成本,共同发挥监督功能。
(四)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
报告期内,委员会对公司存续的募投项目及配套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理,募投项目投入有计划开展。
(五)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未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分红、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委员会对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进行充分讨论,并呈交董事会审议。
(六)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整体经营情况、在手订单及未来业务预估情况,为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不超过55亿元的担保总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在总担保额度内,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发生担保时,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可相互调剂使用。经核查,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外担保事项属于生产经营及资金合理利用所需,且未超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内容及担保总额度,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公司已就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风险可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关联方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情形。四、总体评价报告期内,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委员会的职责。
2026年,委员会将继续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运作,履行职责,发挥专业作用,促进公司完善治理。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