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2证券简称:佳力图公告编号:2023-006
转债代码:113597转债简称:佳力转债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9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1月17日上午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5人,实际出席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珏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继续顺利推进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鉴于公司目前尚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顺利完成,同意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至公司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有效期(12个月)截止日止,即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4月1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延长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继续顺利推进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鉴于公司目前尚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顺利完成,同意公司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自届满之日起延长至公司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有效期(12个月)截止日止,即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4月1日,原授权事项中的第5项(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及上市的申报和实施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申报、登
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批准、制作、签署、执行、修改、回复、完成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和第6项(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