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97证券简称:长城科技公告编号:2023-008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浙江长城电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22亿元的担保(其中浙江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为12亿元,浙江长城电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10亿元)。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长城电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况
为满足公司部分全资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2023年度公司拟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2亿元的担保。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担保有效期:本次担保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
期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之日止。(2)担保方式:本次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数额、期限、方式等以相应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担保事项担保公司名称、被担保公司名称、公司持股比例及预计担保额度如
下:
序号担保公司被担保公司公司持股比例预计担保额度浙江长城电工科技浙江长城电工智
1100%10亿元
股份有限公司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长城电工科技浙江长城电工新
2100%12亿元
股份有限公司材科技有限公司
合计///22亿元
以上事项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内审核批准并签署相关文件,在授权范围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须公司另行出具协议,有效期至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新的担保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长城电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7月23日
注册号:913300502MA2B76E20R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长城大道东1号35幢
法定代表人:顾正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基础制造装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资产总额68474.77
负债总额58484.21
流动负债58483.44
净资产9990.56
营业收入498169.70
净利润-90.262、浙江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6月5日
注册号:91330502MA2B4M2R65
住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高新区欣安路897号
法定代表人:顾正韡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材料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高性能有色金属及
合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资产总额223608.82
负债总额139618.48
流动负债135614.55
净资产83990.35
营业收入396667.64
净利润7512.50
本次被担保方浙江长城电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长城电工新材科技有限
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有关各方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协议将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或相关机构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五、本次事项的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所涉及的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本次预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及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整体风险可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及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被担保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浙江长城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