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0证券简称:春秋电子公告编号:2025-084
债券代码:113667债券简称:春23转债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6日举行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事情紧急且全体董事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可不受董事会召开3日前通知时限的限制。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薛革文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春23转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自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26日,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春23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0.15元/股的130%(即13.195元/股),即发生连续30个交易日内累计有15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的情形,已触发“春23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鉴于“春23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距离6年存续届满期尚远(存续的起止日期:2023年3月17日至2029年3月16日),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利益,决定本次不行使“春23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春23转债”。同时自本次会议后未来3个月内(即2025年12月27日至2026年3月26日),如再次触发“春23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的,公司亦不行使“春23转债”的提前赎回权。自2026年3月26日之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起算,若“春23转债”再次触发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春23转债”的提前赎回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不提前赎回“春 23 转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83)。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后续将以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临时股东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公司将于会议召开15日前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临时股东会的会议通知。
特此公告。
苏州春秋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