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
司(以下简称“春秋电子”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及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春秋电子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104号)核准,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票3,425 万股,每 股面 值 1 元 ,发 行 价 格 为 23.72 元 , 募集资金总额
812,41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1,748,631.13元后,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0,661,368.87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12月6日全部到位,已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950号《验资报告》。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1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人民币
240,000,000.00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承销费6,500,000.00元(不含已预付的保荐费
500,000.00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233,500,000.00元。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扣除相
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1,767,496.24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20年4月20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274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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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62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8,841,519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26,999,990.01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10,956,878.52元,募集资金净额
为人民币516,043,111.4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8月12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进行验资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3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元,募集资金
专户均已注销。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额截止日余额
.24已注销
.00已注销
已注销
.24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0.00元,
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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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形。
(三)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03,548,700.22元。
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上述募集资金使用期间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
及财务情况,公司决定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益。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
为。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
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
确保项目进度。同时,公司将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
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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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
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
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
利益的情况。同意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华英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
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
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其他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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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彭果间你9
彭果周依黎
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