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901股票简称:永创智能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西园九路1号)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二零二六年一月发行人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内容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罗邦毅吕婕吴仁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张彩芹胡旭东屠迪
________________王淼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徐之达耿建斯丽丽贾赵峰邵枭楠王少军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目录
释义....................................................1
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2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2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4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9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15
第二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17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17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18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18
第三节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0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20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说明...................................20
第四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21
第五节相关中介机构声明..........................................22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23
发行人律师声明..............................................24
审计机构声明...............................................25
验资机构声明...............................................26
第六节备查文件..............................................27
一、备查文件...............................................27
二、查询地点...............................................27
三、查询时间.............................................27释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本公司、发行人、指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永创智能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本次发行指行股票
《公司章程》指《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定价基准日指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即2025年11月11日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董事会指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指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承销管理办法》指《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
《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浙商证券、保荐人(主承指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销商)、主承销商发行人律师指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指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验资机构指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1第一节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025年5月22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与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5年12月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2025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更新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等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过程(1)2025年12月25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沪市主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申请的通知》(上证上审(再融资)〔2025〕421号),上交所依据相关规定对发行人报送的沪市主板上市公司
2发行证券的募集说明书及相关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决定予以受理并依法进行审核。
(2)2025年12月29日,发行人收到上交所就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事项申请的审核意见,认为本次发行申请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发行人于2025年12月29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3)2026年1月16日,发行人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
85号),同意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和验资情况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于2026年1月20日向本次发行获配的9名发行对象发出
了《缴款通知书》。截至2026年1月23日17:00时止,各获配对象已将认购资金全额汇入主承销商的发行专用账户。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认购对象缴付申购款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1月23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6]0116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26年1月23日17:00时止,主承销商已收到投资者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299999991.23元。
2026年1月26日,主承销商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承销费(不含税)
1000000.00元后的余额划转至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2026年1月
26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6年1月26日出具了中汇会验[2026]0117号《验资报告》。根据该报告,截至2026年1月26日止,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6572187股,发行价格11.29元/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999991.23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3952830.1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96047161.05元,其中新增注册股本人民币26572187.00元,资本公积人民币
269474974.05元。
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3952830.18元(不含增值税),明细如下:
承销及保荐费3000000.00元,审计及验资费518867.92元,律师费377358.49
3元,其他费用56603.77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将尽快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办理登记、托管、限售等相关事宜。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条款
1、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数量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26572187股,未超过公司股东会及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高发行数量,未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未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且超过本次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70%。
3、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2025年11月11日。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确定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29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发行价格与基准价格的比率为114.27%。
该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并已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
44、募集资金和发行费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99991.23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3952830.1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6047161.0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以及发行
方案中规定的募集资金规模上限30000.00万元。
5、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9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
股东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并与发行人签订了股份认购协议。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君悦润泽精
110628875119999998.756个月
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李鹏354295839999995.826个月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36581037999994.906个月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92294433000037.766个月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嘉
5265721829999991.226个月
致富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6288711999994.236个月
昆仑石私募基金管理(青岛)有限公司——
77971658999992.856个月
昆仑星晴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7971658999992.856个月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
97971658999992.856个月
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26572187299999991.23-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57、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2025 年 11 月 10 日(T-3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3 日(T 日)申购报价前,
在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截止2025年10月31日收市后发行人前20大股东的15名股东(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33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25家证券公司、12家保险机构投资者和29家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后已经表达申购意向的投资者,合计114名投资者发送了《认购邀请书》及《申购报价单》等相关附件,邀请其参与认购。
本次发行《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
和《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发行人股东会决议的相关规定。
不存在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
经核查,《认购邀请书》的内容、发送范围及发送过程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也符合向交易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
(三)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情况
2025年11月13日9:00-12:00,在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全程见证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共收到20份申购报价单。经核查,除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及人民币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RQFII)外,其余 15 名投资者均按《认购邀请书》要求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其中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因未提供意向函,属于无效报价。
其余19名投资者的申购报价合法有效,且均在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范围内。
具体情况如下表:
6申购价格认购金额保证金(万序号认购对象是否有效报价(元/股)(万元)元)
上海方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方御投10.17900.00
1100.00是
资铜爵二十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911200.00
2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11.01900.00100.00否
3厦门铧昊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01900.00100.00是
10.731000.00
4薛小华10.331600.00100.00是
10.032300.00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11.483000.005兴嘉致富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11.133500.00100.00是伙)10.684200.00
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君悦润
612.0012000.00100.00是
泽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深圳市共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海豚10.091500.00
7100.00是
量化共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9.882000.00
8李鹏11.804000.00100.00是
11.501200.00
9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
10.113900.00
11.191400.00
10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100.00是
10.912000.00
11易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8900.00-是
10.721500.00
12郑佐聘10.581700.00100.00是
10.302000.00
昆仑石私募基金管理(青岛)有限公司
1312.60900.00100.00是
——昆仑星晴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1.763400.00
14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473800.00-是
11.156400.00
10.592500.00
15陈蓓文10.293000.00100.00是
9.923800.00至简(绍兴柯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
1610.10900.00100.00是
司——至简麒麟稳健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1.591100.00
17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293800.00-是
10.896700.00
11.51900.00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
1810.571300.00100.00是
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10.062000.00
711.58900.00
19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是
10.581000.00
20国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1.16900.00100.00是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对19份有效《申购报价单》进行簿记建档,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及《认购邀请书》中规定的定价原则,确定发行价格为
11.29元/股。
(四)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及最终获配情况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1.29元/股,发行股份数量为26572187股,获配总金额为299999991.23元,最终确定9名发行对象获得配售,确认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竞价结果,竞价结果已于2025年12月1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未超过公司股东会决议授权的上限,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
本次发行的具体获配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
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君悦润泽精选私募
110628875119999998.75
证券投资基金
2李鹏354295839999995.82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336581037999994.90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92294433000037.76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嘉致富兴
5265721829999991.22
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6288711999994.23
昆仑石私募基金管理(青岛)有限公司——昆仑星
77971658999992.85
晴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7971658999992.85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
97971658999992.85
募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26572187299999991.23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9名,均为本次认购邀请文件发送的对象,未有不在邀请名单中的新增投资者。经核查,本次发行定价及配售过程符合《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和《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8章制度的要求及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文件的规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的确
定、股份数量的分配严格遵守了《认购邀请书》确定的程序和规则。
三、本次发行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1、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君悦润泽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该发行对象的管理人为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白云路22号187室主要办公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体育场路288号建银中心23楼法定代表人王哲颖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2341808163A服务: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经营范围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股)10628875限售期6个月
2、李鹏
姓名李鹏国籍中国住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锦苑6幢901室
身份证号码 33260319771219001X
获配数量(股)3542958限售期6个月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吴淞路619号505室
9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43/45楼
法定代表人吴林惠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577433812A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及中国证监
经营范围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3365810限售期6个月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城路99号18层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8层法定代表人郑成武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17866186P
(一)发起、设立和销售证券投资基金;(二)管理证券投资基
经营范围金;(三)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股)2922944限售期6个月5、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嘉致富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名称嘉兴嘉致富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濮院镇恒乐路 999 号 2 幢 B 区 130 室
主要办公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濮院镇恒乐路 999 号 2 幢 B 区 130 室执行事务合伙人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65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83MAERARL76P一般项目:股权投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经营范围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获配数量(股)2657218
限售期6个月
6、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注册地址上海市金陵东路368号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155号嘉里城办公楼28楼法定代表人庄园芳
注册资本1500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550077618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特定客户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
经营范围会许可的其它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1062887限售期6个月
7、昆仑石私募基金管理(青岛)有限公司——昆仑星晴壹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该发行对象的管理人为昆仑石私募基金管理(青岛)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昆仑石私募基金管理(青岛)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姜山镇阳青路32号8-201
主要办公地点 上海市黄浦区茂名南路 59 号贵宾楼 8B法定代表人傅胜坤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85MA3W0A8K3K一般项目: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经营范围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获配数量(股)797165限售期6个月
118、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丰镇路806号3幢360室主要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528号陆家嘴基金大厦15楼法定代表人严晓珺
注册资本16480.3118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062562113E公募基金管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基金销售,特定客经营范围户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797165限售期6个月
9、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该发行对象的管理人为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基本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 50 号 3 层 301F
主要办公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 号经济日报社 A 座综合楼 709 室法定代表人么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202MA3CM213X4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非证券类业务)】(未经金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从事向公众吸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经营范围等金融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获配数量(股)797165限售期6个月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核查情况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承诺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参与竞价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
12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不
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主承销商和本次发行见证律师对拟配售的相关发行对象及其最终出资方进行了核查。核查后认为,本次发行对象不包括主承销商和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上述机构和人员存在关
联关系的关联方,也不存在上述机构及人员直接认购或通过结构化产品等形式间接参与本次发行认购的情形。
(三)发行对象与发行人关联关系、最近一年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交易安排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与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交易;截至本发
行情况报告书出具日,公司与发行对象不存在未来交易安排。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交易,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并作充分的信息披露。
(四)发行对象私募备案情况核查
参与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以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规范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完成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登记和私募投资基金产品或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的备案手续。
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君悦润泽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昆仑石私
募基金管理(青岛)有限公司——昆仑星晴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杭州东方嘉
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嘉致富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等法律法规所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均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其基金管理人均已履行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
1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公募基金或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认购,上述资产管理计划均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其管理的参与本次认购的公募基金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内,无需按照前述规定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
李鹏以自有资金参与认购,其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登记备案办法》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内,无需按照前述规定履行私募基金备案登记手续。
(五)认购对象适当性管理核查
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制度要求,本次发行最终获配的投资者均已提交了相关材料,主承销商对本次发行的获配对象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结论为:
产品风险等级与序号发行对象名称投资者分类风险承受能力是否匹配
昆仑石私募基金管理(青岛)有限公司——
1 专业投资者 A 类 是
昆仑星晴壹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君悦润泽
2 专业投资者 A 类 是
精选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 李鹏 普通投资者 C4 是
4 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类 是
青岛鹿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鹿秀长颈
5 专业投资者 A 类 是
鹿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类 是
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嘉兴
7 专业投资者 A 类 是
嘉致富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类 是
9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投资者 A 类 是经核查,上述9家投资者均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券
14经营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及主承销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
关制度要求,其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均与本次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
(六)关于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说明
参与本次发行申购报价的各发行对象在提交申购报价单时均作出承诺,承诺发行对象不存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参与竞价的情形;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以及不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者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认购对象的资金来源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能够有效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钱文海
保荐代表人:黄杰、王可
项目组成员:罗锦
办公地址:杭州市五星路201号
电话:0571-87003331
传真:0571-87903733
(二)发行人律师事务所
名称: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刘珂
经办律师:张琦、孙芸、吕荣
15办公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求是路8号公元大厦北楼20层
电话:0571-85055613
传真:0571-85055877
(三)审计机构
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邓超
经办会计师:陈小红、陈叶叶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
办公地址:
中心北区1-1-2205-1
电话:022-23733333
传真:022-23718888
(四)验资机构
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任成
经办会计师:祝小锋
办公地址: 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6 层
电话:19558139015
传真:0571-88879296
16第二节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期末持股总数持股比例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
(股)(%)
1 吕婕 A 股流通股 171600000 34.49
2 罗邦毅 A 股流通股 44680000 8.98
3 杭州康创投资有限公司 A 股流通股 28936500 5.8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 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合型证券 A 股流通股 11004454 2.21
投资基金(LOF)
5 林天翼 A 股流通股 5793076 1.16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 富国新活力灵活配置混合型发 A 股流通股 3376710 0.68
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7 雷婉宁 A 股流通股 2745300 0.55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
8 A 股流通股 2707700 0.54
全球视野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9 司-长信金利趋势混合型证券 A 股流通股 2700000 0.54
投资基金
10 郑建达 A 股流通股 2224700 0.45
合计27576844055.42
注:上述合计数与各数值直接相加之和若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造成,以下同。
(二)新增股份登记到账后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
假设以上述持股为基础,不考虑其他情况,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登记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期末持股总数持股比例限售股数序号股东名称股份性质
(股)(%)(股)
1 吕婕 A 股流通股 171600000 32.74 -
2 罗邦毅 A 股流通股 44680000 8.53 -
3 杭州康创投资有限公司 A 股流通股 28936500 5.5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4 A 股流通股 11004454 2.10 -
司-富国天惠精选成长混
17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
5 司—君悦润泽精选私募证 A 股限售股 10628875 2.03 10628875
券投资基金
6 林天翼 A 股流通股 5793076 1.11 -
7 李鹏 A 股限售股 3542958 0.68 354295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富国新活力灵活配置
8 A 股流通股 3376710 0.64 -
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9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股限售股 3365810 0.64 3365810
10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A 股限售股 2922944 0.56 2922944
合计28585132754.5420460587
二、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此次认购。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新股登记完成后,公司将增加26572187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本次发行前(2026.1.20)本次发行后股份性质占股份总数比例占股份总数比例
股份数量(股)股份数量(股)
(%)(%)有限售条件股
98964501.99364686376.96
份
──股权激励股
98964501.9998964501.89
份无限售条件股
48762346198.0148762346192.04
份
合计497519911100.00524092098100.00同时,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
18分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规定的上市条件。
(二)对公司资产结构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增加,公司资本实力将进一步增强,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财务状况将得到优化与改善,财务结构更加合理,有利于增强公司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三)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助力公司保持长期稳健的经营发展。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不涉及对公司现有资产的整合,不存在因本次发行而导致的业务与资产整合计划。
(四)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不会有实质影响,公司将保持其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和独立性。
(五)对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不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科研人员结构造成重大影响,若公司拟调整董事、高管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均不存在重大变化的情形,也不会因本次发行形成同业竞争。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规章、规则和政策,确保上市公司依法运作,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不会因此而受影响。本次发行将严格按规定程序由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进行审议,履行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义务。
19第三节保荐人(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
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过程、定价及配售过程、发行对象的确定等
全部发行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及《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认购邀请书》等申购文件的有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85号)和发行人履
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符合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已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说明经核查,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及《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已向上交所报备的发行方案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情形。
发行人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
各个方面,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0第四节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
结论意见
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为: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发行已获得发行人内部合法、有效的批准和授权,并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发行过程中涉及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股份认购协议》等文件内容合法、有效;认购邀请
文件发送、投资者申购报价、定价和获配、股份认购协议签署、缴款和验资等发
行过程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本次发行的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
符合《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人关于本次
发行相关决议的相关要求,具备相应主体资格。
21第五节相关中介机构声明
22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本保荐人(主承销商)已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
罗锦
保荐代表人:
黄杰王可
法定代表人:
钱文海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23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本发行情况报告书引用法律意见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张琦孙芸
________________吕荣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刘珂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年月日
24审计机构声明本所及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所出具的有关报告不存在矛盾之处。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本次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陈小红陈叶叶
审计机构负责人:
邓超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月日
252026128第六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发行保荐工作报告和尽职调
查报告;
2、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
3、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
合规性的报告;
4、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
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5、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6、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文件《关于同意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85号);
7、经上交所审核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全部申报材料;
8、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询地点投资者可到公司办公地查阅。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三墩镇西园九路1号
电话:0571-28057366
传真:0571-28028609
三、查询时间
股票交易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以下无正文)27(此页无正文,为《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之盖章页)
发行人: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