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906公司简称:龙蟠科技
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网站:www.sse.com.cn 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
www.hkexnews.hk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龙蟠科技 603906 /
H股 香港联交所 龍蟠科技 02465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张羿殷心悦
电话025-85803310025-85803310办公地址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
电子信箱 lpkj@lopal.cn lpkj@lopal.cn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本报告期末
调整后调整前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17844503760.3916055186971.3715808967540.6111.14
归属于上市公司3100432829.193169748147.493080249444.73-2.19股东的净资产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本报告期
调整后调整前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3621880146.213568612379.013568612379.011.49
利润总额-98314895.30-198409894.39-196996980.01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85153407.09-222307082.76-220894168.38不适用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131754938.39-297760711.15-296340603.12不适用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6068121.9962669380.9869224454.20-90.32现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2.81-6.58-6.72增加3.77个百分
收益率(%)点基本每股收益(元-0.13-0.39-0.39不适用/股)稀释每股收益(元-0.13-0.39-0.39不适用/股)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01313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持有有限
股东性持股比持股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东名称售条件的
质例(%)数量股份数量股份数量境内自
石俊峰31.042126621950质押30000000然人
HKSCC NOMINEES 境外法
17.521199959900未知
LIMITED 人境内自
朱香兰3.45236186490无0然人成都丝路重组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成都振兴嘉
其他0.8356582420未知业贰号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境外法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0.5336337790未知人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迎水日新9号私募证券投其他0.4732252200未知资基金上海迎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迎水日新8号私募证券投其他0.3725673000未知资基金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轻盐智选13号私募证其他0.3523764610未知券投资基金境外法
UBS AG 0.28 1948857 0 未知人南京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其他0.2819012080无0限合伙)石俊峰与朱香兰系夫妻关系,与南京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上述三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381820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4.77%。HKSCC
NOMINEES LIMITED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均为香港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联交所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分别为公司 H股投资者和沪股通投资者名义持有公司 H股及 A股。除此之外,公司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不适用说明
注 1: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01313户,其中 A股股东 101307 户,H股登记股东 6户。
注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流通股数量为2082400股,持股比例为0.30%,未在“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中列示。
注 3:HKSCC NOMINEES LIMITED为公司 H股非登记股东所持股份的名义持有人。
注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是沪股通投资者所持有公司 A股股份的名义持有人。江苏龙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