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3证券简称:瑞芯微公告编号:2025-055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21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210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2025年7月7日。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
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经审议,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3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事宜,解除限售的数量为
2.10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005%。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履行的程序
1、2022年11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12、2022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
(二)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首次授予预留授予授予日2022年12月26日2023年8月21日
授予价格39.86元/股39.61元/股
实际授予数量7.00万股1.50万股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3人1人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说明序号解除限售需满足的条件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情况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公司未发生此情形,满足解除限告;售条件。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解除限售条件。
施;
*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需
3136370678.42元,较2022年同
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2年营业收
期增长54.53%;公司2024年净利
3入为基数,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4%;
润为594862210.27元,较2022
(2)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净利润增
年同期增长100.00%。公司层面业长率不低于44%。
绩考核均达标。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的考核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绩效考评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例:考评结果 A,标准系数为 100%;
考评结果 B,标准系数为 100%;考评结果 C,标准系数为 80%;考评结果 D,标准系数为 0。若当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评结果为 C级及以上,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批次解除限售,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上述激励对象个人考核结果均符
4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合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均
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100%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人绩效考评结果为 D级,公司将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解除限售额度,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与激励对象签订的《授予协议书》中对考评结果与标准系数有另外约定,则个人绩效考核要求按照《授予协议书》中约定的执行,当期未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三、激励对象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获授的本次本次解除限售数量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姓名职务限制性股票数量解除限售数量占已获授限制性占目前总股本(万股)(万股)股票比例的比例
李诗勤副总经理3.000.9030%0.002%
林峥源副总经理2.000.6030%0.001%
核心技术人员(1人)2.000.6030%0.001%
合计(3人)7.002.1030%0.005%
注:1、李诗勤先生、林峥源先生原系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的核心技术人员,后于2025年1月20日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故单独列示。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四、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年7月7日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数量:2.10万股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中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持有、买卖公司股票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类别本次变动前(股)本次变动数(股)本次变动后(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143500-21000122500无限售条件股份42053445021000420555450总计4206779500420677950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条件成就已经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条件成就的相关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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