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乃要件請即處理
閣下如對本通函任何方面或應採取之行動有疑問,應諮詢閣下之股票經紀或其他註冊證券交易商、銀行經理、律師、專業會計師或其他專業顧問。
閣下如已出售或轉讓閣下所持江蘇龍蟠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全部股份,應立即將本通函轉交買主或承讓人或經手買賣或轉讓之銀行、股票經紀或其他代理商,以便轉交買主或承讓人。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函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會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Jiangsu Lopal Tech. Group Co. Ltd.江蘇龍蟠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465)
(1)有關印尼三期項目的建議;
及
(2)2026年第四次臨時股東會通告董事會函件載於本通函第3至11頁。
本公司謹訂於2026年8月12日下午二時正假座中國江蘇省南京市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恆通大
道6號二樓大會議室召開臨時股東會,大會通告載於本通函第EGM-1至EGM-2頁。
無論閣下是否擬出席臨時股東會,務請將隨附之臨時股東會代表委任表格按其上印列的指示盡快填妥及交回,且無論如何不遲於該大會或其任何續會開始前24小時(即不遲於2026年
8月11日下午二時正(香港時間))交回。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閣下仍可依願親身出
席臨時股東會或其任何續會(視情況而定),並於會上投票。
2026年7月28日目錄
頁次
釋義.................................................1
董事會函件............................................3
I. 緒言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3
II. 於臨時股東會上將予審議的事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4
III. 臨時股東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
IV. 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0
V. 推薦建議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
VI. 責任聲明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1
2026年第四次臨時股東會通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GM-1
– i –釋 義
於本通函中,除非文義另有所指,下列詞彙應具有以下涵義:
「A股」 指 本公司發行的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普通股,以人民幣認購或入賬列作繳足,並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買賣「A股股東」 指 A股持有人
「董事會」指本公司董事會「本公司」指江蘇龍蟠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前稱江蘇龍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家於2003年3月11日在中國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前身江蘇龍蟠石化有限公司於2014年1月23日根據中國公司法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其A股於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號:603906)及H股於聯交所上市(股份代號:2465)
「公司法」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臨時股東會」指本公司將於2026年8月12日下午二時正假座中國江蘇省南京市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恆通大道6號二樓大會議室召開及舉行的第四次臨時股東會,以供股東考慮並酌情批准(其中包括)有關印尼三期項目的提案
「本集團」指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
「H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境外上市外資股,以港元買賣,並於聯交所上市交易「香港」指中國香港特別行政區
「香港上市規則」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經不時修訂或補充–1–釋義
「香港聯交所」指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印尼盾」指印尼盾,印尼的法定貨幣「印尼三期項目」或指透過鋰源(亞太)的全資附屬公司鋰源印尼(巴塘),建設一座「項目」 年產能120000噸第二代及第三代LFP正極材料的正極材料生產基地
「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指2026年7月24日,即本通函寄發前以確認本通函所載之若干資料之最後實際可行日期
「鋰源(亞太)」 指 LBM New Energy (AP) Pte. Ltd(. 前稱Lopal TechSingapore Pte. Ltd.),一家於2018年9月28日於新加坡註冊成立的私營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的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鋰源印尼(巴塘)」 指 PT LBM ENERGI BARU INDONESIA BATANG,為鋰源(亞太)的全資附屬公司
「LFP」 指 磷酸鐵鋰(LiFePO4)
「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本通函而言,不包括香港、中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
「人民幣」指人民幣,中國的法定貨幣「股份」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的普通股
「股東」指股份持有人
「附屬公司」指具有香港上市規則賦予該詞涵義
「美元」指美元,美國的法定貨幣「%」指百分比
–2–董事會函件
Jiangsu Lopal Tech. Group Co. Ltd.江蘇龍蟠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465)
執行董事:註冊辦事處:
石俊峰(主席)中國呂振亞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秦建恆通大道6號沈志勇
張羿香港主要營業地點:
香港
非執行董事:灣仔朱香蘭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46樓
獨立非執行董事:
耿成軒康錦里張金龍閭健
敬啟者:
(1)有關印尼三期項目的建議;
及
(2)2026年第四次臨時股東會通告
I. 緒言
本通函旨在向閣下提供臨時股東會通告,並向閣下提供合理及必要的資料。
–3–董事會函件
II. 於臨時股東會上將予審議的事項
於臨時股東會上,將向股東提呈普通決議案以考慮及批准有關印尼三期項目的建議。
A. 印尼三期項目概述
(一)本項目概況
1、本項目概況
隨著全球新能源汽車產業及儲能產業快速發展,疊加磷酸鐵鋰安全性好、成本低、循環性能好等特性,磷酸鐵鋰正極材料的海外市場需求不斷增長,行業前景廣闊,為提升公司綜合競爭力,公司之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鋰源(亞太)擬通過其全資下屬公司鋰源印尼(巴塘)投資建設印尼鋰源三期項目,項目總規劃建設年產12萬噸二代及三代磷酸鐵鋰正極材料的生產線,項目總投資金額1.6億美元,約人民幣108800萬元。
2、本項目的項目要素
投資類型□新設公司
□增資現有公司(□同比例□非同比例)
—增資前標的公司類型:
□全資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參股公司
□未持股公司
√投資新項目
□其他:
投資標的名稱新能源汽車動力與儲能電池正極材料規模化生產項
目(12萬噸╱年)
投資金額√已確定,具體金額(人民幣萬元):108800(預估數,存在不確定性)□尚未確定
–4–董事會函件
出資方式□現金
√自有資金
□募集資金
√銀行貸款
√其他:自籌資金
□實物資產或無形資產
□股權
□其他:
是否跨境√是□否
(二)董事會審議情況,股東會審議通過和有關部門批准。
過去12個月內,公司累計未披露對外投資金額(含本項目)已達到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淨資產的10%。此外,累計已經董事會審議但未經股東會審議的對外投資金額(含本項目)已達到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淨資產的50%。
公司於2026年6月9日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印尼三期項目的建議議案,該議案尚需股東於臨時股東會批准。本次印尼三期項目尚需經過國內、印度尼西亞相關部門的備案╱審批。
(三)明確說明是否屬於關聯交易和重大資產重組事項。
本項目不涉及關聯交易,也不構成《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所規定的重大資產重組。
B. 印尼三期項目基本情況
(一)投資標的概況
公司控股孫公司鋰源(亞太)擬通過其全資下屬公司鋰源印尼(巴塘)投資建設印尼
三期項目,項目總規劃建設年產12萬噸二代及三代磷酸鐵鋰正極材料的生產線,項目總投資金額約1.6億美元,約108800萬元人民幣。本項目旨在進一步提升公司市場份額,夯實公司業務發展格局,提升公司產品供應保障能力及綜合競爭力。
–5–董事會函件
(二)投資標的具體信息
1、項目基本情況
投資類型√投資新項目項目名稱新能源汽車動力與儲能電池正極材料規模化生產項目項目主要內容年產12萬噸二代及三代磷酸鐵鋰正極材料的生產線建設地點印度尼西亞中爪哇省巴塘工業園區
項目總投資金額(萬元)108800.00(預估數,存在不確定性)上市公司投資金額37730.70(預估數,存在不確定性)(萬元)
項目建設期(月)12個月(以實際建設週期為準)
預計開工時間2026年7月(具體以實際建設開工為準)
預計投資收益率24.38%
是否屬於主營業務範圍√是□否
註:公司投資金額為項目總投資金額乘公司持有鋰源印尼(巴塘)的股權比例計算所得
–6–董事會函件
2、各主要投資方出資情況
公司以控股孫公司鋰源(亞太)的全資下屬公司鋰源印尼(巴塘)為實施主體投資建設本項目。鋰源印尼(巴塘)註冊資本為3000億印尼盾,約人民幣1.12億元。
鋰源(亞太)直接持有鋰源印尼(巴塘)99.97%股份,並通過其全資子公司LBMNEW ENERGY SINGAPORE PTE. LTD.持有鋰源印尼(巴塘)0.03%股份。本項目不涉及其他投資方。鋰源(亞太)將視項目進展情況,分期以自有資金向鋰源印尼(巴塘)增資。
3、印尼三期項目目前進展情況
項目目前處於前期籌備階段,尚未開始建設。
4、印尼三期項目市場定位及可行性分析
(1)應用市場前景廣闊,為項目的實施提供了市場基礎
因磷酸鐵鋰成本低、循環次數高、安全性好、環境友好等特性,磷酸鐵鋰在動力電池中的裝機量佔比呈上升趨勢,全球多家主流車企也相繼推出應用磷酸鐵鋰作為正極材料的車型,磷酸鐵鋰在儲能電池方面佔據主導地位。
目前全球磷酸鐵鋰的產能主要集中在中國,海外磷酸鐵鋰產能較少。隨著全球新能源汽車與儲能行業快速發展,未來海外新能源汽車、鋰電池與儲能等領域客戶對磷酸鐵鋰正極材料的需求有望得到提升。本項目立足於海外鋰離子電池發展趨勢,符合海外磷酸鐵鋰市場需求。下游應用市場規模前景巨大,對磷酸鐵鋰的需求較為強勁,為本項目磷酸鐵鋰產品產能的消化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2)優質的客戶資源積累,為本項目的實施提供堅實的基礎
一直以來,公司憑借優異的產品質量與技術服務體系、完善的製造工序以及嚴格的質量管控水平,積極開拓市場,深耕行業優質客戶。在與客戶的合作過程中,公司通過持續的技術改進,在技術交流、產品服務上與客戶緊–7–董事會函件密同步,不斷為客戶提供優質的磷酸鐵鋰產品,產品和服務獲得了客戶的廣泛認可。隨著全球鋰電池行業下游應用市場的快速發展,國內電池客戶陸續開始進行海外產能佈局,公司已與部分國內電池廠商的海外基地建立了合作關係;此外,公司已與多家海外知名鋰電池客戶展開合作。優質、穩定的客戶資源和強大的市場開拓能力,為本項目的新增產能消化提供了堅實的基礎。
(3)成熟的海外建廠與量產管理能力,為本項目的運營提供堅實支撐
公司具備豐富的海外產線落地、本地化生產管理經驗,可快速完成海外產線搭建、投產及產能爬坡,能夠保障海外基地產品品質穩定、批量交付順暢,滿足海外市場生產與規模化供貨要求,為本次海外產能建設及產能順利消化提供堅實支撐。
(三)出資方式及相關情況
本次出資方式為現金出資,資金來源為鋰源(亞太)全資子公司鋰源印尼(巴塘)的自有資金、銀行貸款或自籌資金。公司之間接非全資附屬公司鋰源(亞太)會視項目進展情況,分期以自有資金向鋰源印尼(巴塘)增資。
C. 印尼三期項目對上市公司的影響
本項目圍繞公司主營業務磷酸鐵鋰正極材料業務展開,符合公司中長期的戰略發展規劃,是公司拓寬海外市場的重要舉措。本項目順應行業發展趨勢,能夠強化公司貼近海外客戶的本地化生產服務能力,助力公司開拓新的客戶群體和業務渠道。通過積極擴大產能,提高產品質量,有利於更好地滿足現有客戶和未來潛在客戶的需求,提升–8–董事會函件
公司在鋰電材料領域的市場競爭力,擴大產品市場佔有率,提升公司行業地位。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本項目對公司2026年報告期的營業收入、淨利潤不會構成重大影響。
D. 公司累計對外投資事項
過去12個月內,公司及合併報表範圍內的附屬公司累計已經董事會審議但未經股東會審議的對外投資金額(含本項目)已達到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淨資產的
50%,除本項目外詳細情況如下:
序號發生日期投資事項投資金額
12025年6月增資南京鋰源納米科技有限公司50000萬人民幣
2 2025年7月 設立PT LBM ENERGI BARU INDONESIA 3000億印尼盾
BATANG
32025年12月設立鋰源亞太(南京)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7000萬人民幣
42026年1月設立南京龍蟠新材料有限公司2000萬人民幣
52026年2月設立山東鈉源科技有限公司2000萬人民幣
62026年2月設立山東麟鐵科技有限公司2000萬人民幣
7 2026年3月 設立LOPAL TECH AUSTRALIA PTY LTD 1澳元
8 2026年3月 設立LOPAL TECH PERTH PTY LTD 1澳元
9 2026年4月 投資認購Global Lithium Resources Limited股份 7317958.69澳元
E. 對外投資的風險披露
1、項目建設及審批風險:上述投資事項尚需經過國內及印度尼西亞相關部門的
備案╱審批,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且項目在籌備及建設實施階段,可能受相關政策、法規、市場等方面的不確定因素影響,存在無法按計劃進度開工建設及投產的風險;
2、市場競爭風險:全球新能源汽車產業及儲能行業快速發展,帶動正極材料需求增加。為提升市場份額,上游鋰電池材料企業同步進行海外產能擴張,存在市場競爭風險;
–9–董事會函件
3、預期收益風險:項目可能會受宏觀經濟、行業政策、市場環境、經營管理、社
會環境等因素的影響,未來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風險;
4、匯率風險:由於本項目涉及境外投資,本項目的投資、建設及財務核算需通
過外幣結算,因此存在匯率波動帶來的風險。
F. 香港上市規則下的涵義
預期本集團或會與相關訂約方訂立具體協議,倘落實該等協議,或會構成香港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之須予公佈交易。本公司將適時遵守香港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
III. 臨時股東會
本公司將於2026年8月12日召開臨時股東會,以供股東考慮並酌情批准(其中包括)有關印尼三期項目之建議。
提呈臨時股東會投票之普通決議案將按照香港上市規則的規定以投票方式表決。
據董事經作出所有合理查詢所深知、全悉及確信,截至最後實際可行日期,概無股東須就本公司將於臨時股東會提呈的普通決議案放棄投票。
IV. 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為釐定出席臨時股東會並於會上投票的資格,本公司將於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2日(包括首尾兩日)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期間將不會辦理本公司H股股份過戶登記。
於2026年8月7日名列本公司H股股東名冊的本公司H股持有人將有權出席臨時股東會。為符合資格出席臨時股東會並於會上投票,未辦理股份過戶登記的本公司H股持有人最遲須於
2026年8月6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將過戶文件連同相關股票交回本公司的H股過戶登記處香
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1716號舖。
–10–董事會函件
V. 推薦建議
董事認為,載於臨時股東會通告內的建議符合本公司及股東的整體利益。因此,董事建議股東投票贊成臨時股東會通告所載將於臨時股東會上提呈的普通決議案。
VI. 責任聲明
本通函(本公司董事願共同及個別對此負全責)乃遵照香港上市規則之規定而提供有關本公司之資料。董事經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彼等所深知及確信,本通函所載資料在各重大方面均屬準確及完整,並無誤導或欺詐成份;且無遺漏任何其他事宜致使本通函所載任何聲明或本通函產生誤導。
此致列位股東台照承董事會命江蘇龍蟠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石俊峰
2026年7月28日
–11–2026年第四次臨時股東會通告
Jiangsu Lopal Tech. Group Co. Ltd.江蘇龍蟠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465)
2026年第四次臨時股東會通告
茲通告江蘇龍蟠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謹訂於2026年8月12日下午二時正假座中國江蘇省南京市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恆通大道6號二
樓大會議室舉行臨時股東會(「臨時股東會」),藉以考慮並酌情批准下列普通決議案。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通告所用詞彙與本公司日期為2026年7月28日的通函(「通函」)(召開臨時股東會的通告構成通函的一部分)所界定者具相同涵義。
普通決議案
考慮並酌情批准(不論有否修訂)下列決議案為普通決議案:
(1)考慮及批准有關印尼三期項目的建議之決議案。
承董事會命江蘇龍蟠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石俊峰中國,南京
2026年7月28日
附註:
(1)為釐定有權出席臨時股東會並於會上投票的股東名單,本公司將於2026年8月7日至2026年8月12日(包括首尾兩日)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期間將不會辦理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以港元買賣並於香港聯交所上市的H股股份(「H股」)過戶登記。於2026年8月7日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的H股持有人將有權出席臨時股東會並於會上投票。H股持有人為符合資格出席臨時股東會並於會上投票,所有過戶文件連同相關股票最遲須於2026年8月6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交回本公司的H股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
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樓1712至1716號舖)辦理登記手續。
– EGM-1 –2 0 2 6 年 第 四 次 臨 時 股 東 會 通 告(2) 各H股持有人均可透過填妥本公司的代表委任表格委任一名或多名代表代其出席臨時股東會(或其任何續會)並於會上投票。受委代表毋須為股東。
(3) H股持有人須使用本公司的代表委任表格以書面形式委任受委代表。代表委任表格須由本公司相關股東或
本公司相關股東正式書面授權(「授權書」)的人士簽署。倘代表委任表格由前述本公司相關股東授權的人士簽署,則相關授權書及其他相關授權文件(如有)須經公證。倘本公司的公司股東委任其法人代表以外的人士代其出席臨時股東會(或其任何續會),則相關代表委任表格須加蓋本公司公司股東的公司印鑑或由董事會主席或按本公司的《公司章程》規定由該本公司的公司股東正式授權的任何其他人士正式簽署。
(4)上文附註(3)所述的代表委任表格及相關經公證的授權書(如有)及其他相關授權文件(如有)須不遲於臨時
股東會(或其任何續會)指定舉行時間24小時前送達本公司H股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方為有效。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股東仍可依願親身出席臨時股東會並於會上投票。
(5)股東或其受委代表出席臨時股東會(或其任何續會)時,應出示身份證明文件。倘公司股東的法人代表或有
關公司股東正式授權的任何其他人士出席臨時股東會(或其任何續會),該法人代表或其他人士應出示其身份證明文件、指派為法人代表的證明文件及╱或有效授權文件(視情況而定)。
(6)預期臨時股東會(或其任何續會)為時一天。出席臨時股東會(或其任何續會)的股東須自行負責交通及食宿開支。
於本通告日期,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石俊峰先生、呂振亞先生、秦建先生、沈志勇先生及張羿先生;非執行董事朱香蘭女士;及獨立非執行董事耿成軒女士、康錦里先生、張金龍先生以及閭健先生。
– EGM-2 –Jiangsu Lopal Tech. Group Co. Ltd.江蘇龍蟠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2465)
2026年8月12日(星期三)舉行的2026年第四次臨時股東會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1地址為
為江蘇龍蟠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幣1.00元股份股2
H股登記持有人,茲委任大會主席3或地址為
為本人╱吾等的受委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本公司謹訂於2026年8月12日(星期三)下午二時正假座中國江蘇省南京市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恆通大道6號二樓大會議室舉行的2026年第四次臨時股東會(「臨時股東會」)及其任何續會,以考慮及酌情通過載於臨時股東會通告的決議案,並於臨時股東會及其任何續會代表本人╱吾等並以本人╱吾等名義就下述決議案投票。除非另有說明,否則本代表委任表格所使用詞彙與本公司日期為2026年7月28日的通函所定義者具有相同涵義。
普通決議案贊成4反對4棄權4
1.考慮及批准有關印尼三期項目的建議之決議案。
日期:簽署5:
附註:
1.必須以正楷填寫全名及地址。
2.請填寫以閣下名義登記與本代表委任表格有關的股份數目。如未填上數目,則本代表委任表格將被視為與所有以閣下名義登記的股份有關。
3.如欲委任大會主席以外的人士為代表,請劃去「大會主席」字樣,並於空欄填上欲委任代表的姓名及地址。凡有權出席臨時股東會並於會
上投票的股東,均可委任一名或多名代表代其出席及於會上投票。受委代表毋須為本公司股東,惟必須親身代表閣下出席臨時股東會。本代表委任表格的任何更改,必須由簽署人簡簽示可。
4.注意:閣下如欲投票贊成決議案,請在「贊成」欄目內填上「?」號;閣下如欲投票反對決議案,請在「反對」欄目內填上「?」號。閣下
如欲就決議案放棄投票,請在有關「棄權」欄目內填上「?」號。如閣下未有指示受委代表如何投票,則閣下的受委代表將有權酌情投票或放棄投票。除非閣下在本代表委任表格另有指示,否則閣下的代表亦有權就任何於臨時股東會上正式提呈而臨時股東會通告未載列的決議案自行酌情投票。
5.本代表委任表格必須由閣下或經閣下正式書面授權的代表簽署。如屬公司,則必須加蓋公司印鑑或由董事或正式授權代表親筆簽署。如代表委任表格由股東的代表簽署,則授權該代表簽署的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須經公證人證明。
6.如屬任何股份的聯名股東,則任何一名該等聯名股東均可親身或委任代表就所持股份於臨時股東會投票,猶如其為唯一有權投票的股東,惟倘超過一名該等聯名股東親身或委任代表出席臨時股東會,本公司將僅接納在股東名冊內排名首位的聯名股東的投票(不論親身或委派代表),而其他聯名股東再無投票權。
7.本代表委任表格連同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須不遲於臨時股東會或其任何續會(視乎情況而定)指定舉行時間24小時前送達本公司
的H股過戶登記處方為有效。填妥並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股東屆時仍可依願親身出席臨時股東會並於會上投票。本公司的H股過戶登記處為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
8.出席臨時股東會的股東或其受委代表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
9.除非另有規定,否則所有時間均指香港當地時間。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本代表委任表格所指的「個人資料」具有《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486章)(「私隱條例」)賦予「個人資料」之相同涵義,當中包括閣下及閣下代表的姓名及地址。
閣下及閣下代表於本代表委任表格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將用於處理閣下要求委任代表出席臨時股東會,並代表閣下按如上所示參加投票。閣下及閣下代表乃基於自願性質提供個人資料,倘閣下及閣下代表並無提供個人資料,本公司可能無法處理閣下的要求。
本公司可就上述用途將 閣下及 閣下代表的個人資料向本公司、本公司的H股過戶登記處及╱或其他公司或團體披露或轉移,或按法例規定(例如應法庭命令或執法機關的要求)作出披露或轉移,並將在適當期間保留該等個人資料作核實及記錄用途。
閣下於本代表委任表格提供閣下代表的個人資料,須取得閣下代表明確同意(並未以書面方式撤回)使用閣下代表於本代表委任表格所提供之個人資料,而閣下亦已通知閣下代表收集個人資料的目的及資料可能被使用的方式。
閣下及閣下代表有權根據私隱條例分別查閱及╱或更正閣下及閣下代表的個人資料。任何查閱及╱或更正閣下及閣下代表個人資料的要求,均須以書面郵寄至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如上)的私隱條例事務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