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2证券简称:佳力图公告编号:2026-023
转债代码:113597转债简称:佳力转债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源大道88号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52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3319989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43.0378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何根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本次股东
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投票表决,并进行了监票、计票,待网络投票结果出具后,监票人、计票人对投票结果进行汇总,主持人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5人,未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陈海明先生、董事潘乐
陶先生、董事王凌云先生、独立董事丛宾先生均因公未能出席会议;
2、董事会秘书高健先生出席会议;总经理李林达先生、副总经理袁祎先生、副
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叶莉莉女士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232158390 99.5533 833532 0.3574 207968 0.0893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232152862 99.5510 870032 0.3730 176996 0.0760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232141862 99.5462 844532 0.3621 213496 0.0917
4、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232171290 99.5589 849132 0.3641 179468 0.0770
5.01、议案名称:关于确认董事长何根林先生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80823769 98.5882 925180 1.1285 232168 0.2833
5.02、议案名称:关于确认董事王凌云先生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80824969 98.5897 923980 1.1270 232168 0.2833
5.03、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副董事长陈海明先生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153597322 99.2500 930980 0.6015 229668 0.1485
5.04、议案名称:关于确认董事潘乐陶先生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153597322 99.2500 926980 0.5989 233668 0.1511
5.05、议案名称:关于确认董事、总经理李林达先生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80820469 98.5842 930980 1.1356 229668 0.2802
5.06、议案名称:关于确认董事、副总经理袁祎先生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80820469 98.5842 926180 1.1297 234468 0.2861
5.07、议案名称:关于确认独立董事唐婉虹女士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232039342 99.5023 930880 0.3991 229668 0.0986
5.08、议案名称:关于确认独立董事赵湘莲女士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232039342 99.5023 926880 0.3974 233668 0.1003
5.09、议案名称:关于确认独立董事丛宾先生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232039342 99.5023 926880 0.3974 233668 0.1003
6、议案名称: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232154990 99.5519 865232 0.3710 179668 0.0771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比例票数票数票数
(%)(%)(%)
A股 232110930 99.5330 888032 0.3808 200928 0.0862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
序号比例比例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关于公司2025
2年年度利润分249216970.416287003224.58271769965.0011
配方案的议案关于续聘会计
4师事务所的议251059770.936984913223.99221794685.0709
案关于确认董事长何根林先生
2025年度薪酬
5.01238184967.299192518026.14092321686.5600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董事王凌云先生
2025年度薪酬
5.02238304967.333092398026.10702321686.5600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副董事长陈海明先生2025年度
5.03237854967.205893098026.30482296686.4894
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董事潘乐陶先生
2025年度薪酬
5.04237854967.205892698026.19182336686.6024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5.05关于确认董237854967.205893098026.30482296686.4894事、总经理李
林达先生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董
事、副总经理袁祎先生2025
5.06237854967.205892618026.16922344686.6250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独立董事唐婉虹女士2025年度
5.07237864967.208793088026.30202296686.4893
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独立董事赵湘莲女士2025年度
5.08237864967.208792688026.18892336686.6024
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确认独立董事丛宾先生
2025年度薪酬
5.09237864967.208792688026.18892336686.6024
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未来三年
(2026年—
6249429770.476386523224.44711796685.0766
2028年)股东
分红回报规划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5.01、议案5.02、议案5.03、议案5.04、议案5.05、议案5.06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中关联股东南京楷得投资有限公司已对议案5.01、议案5.02、议案5.05、议案5.06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151218773股股份不计入议案5.01、议案5.02、议案5.05、议案5.06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关联股东安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已对议案5.03、
议案5.04回避表决,其所持有的78441920股股份不计入议案5.03、议案5.04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3.本次股东会还听取了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
律师:尹涵、史淑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国枫(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