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付锦华,作为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行使公司和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审议的相关事项均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2025年度工作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的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1、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付锦华先生,1963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7月毕业于南京农业大学,获农学士学位,后在公安部南京警犬研究所工作。1989年5月起担任外资企业经理,及自主创办实体企业。2009年9月获得国家法律工作执业资格,从事律师职业至今,擅长民商法律和公司治理及资本市场业务,现任江苏臻宇律师事务所职业律师,自2022年1月起兼任公司独立董事。
2、独立性情况经自查,本人在任职期间,持续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独立性的相关要求:本人及近亲属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单位担任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2025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股东会
1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不存在应出席而未出席会议和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在会前均获取到了做出决策所需的相关信息和资料,经认真审议每个议题,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所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具体而言,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薪酬与考独立董事项目股东会董事会核委员会专门会议召开和应出席次数2622出席次数2622现场出席次数2622
2、与管理层和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2025年1月24日,本人现场参加了公司2024年业绩预告和年度经营情况沟通会,与其他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同与公司管理层、年审会计师就2024年业绩预告、年度经营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2025年7月14日,本人现场参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和半年度经营
情况沟通会,与其他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同与公司管理层就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半年度经营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
2025年12月25日,本人现场参加了公司2026年度报告专项沟通会,与其他独
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同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审会计师就2025年年度报
告工作安排、审计计划和审计重点事项等进行了充分沟通。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4、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6月10日,本人现场参加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暨2025年第一季度报
告业绩说明会,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董事长、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线上交流的方式,与中小投资者就公司业绩情况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
2025年6月26日,本人现场参加了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公司与中小股东
的沟通交流环节,本人全程参与。
2025年10月13日,本人现场参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与公
2司其他独立董事、董事长、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线上交流的方式,
与中小投资者就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情况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
2025年11月11日,本人现场参加了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公司与中
小股东的沟通交流环节,本人全程参与。
5、其他履职情况
2025年4月17日,公司与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同参加了风险自
查专项沟通会,针对江苏证监局通知中要求的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并认真学习监管案例,对专项自查报告进行了讨论、完善和签字确认。
2025年12月2日和12月25日,本人分别前往南京仙林金鹰和昆山万象城进行
了实地考察,调研了公司和竞品公司门店。
6、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期间,公司、公司管理层、高级管理人员均给予了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为本人履职提供了有力保障。
7、现场工作总体情况综上,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业绩说明会、专项沟通会、听取经营汇报、门店考察、交流研讨等形式,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达到15日。
2025年,本人对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予以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对重点关注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4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了公司2026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于次日及时进行了披露。
本人对此事项重点关注,了解交易背景、目的、合理性、必要性等,认为交易的价格、定价方式符合市场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相关关联方的财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良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3(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此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此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年审工作
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中兴华具备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及时。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中兴华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此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此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职工代表会议选举易春秀女士为职工董事,本人对职工董事的任职资格进行了重点关注,未发现不符合董事任职资格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4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按照规定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进行了审议和披露;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项提交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进行了审
议和披露,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人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相关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综上所述,本人在任职期间,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各项议案并进行了表决,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重大利益冲突的事项进行了监督,并作出了独立判断、发表了明确意见,忠实的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承独立、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
股东负责的精神,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保持并加强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积极为公司各项经营管理献计献策,加大实地工作力度,忠实、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更好地维护公司和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莱绅通灵独立董事:付锦华
2026年4月15日
5(此页无正文,专为莱绅通灵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5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2026年4月15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