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3证券简称:瑞芯微公告编号:2026-026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
符合行权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期权拟行权数量:35.10万份
*本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36.72元/份
*本次股票期权实际可行权期:2026年4月28日至2027年4月7日
*本次行权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35.10万份。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履行的程序
1、2025年3月1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5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二)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历次授予情况授予情况
1授权日2025年4月8日
行权价格137.67元/份
实际授予数量117.00万份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7人
二、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说明序号可行权需满足的条件符合可行权条件的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公司未发生此情形,满足可行权报告;条件。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可行权条件。
措施;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2025年营业收入为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4402090888.24元,较2024年件之一:(1)2025年营业收入较2024年增长率增长40.36%;2025年净利润为
不低于20%;(2)2025年净利润较2024年增1039952125.00元,较2024年长率不低于20%。增长74.82%。公司层面业绩考核均达标。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
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评结果确定上述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均符
4 其行权的比例:考评结果 A,标准系数为 100%;合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均
考评结果 B,标准系数为 100%;考评结果 C, 100%满足可行权条件。
标准系数为 80%;考评结果 D,标准系数为 0。
2若当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
当年实际行权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 C级及以上,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行权,当期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
果为 D级,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权额度,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若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的《授予协议书》中对考评结果与标准系数有另外约定,则个人绩效考核要求按照《授予协议书》中约定的执行,当期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三、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具体情况
(一)授权日:2025年4月8日
(二)行权数量:35.10万份
(三)行权人数:7人
(四)行权价格:136.72元/份
(五)行权方式:自主行权,已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自主行权主办券商
(六)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七)行权安排:根据自主行权手续办理情况,实际可行权期为2026年4月 28日至 2027年 4月 7日,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八)激励对象名单及行权情况获授的本次本次可行权数量本次可行权数量姓名职务股票期权数量可行权数量占已获授股票期权占授予时总股本(万份)(万份)比例的比例
李诗勤副总经理20.006.0030%0.014%
林峥源副总经理20.006.0030%0.014%
核心技术人员、技术骨干人员、77.0023.1030%0.055%
业务骨干人员(5人)
合计(7人)117.0035.1030%0.084%
注:1、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实际行权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为准。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7名,拟行权数量为35.10万份。本次可行权激励对象的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可行权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
五、股权激励股票期权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依据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本次激励对象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进行行权。公司在授权日采用 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评估,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公司在授权日授予股票期权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股票行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条件成就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