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好莱客
股票代码:603898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沈汉标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王妙玉
股份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沈汉标增持公司股份导致持股变化,及因公司自上市以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可转债转
股等系列变化,公司股份总数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沈汉标、王妙玉持股比例合计被动稀释
3.2470%。
签署日期:2022年12月2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
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沈汉标、王妙玉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目录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6
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7
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9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10
第六节备查文件............................................11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上市公司/公司指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指沈汉标、王妙玉
本次权益变动指沈汉标、王妙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3.2470%本报告书指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后在尾数上存在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致。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信息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姓名沈汉标王妙玉性别男女国籍中国中国是否取得其他国家否否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一致行动关系沈汉标与王妙玉为夫妻关系,为一致行动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情况
沈汉标持有广东好太太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好太太,证券代码:603848)
54.21%股份,王妙玉持有好太太28.97%股份,为一致行动人,同为好太太实际控制人。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第二节权益变动目的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沈汉标增持公司股份导致持股变化,及因公司自上市以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可转债转股等系列变化,公司股份总数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沈汉标、王妙玉持股比例合计被动稀释3.247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月的持股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明确的进一步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一、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姓名股份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沈汉标有限售条件流通股4200000042.8571%
王妙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2692200027.4714%
合计-6892200070.3286%
注:持股比例以2015年2月17日的总股本98000000股计算。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15年半年度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公司截止2015年9月2日总股本
980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合计转增196000000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940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沈汉标持股数量相应增加至1260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王妙玉持股数量相应增加至80766000股,持股比例不变。
2、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沈汉标于2016年1月8日至2月3日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
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784800股,持股比例增加。
3、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900000股,
于2016年6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9990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4、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525000股,
2017年7月1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总股本增加
至300425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5、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05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693286股,2017年7月2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增发股份的登记托管和限售手续。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1811828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6、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235000股,
于2018年2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2035328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7、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沈汉标于2018年7月2日至9月14日期间以自有资金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36500股,持股比例增加。
8、2018年8月8日至12月28日期间,部分股权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回购
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74000股。公司总股本减少至32007928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9、公司于2018年9月19日至2019年2月22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
购公司股份5760100股,并于2019年2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减少至31431918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10、公司终止实施2016年及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于2018年5月8日完成回
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718500股。公司总股本减少至30960068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增加。
1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13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8月1日公开发行可转债,可转债于2020年2月12日开始转股,截至2022年12月19日,可转债累计转股1682614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112833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12、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沈汉标于2022年7月14日至12月20日期间以自有资金通
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926561股,持股比例增加。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姓名股份性质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沈汉标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804786141.1355%
王妙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076600025.9461%
合计-20881386167.0816%
注:持股比例以2022年12月20日的总股本311283300股计算。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力限制的情况。第四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22年7月14日至12月2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沈汉标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A 股股票 926561 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已完成增持计划,累计增持金额10071449.50元,成交均价10.87元/股。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期前六个月内,没有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第六节备查文件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沈汉标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王妙玉
签署日期:2022年12月20日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基本情况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上市公司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名称限公司在地股票简称好莱客股票代码603898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义
沈汉标、王妙玉-名称务人注册地
增加□拥有权益的股份有无一致行
减少□有□无□数量变化动人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信息披露义信息披露义务人务人是否为
是否为上市公司是□否□是□否□上市公司实
第一大股东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协议转让□权益变动方式(可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间接方式转让□多选)继承□执行法院裁定(请注赠与□明)□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
披露前拥有权益股票种类: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的股份数量及占持股数量:68922000股
上市公司已发行持股比例:70.3286%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数量:208813861股拥有权益的股份
持股比例:67.0816%数量及变动比例
时间:2015年9月8日-2022年12月20日
在上市公司中拥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沈汉标增持公司股份导致持股变化,及因有权益的股份变公司自上市以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回购社会
动的时间及方式公众股、可转债转股等系列变化,公司股份总数增加,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合计被动稀释3.2470%。
是否已充分披露
是□否□资金来源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12是□否□个月内继续增持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
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是□否□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是□否□
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是
是□否□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否□(本页无正文,为《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页)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沈汉标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王妙玉
签署日期: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