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6 证券简称:龙蟠科技 公告编号:2026-157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6年 10月 10日以电子邮件和
口头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6年 10月 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10人,实到董事 10人;公司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俊峰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以及表决的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就提交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了充分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出售三级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在国际市场的长期战略布局,并长期参与北美锂电市场,最大程度保护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 LBM NEWENERGY (AP) PTE. LTD.(以下简称“LBM (AP)”)拟出售其持有的 PT LBM
ENERGI BARU(以下简称“PT LBM”)76%股权至 KINETIQ CAPITAL (SG)
PTE. LTD.(以下简称“KINETIQ”),使 PTLBM被认定为《大而美法案》规则下的 Non-PFE(“非禁止外国实体”)。本次交易对价为 3192 万美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涉及的底层资产为公司在印度尼西亚处于建设期的年产 9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工厂。本次交易完成后,KINETIQ 持有 PT LBM
76%股权,LBM (AP)持有 PT LBM 23.99%股权,LBM (AP)全资子公司 LBMNEW
ENERGYSINGAPORE PTE. LTD(. 以下简称“LBM (SG)”)持有 PT LBM 0.01%股权,PT LBM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交割条件、办理股权变更程序等。
具 体 内 容 请 详 见 与 本 公 告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官 方 网 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三级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58)。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出售三级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
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 LBM (AP)拟出售其持有的 PT LBM 76%的股权至KINETIQ,使 PT LBM被认定为《大而美法案》规则下的 Non-PFE(“非禁止外国实体”)。本次交易完成后,LBM (AP)持有 PT LBM 23.99%股权,LBM (SG)持有 PT LBM 0.01%股权,PT LBM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目前,PT LBM 尚未归还 LBM (AP)的借款本金共计 5500 万美元,该借款系 PT LBM作为公司三级控股子公司期间因日常经营需要而由 LBM (AP)对其提供的借款。PT LBM已承诺于 2026年年底前偿还该借款。本次交易交割后,至 PTLBM偿还该借款前,公司将被动形成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上述被动形成的财务资助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具 体 内 容 请 详 见 与 本 公 告 同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官 方 网 站(http://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三级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后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59)。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本次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系公司转让 PT LBM 76%的股权,PT LBM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导致,系公司对原三级控股子公司借款的延续,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公司本次被动形成财务资助事项系公司转让 PT
LBM 76%的股权,PTLBM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导致,系公司对原三级控股子公司借款的延续,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上述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LBM (AP)认购事项剩余未动用所得款项的用途的议案》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20 日和 2025年 1月 24 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的议案》,同意 PTAKASYAINVESTASI INDONESIA(以下简称“INA”,为印尼国家主权财富基金下属公司)及 INA 联合投资人 AISISALLIANCE L.P.(以下简称“Aisis”)分别以现金出资 15000 万美元和 5000万
美元认购 LBM (AP)股份。
以上认购所得款项合计 20000万美元,LBM (AP)应将以上认购事项所得款项的不少于 85%用于开发印度尼西亚二期工厂的资本及运营开支,资金将根据开发进度逐步动用。在开发印度尼西亚二期工厂所需资金不受影响的前提下,有关所得款项亦可用于印度尼西亚一期工厂日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运营开支及/或
LBM (AP)在日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运营开支,动用的所得款项无论如何不得超过认购事项所得款项总额的 15%。截至目前,部分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尚未动用。
因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 LBM (AP)拟出售其持有的 PT LBM 76%股权至KINETIQ,使 PT LBM被认定为《大而美法案》规则下的 Non-PFE(“非禁止外国实体”),且该交易涉及的底层资产为公司在印度尼西亚处于建设期的年产 9万吨磷酸铁锂正极材料工厂即印度尼西亚二期工厂,故公司拟将上述 LBM (AP)认购事项尚未动用所得款项的用途进行变更,将用于开发印度尼西亚二期工厂的资本及运营开支剩余未动用款项变更至印度尼西亚三期工厂,即用于印度尼西亚的磷酸铁锂正极材料生产设施的第三期的资本及运营开支。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截至 2026年 9 截至本公告日 动 用 余 下
截至 2026年 9
占所得款项净额 月 30 日于建 期于建议变更 所 得 款 项
指定用途 月 30 日已动
指定用途百分比 议变更前的未 后的未动用所 的 预 期 时用所得款项
动用所得款项 得款项 间表开发印度尼西亚二期工厂的资本及运营开支(前不少于 85%,即 约 82154000 约 87846000提为开发印度尼西亚二 - 不适用
170000000美元 美元(41.08%) 美元(43.92%)
期工厂所需的资金不受
影响)印度尼西亚一期工厂日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运
不超过 15%,即 约 30000000 已悉数动营开支及 /或 LBM (AP) - -
30000000美元 美元(15.00%) 用
在日常业务过程中产生的运营开支
开发印度尼西亚三期工 约 87846000 2027年 12
- - -
厂的资本及运营开支 美元(43.92%) 月 31日
表决结果:赞成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议案 1-2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石俊峰先生择机确定本次股东会的具体召开时间,并安排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10月 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