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6证券简称:龙蟠科技公告编号:2025-054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4月1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通大道6号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618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617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53985756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53780256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2055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38.3088
份总数的比例(%)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38.2778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0.031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石俊峰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羿出席本次会议;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监票人员以及其他相关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 议案名称:《关于 PT LBM ENERGI BARU INDONESIA 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252894556 99.6510 773100 0.3046 112600 0.0444H 股 2055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计:25310005699.65137731000.30441126000.0443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250517239 98.7142 3031938 1.1947 231079 0.0911
H 股 2055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计:25072273998.715330319381.19372310790.09103、议案名称:《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14078325 90.2561 1285184 8.2393 234695 1.5046
H 股 2055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计:1428382590.382812851848.13222346951.4850
4、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251991472 99.2951 1703500 0.6713 85284 0.0336
H 股 2055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普通股合计:25219697299.295717035000.6707852840.0336
5、 议案名称:《关于增发公司 H 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 股 252112672 99.3429 1469484 0.5790 198100 0.0781
H 股 190500 92.7007 15000 7.2993 0 0.0000
普通股合计:25230317299.337514844840.58451981000.0780
(二) 涉及重大事项,A 股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比例比例序号票数票数票数
(%)(%)(%)《关于公司2025年度综合授信
21334967180.3583303193818.25072310791.3910额度以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
3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申请综合1319160189.668812851848.73592346951.5953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41482390489.2324170350010.2542852840.5134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2和议案5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
持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议案2至议案4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议案3关联股东石俊峰、朱香兰、南京贝利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黎健强、苏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
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龙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