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8证券简称:牧高笛公告编号:2026-004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额度调剂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实际为其提供的是否在前期预计本次担保是否有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担保余额(不含本额度内反担保次担保金额)宁波大榭开发区牧高笛贸易有限公司
5000.00万元0万元是否(以下简称“大榭牧高笛”)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155400.00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273.96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
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无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6年1月,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增为全
资子公司大榭牧高笛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履行债务提供5000.00
万元的最高额保证担保。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大榭牧高笛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20亿元的担保额度。公司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
况内部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上述担保事项已经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披露的《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三)担保额度调剂情况
考虑到公司的实际业务需要,公司拟在2025年度担保总额度不变的前提下,将符合担保额度调剂条件的全资子公司浙江牧高笛户外用品有限公司未使用的担保额度5000万人民币调剂至全资子公司宁波大榭开发区牧高笛贸易有限公司。具体调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本次调剂本次调剂截至目前尚未使用被担保本次调剂担保方前担保额后担保额担保余额担保额度方额度度度(含本次)(含本次)
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浙江牧
公司105700-50001007007700023700高笛大榭牧公司05000500050000高笛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被担保人类型法人被担保人名称宁波大榭开发区牧高笛贸易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全资子公司司持股情况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公司持股100%法定代表人陆暾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1MA2H6BPB8W
成立时间2020-06-15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海光楼 E 座 405-3 室(住所申注册地报承诺试点区)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一般项目:户外用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皮革制品销售;鞋帽批发;鞋帽零售;羽毛(绒)及制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针纺织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经营范围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2025年9月30日
2024年12月31日项目/2025年1-9月(未/2024年度(经审计)经审计)
资产总额7645.52469.12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负债总额6892.13102.70
资产净额753.39366.42
营业收入7526.140
净利润386.97-4.70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
3、债务人:宁波大榭开发区牧高笛贸易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5、担保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
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6、担保金额:5000万元。
7、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8、是否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目的在于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人经营稳定,资信良好,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担保事项是考虑子公司经营需求,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合同及相关文件或由董事长根据实际需要授权相关人员签署合同及相关文件。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2026年1月末,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累计担保总
额为155400.00万元,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3.96%;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牧高笛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