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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力图:佳力图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原文类别 2023-02-07 查看全文

佳力图 --%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二零二三年二月目录

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三、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及股东代表在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秘书处设在公司证券部,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当天下午13:30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时出示或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

账户卡、加盖法人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理人)、持股凭证等文件;没有在规定的股东登记日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

方式登记的股东,或不在现场会议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股东,或在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后进场的股东,恕不能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

三、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四、本次会议表决方式除现场投票外,还提供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2月20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五、股东在大会上的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次,发言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3分钟。主持人

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回答股东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大会议题无关、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作答。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以

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每张表决票务必在表决人(股东或代理人)处签名,未签名的表决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作为废票处理。

七、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

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八、表决投票统计,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两名见证律师参加,表决结果于会议结束后及时以公告形式发布。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20日(星期一)14:00

二、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2023年2月20日(星期一)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2023年2月20日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

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源大道88号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根林先生

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七、与会人员

(一)截止2023年2月15日(星期三)交易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议程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到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介绍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宣布股东大会开始,会议登

记终止;(三)宣读股东大会议案及内容;

(四)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提问;

(五)确定计票人、监票人;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会议表决;

(七)统计表决结果,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现场投票结束后,休会,将现场投票统计结果上传至网络投票平台。

网络投票结果产生后,复会,监票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后的表决结果;

(九)支持人宣读会议决议,出席会议的董事等签署会议记录、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议案1:

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即2021年2月22日至2022年2月21日。

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2022年2月18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限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2022年2月22日至2023年2月21日。

2022年4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核准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76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的有效期为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目前尚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顺利完成,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至公司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有效期(12个月)截止日止,即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4月1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案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公司于2021年2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

起12个月,即2021年2月22日至2022年2月21日。

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2022年2月18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即2022年2月22日至2023年2月

21日。

2022年4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核准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76号)(以下简称“批复”),批复的有效期为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

公司目前尚未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为确保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顺利完成,公司拟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自届满之日起延长至公司非公开发行核准批文有效期(12个月)截止日止,即有效期延长至2023年4月1日,原授权事项中的第5项(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及上市的申报和实施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向有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申报、登

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批准、制作、签署、执行、修改、回复、完成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文件)和第6项(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处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宜)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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