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作如下报告: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李芸达先生、邹成效先生、王建华
先生共3名成员组成。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完成换届选举,换届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文化先生、邹成效先生、王建华先生共3名成员组成,主任委员由具备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陈文化先生担任。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均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符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修订并发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任职条件、议事规则、履职范围等内容,为审计委员会规范履职提供了完善的制度依据,推动审计委员会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建设。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了3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1、2025年4月25日,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1)《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2)《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5)《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6)《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2025年8月26日,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1)《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3、2025年10月29日,公司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履行监督、核查职能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委员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严谨审慎的工作作风,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勤勉尽责情况开展全过程、多维度评估。通过组织召开现场会议、开展专题会谈、进行电话沟通等多种形式就年度审计工作小组的成员构成、审计范围、审计计划、风险判断以及审
计重点等事项进行沟通,以协调、明确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认真审议相关材料,审慎发表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切实发挥了审计监督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评估变更、重要会计判断、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严格对照《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监管要求,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立信”)的专业资质、执业能力、独立性及参与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团队进行了解和评估,开展了全面、审慎、深入的评估,认为立信具备相关法律要求的条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认真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在此基础上,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选聘工作的招标方案与全过程文件,充分听取相关情况汇报,经集体研究、审慎审议,一致通过《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持续加强对审计机构履职情况的跟踪监督,进一步健全常态化沟通机制,推动审计工作更好服务公司高质量发展大局,切实筑牢风险防控底线,不断提升公司治理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3、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并结合公司经营
发展实际和风险防控重点,就公司内部审计的范围、重点领域、工作安排等提出了指导性意见,促进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运作。经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定期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公司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内审工作开展有效,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内部审计的监督和预警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4、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按照监管要求和公司发展实际,指导公司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内控体系建设,公司结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制定,同步优化内控相关制度,进一步提升内控体系的系统性和可操作性,推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持续优化,切实防范经营管理风险。审计委员会通过审阅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结合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重点关注关联交易、资金管理、提供担保等关键领域的内控执行效果。报告期内,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均规范运作,各部门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审计委员会未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实质性漏洞。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日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的作用,定期沟通协调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部门、公司管理层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日常联系、工作配合等,针对审计过程中涉及的问题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准确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工作,进一步提高审计效率,使内部审计机构与外部审计机构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6、对公司关联交易等其他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经营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所履行的程序合法有效。
7、关注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指导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开展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
规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
8、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情况
2025年9月15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意公司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取消监事会后,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各项职权的履行情况等相关方面进行了监督。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审计监督、专业指导、决策参谋等各项职责,有效提升了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202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审慎、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结合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和监管政策的变化,持续加强对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监督,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同时深化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推动内部审计向风险防控、价值创造型转型,持续督促公司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内控执行的监督检查,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不断提升,保证公司的持续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共同利益。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此页无正文,为《江苏国茂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陈文化邹成效王建华
签署日期:2026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