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09证券简称:建发合诚公告编号:2026-021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实际为其提供的是否在前期本次担保是否被担保人名称本次担保金额担保余额(不含预计额度内有反担保本次担保金额)厦门合诚工程检2000万元2000万元是否测有限公司福建怡鹭工程有500万元6500万元是否限公司厦门合诚工程技1000万元700万元是否术有限公司福建科胜新材料250万元0万元是否有限公司厦门合诚水运工600万元0万元是否程咨询有限公司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27850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24.07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期经审计净资产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
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无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为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要,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与被担保人厦门合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检测”)、福建怡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怡鹭”)、厦
门合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技术”)、福建科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科胜”)及厦门合诚水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诚水运”)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本次担保金额为435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本次担保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6年4月1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9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及2026年4月1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建发合诚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建发合诚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3、018)。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在预计总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担保额被担保截至本次度占上担保方方最近是否是否担保被担目前新增市公司担保预计持股比一期资关联有反方保方担保担保最近一有效期例产负债担保担保余额额度期净资率产比例
一、对全资/控股子公司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履行债务
建发合诚100%73.05%0600052期限届满.%否否合诚水运之日后三年止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履行债务
建发合诚100%51.96%20002期限届满0003.46%否否合诚检测之日后三年止履行债务
建发福建89.85%20.94%65005006.05期限届满%否否合诚怡鹭之日后三年止履行债务
建发合诚100%69期限届满.31%70010001.47%否否合诚技术之日后三年止履行债务
建发福建100%55.35%02500.22%期限届满否否合诚科胜之日后三
年止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被担保人类型被担保人名称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司持股情况
法人 合诚检测 全资子公司 建发合诚持股 100% 91350200784196813T
建发合诚持股89.85%
法人 福建怡鹭 控股子公司 10 15 91350200737854975R其他股东合计持股 . %
法人 合诚技术 全资子公司 建发合诚持股 100% 91350200685291815A
法人 福建科胜 全资子公司 建发合诚持股 100% 91350205MA2Y6ABT9P
法人合诚水运全资子公司建发合诚持股100%913502001565702026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被担保人2025年12月31日/2025年1-12月(经审计)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名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资产总额负债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
合诚检测23734.8612332.6511402.2012198.68802.2122454.4911554.5010899.9912359.93962.21
福建怡鹭23554.294931.3818622.9114428.971024.0424042.176434.6217607.5516150.201766.22
合诚技术17514.5512139.155375.3910486.27492.6214937.5910084.124853.476257.3927.79
福建科胜5924.283278.882645.402048.35240.363379.72974.682405.041194.96-75.54
合诚水运3757.412744.641012.761180.98241.994031.852361.081670.771347.99144.2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签署了下述债务人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甲方):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莲前支行
债务人:厦门合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福建怡鹭工程有限公司、厦门合诚工
程技术有限公司、福建科胜新材料有限公司、厦门合诚水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担保额度:
单位:万元序号债务人担保额度
1厦门合诚工程检测有限公司2000
2福建怡鹭工程有限公司500
3厦门合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1000
4福建科胜新材料有限公司250
5厦门合诚水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600
合计4350
3.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本合同项下有多个保证人的,各保证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4.保证范围: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
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
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
(仲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5.保证期间:
(1)保证人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
一主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主合同项下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该主合同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商业汇票承兑、信用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3)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4)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
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权被债权
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债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被担保人系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旨在满足其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的融资需求,有助于保障该公司的正常运营与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上述被担保人生产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2026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向银行等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与银行签署业务相关的协议文件,办理具体的业务手续。
2026年4月10日,公司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27850万元,占公司2025年
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07%。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建发合诚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