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中《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丁锴先生的简历,了解其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及身体状况,判断丁锴
先生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条件,未发现其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聘任丁锴先
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本页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2022年1明9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未法
朱岩
2022年10月28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霞
黄霞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