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资料
二〇二六年·九月参会须知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在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会议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须知。
一、各股东请按照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详见公司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26),证明文件不齐或手
续不全的,谢绝参会。
二、公司设立股东会会务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和服务等各项事宜。
三、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自觉遵守会场秩序,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静音或震动状态。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或股东代表)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应在会议召开前向公司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阐明发言主题,并由公司统一安排。股东(或股东代表)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五、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不宜超过两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不宜超过五分钟。
六、本次股东会由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七、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八、表决投票统计,由股东代表、见证律师等参加,表决结果于会议结束后及时以公告形式发布。会议议程一、会议时间:
(一) 现场会议:2026年9月15日(星期二)14:00
(二)网络投票: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嘉定区外冈镇汇贤路488号公司会议室。
三、与会人员:
(一)截至2026年9月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者,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次会议的见证律师。
(四)本次会议的工作人员。
四、主持人:董事长荣俊林
五、会议议程安排
序 号 事项 报告人
1 股东及股东代表签到进场
2 宣布会议开始 主持人
3 宣读参会须知 董事会秘书
4 介绍到会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名单 董事会秘书
5 宣布现场到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主持人份总数
6 推选计票人、监票人
7 宣读议案 董事会秘书
8 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及现场问答
9 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统计表决结果
10 宣布议案表决结果 监票人
11 宣读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主持人
12 律师宣读见证法律意见 律师13 宣布会议结束 主持人议案一、《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6 年 8 月 27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的《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中长期激励约束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的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荣玉岩、郭相阳作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及荣俊林、荣青作为与拟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议案二、《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天永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6 年 8 月 27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www.sse.com.cn)的《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制定的考核体系具有全面性、综合性及可操作性,可以保证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议案无异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荣玉岩、郭相阳作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及荣俊林、荣青作为与拟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议案三、《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办理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缩股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的股票期权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股票期权授予协议书》;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
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9)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相关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文件;
(12)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和授权日等全部事宜;
(13)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部门、监管机
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
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
、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本议案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荣玉岩、郭相阳作为本次股权激励对象及荣俊林、荣青作为与拟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