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0证券简称:莱绅通灵公告编号:2024-021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5123840股,以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920000股后的343203840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4320384.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
为人民币223340886.61元。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6198098.23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5123840股,以扣除不参与利润分配的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920000股后的343203840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4320384.00元(含税)。
(2)公司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
1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3年年末的资产负债率为11.58%,货币资金和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充足,结合公司未来资金需求,同时为响应鼓励分红的政策、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和积极回报股东,特制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偿债能力。
此外,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使用完毕。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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