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职、诚实守信、忠实履行股东会决议,自觉参与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董事会向一年来支持公司发展的各位股东代表、各位董事,致以最诚挚的感谢!一、2025年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向野而生”品牌战略的引领下,纵深推进“荒野横断计划”,全面深化硬核户外产品布局。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12亿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18.8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515.30万元。业绩下滑主要原因系业务受市场环境影响,销售不及预期;
销售结构调整,企业端客户销售占比减少,同时公司积极拓展终端消费者市场和跨境业务,导致销售费用增加。为加速新品迭代,提高资产周转率,公司调整去库策略,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增加。加之政府补助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加速计提等多重因素叠加,对当期利润造成显著冲击。
尽管短期业绩承压,但公司主动实施战略调整,聚焦品牌升级、产品迭代与社群生态优化,积极探索高质量发展的突破路径,为未来市场复苏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2025年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2025年共召开了4次会议,历次董事会均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会议通过的事项,均由董事会组织有效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召开时间会议届次会议议案号
12025年4月25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1、审议《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1会议2、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5、审议《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7、审议《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8、审议《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9、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10、审议《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11、审议《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2、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13、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4、审议《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5、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6、审议《关于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17、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24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8、审议《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9、审议《关于以存单等资产进行质押向银行申请开具承兑汇票等业务的议案》;
220、审议《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21、审议《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22、审议《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3、审议《关于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24、审议《关于终止实施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25、审议《关于终止实施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26、审议《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1、审议《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审议《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审议《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剩余股份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22025年8月28日4、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会议公司章程的议案》;
5、审议《关于制定、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32025年10月29日2、审议《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会议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1、审议《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42025年12月15日会议的议案》;
32、审议《关于确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及召集人的情况》。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履行职责,并及时向股东会汇报工作,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严格执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
(三)董事会下设各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三个专门委员会。2025年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范运作,并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的三名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独立董事对2025年召开的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它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五)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证了披露信息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用性。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公司注重推进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质量,以期实现公司价值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投资者热线、邮箱和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渠道及时回应投资者的咨询、提问和沟通,并切实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保障投资者公平获取信息的权利。公司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以便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此外,定期报告披露之后,积极组织召开业绩说明会。
三、2026年董事会工作计划
2026年度,公司董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4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勤勉尽责履行董事会职责,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健全公司规章制度,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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