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度,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审核、监督职责。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乔政先生、独立董事高启全
先生及董事刘越女士共计3名委员组成,主任委员(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乔政先生担任。独立董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1/2以上,各成员均具备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审议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事项结果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12025年1月20日《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通过
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1、《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情况报告>的议案》;
22025年4月21日通过员会第一次会议5、《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6、《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审议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审议事项结果
7、《关于<2024年度内部审计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32025年8月18日《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通过
员会第二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42025年10月27日《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通过
员会第三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52025年12月8日《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通过
员会第四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履职期间的工作情况的监督核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资质,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在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能够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履行审计职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状况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机构的要求。
2、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2025年12月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同意向
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审阅、检查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指导意见,促进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期间未发现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告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所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当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加强和完善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和管理工作,认真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整体运作机制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及相关监管要求,能够为公司经营管理的规范运行提供有效保障。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等相关方保持了及时、有效的沟通,并积极协调各方,保障内外部审计监督作用的有效发挥,确保年度各项审计工作高效、有序推进,切实保障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在监督评价外部审计工作、指导内部审计体系建设、审阅财务报告信息质量、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等
关键领域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了专业监督作用。
202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持续强化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力度,
进一步完善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切实履行监督职能,推动公司治理水平与规范运作能力稳步提升,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