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6证券简称:寿仙谷公告编号:2026-020
债券代码:113660债券简称:寿22转债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征集事项相关提案的表决结果(如适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武义县黄龙三路12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8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8658984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3.6784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29日公告,会议资料于2026年5月12日发布,董事长李明焱先生主持会议,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刘国芳女士负责。本次股东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黄丽芬律师和沈鹏律师见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所有独立董事列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财务负责人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86035364 99.3596 529976 0.6120 24500 0.0284
2、议案名称:《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85806664 99.0955 758776 0.8762 24400 0.02833、议案名称:《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86036964 99.3615 520676 0.6013 32200 0.0372
4、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86046434 99.3724 515476 0.5953 27930 0.0323
5、议案名称:《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4354256 84.7583 636376 12.3874 146630 2.8543
6、议案名称:关于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86044034 99.3696 513276 0.5927 32530 0.0377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85989934 99.3071 567676 0.6555 32230 0.0374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同意反对弃权案议案名称序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号(%)(%)(%)《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409408683.942375877615.5574244000.5003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续聘公司
42026年度审计机433385688.858351547610.5689279300.5728
构的议案《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5409425683.945763637613.04781466303.0065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1、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会议(包括网络投票)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的过半数同意即为通过。
2、浙江寿仙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李振皓先生、李振宇先生、徐靖先生回避表决议案5。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丽芬、沈鹏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黄丽芬、沈鹏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寿仙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