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3证券简称:瑞芯微公告编号:2024-024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44100份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注销44100份股票期权。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授权及批准情况1、2020年9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2024年4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44100份股票期权。
二、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的相关说明1、根据《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之“第八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被公司辞退、到期不续签劳动合同/雇佣协议而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董事会可以决
1定对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在情况发生之日,对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行权和解除限售,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回购注销。”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
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2000份。
2、根据《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之“第五章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之“一、股票期权计划”的相关规定,在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因未达到行权条件而不能申请行权的该期股票期权,公司将按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鉴于有29名激励对象未在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内行权完毕,拟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42100份。
综上,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
441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本次注销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及本次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有29名激励对象未在上述行权期内行权完毕,本次对
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合计44100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安排符合《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等相关规定。
五、监事会意见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有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及本次激励计划
2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有29名激励对象未在上述行权期内行权完毕,公司本次
注销股票期权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注销44100份股票期权的相关安排。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注销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注销的相关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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