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5证券简称:国茂股份公告编号:2026-013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就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
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9]916号《关于核准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申请新增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4380000.00 元,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4380000 股,每股发行价格10.35元,募集资金总额873333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73333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000000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6月11日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 ZF10566 号验资报告。
(二)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明细金额(元)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31999539.67
加:理财产品赎回0.00
减:购买理财产品0.00
1明细金额(元)
减:2025年度使用1353400.00
加:2025年度理财收益、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161658.03
减:单个募投项目募集资金节余资金永久补流30807797.70
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0.00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订了《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湖塘支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支行、中国农
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湖塘支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已分别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武进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账户名称账号账户性质期末余额(元)备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
462473289529活期存款0注
湖塘支行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
1032500000009197活期存款0注
有限公司常州市武进支行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
10602301040021945活期存款0注
常州湖塘支行公司合计0
注:为规范银行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于2023年5月办理完成中国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于2024年6月办理完成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于2025年7月办理完成中国农业银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本年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无。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无。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份并注销的情况无。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846.25万元(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金额以账户的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将上述实际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3080.78万元(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
3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国茂股份2025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特此公告。
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8日
4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80000.00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35.34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不适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59915.49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不适用已变更项目,募集资截至期末累计投入截至期末项目可行调整后截至期末承截至期末是否达含部分金承诺本年度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投入进度项目达到预定本年度实现性承诺投资项目投资总诺投入金额累计投入到预计
变更投资总金额额的差额(3)=(2)-(%)(4)=可使用状态日期的效益是否发生
额(1)金额(2)效益
(如额(1)(2)/(1)重大变化有)
年产35万台减速机项目否45000.0045000.0045000.000.0042384.65-2615.3594.192022年12月31日11570.32否(注1)否
年产160万件齿轮项目否30000.0030000.0030000.000.0014987.43-15012.5749.962023年12月31日3868.35是否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否5000.005000.005000.00135.342543.41-2456.5950.872024年12月31日--否
合计80000.0080000.0080000.00135.3459915.49-20084.51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3年6月11日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研发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中心建设项目内容较为丰富和复杂,为提升研发实力,结合未来发展规划,公司以更高的标准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需设备设施的具体规划、选型、验证及调试等方面进行更充分评估,使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所滞后。加之受整体外部环境影响,致使该项目物资采
购、物流运输、人员施工等诸多环节受阻,综合导致了项目建设周期有所延长。为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质量与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公司基于谨慎原则,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建设内容、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已于本报告期内完成对其结项的审批程序。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无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无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5万台减速机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185.84万元(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金额以账户的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将上述实际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3814.18万元(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60万件齿轮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8055.43万元(最终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将上述实际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18614.17万元(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846.25万元(最终转出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将上述实际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3080.78万元(含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注1:年产35万台减速机项目承诺效益:本项目达产后,预计正常年可实现营业收入为138964.23万元(不含税),年净利润为14117.95万元,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6.10%(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7.35年(所得税后,含建设期2年)。2025年度,年产35万台减速机项目实现的效益低于承诺效益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国内减速机行业呈现底部企稳向好态势,行业景气度逐步回升,但市场竞争依旧较为激烈,低价恶性竞争的情形保持延续。尽管公司不断加大销售力度,努力开拓新市场,使全年减速机销量同比实现一定比例的增长,该项目实现的效益较上年亦有所提升,但较承诺效益仍有一定差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