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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创智能: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05-19 00:00 查看全文

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

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

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目 录页次

一、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

的鉴证报告1-2

二、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

的专项说明3-4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 8 号 UDC 时代大厦 A 座 5-8 层、12 层、23 层 www.zhcpa.cn

Floors5-812and23Block AUDC Times BuildingNo.8 Xinye Road,Qianjiang New CityHangzhouTel.0571-88879999 Fax.0571-88879000关于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中汇会鉴[2026]9434号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创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本鉴证报告仅供永创智能公司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永创智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永创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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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页共4页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永创智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允反映了永创智能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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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页共4页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

现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5]10号)、贵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6年4月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具体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同意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6]85号)同意注册,并经贵所同意,由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以简易程序向 9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657218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1.29元,共计募集资金299999991.23元,扣除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98999991.23元,已由承销商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及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2952830.18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6047161.05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6]0117号《验资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名称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年产3500台套数字智能固态食品包装装备项目23287.1821658.01

补充流动资金8341.998341.99

合计31629.1730000.00

第3页共4页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5月15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953.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自筹资金实际占总投资的比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拟置换金额

投入金额例(%)年产3500台套数字智能固态食品

23287.18953.334.09953.33

包装装备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8341.99

合计31629.17953.333.01953.33

四、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395.28万元(不含税),其中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262.26万元(不含税),公司拟置换金额为262.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名称以自筹资金已支付金额拟置换金额

保荐费用200.00200.00

会计师费用42.4542.45

律师费用14.1514.15

其他相关发行费用5.665.66

合计262.26262.26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5日

第4页共4页仅供中汇会鉴[2026]9434号报告使用仅供中汇会鉴[2026]9434号报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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