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是2021年杭州永创智能设
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创智能”、“公司”)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累计已回购股份不参与2021年度现金分红。海通证券对永创智能2021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
截至2020年11月2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6166900股,占公司回购股票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4%,公司于2021年度使用
2270000股回购股份进行股权激励,截至2022年4月22日,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持有股份数量为3896900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公司回购账户持有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因此,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
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库存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1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最终
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根据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届时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库存股)确定。
三、本次差异化分红的计算依据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488450811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3896900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484553911股。
公司申请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484553911×0)÷488450811=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484553911×1.61÷10)÷488450811=0.1597元/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1+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1597元/股)÷(1+0)=前收盘价格-0.1597
元/股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分配方案,按照扣除累计回购股份后的股份数484553911股为基数进行分配,以本申请书前一个交易日(2022年4月22日)收盘价11.66元/股为前收盘价格,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610元/股=11.66元/股-0.1610元/股=11.4990元/股。
若按照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股份总数488450811股为基数进行分配,如以本申请书前一个交易日(2022年4月22日)收盘价11.66元/股为前收盘价格,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1597元/股=11.66元/股-0.1597元/股=11.5003元/股。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11.4990-11.5003|÷11.4990×100%=0.0113%<1%因此,公司累计回购的股份是否参与分红对除权除息参考价影响小于1%,影响较小。
四、财务顾问核查意见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