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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博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

公告原文类别 2022-06-29 查看全文

苏博特 --%

股票简称:苏博特股票代码:603916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醴泉路118号)

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B7栋401)

二〇二二年六月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任何

虚假、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

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2-1重大事项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时,应特别关注下列重大事项:

一、关于本次发行可转债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符合法定的发行条件。

二、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评级,根据中诚信出具的信评委函字[2021]3558D 号信用评级报告,苏博特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在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中诚信每年将对公司主体和本次可转债进行一次跟踪信用评级。如果由于外部经营环境、公司自身情况或评级标准变化等因素,导致本可转债的信用评级降低,将会增大投资者的投资风险,对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一定影响。

三、本次可转债发行不提供担保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39.31亿元,超过15亿元人民币,因此本次可转债不强制提供担保。本次债券为

无担保信用债券,无特定的资产作为担保品,也没有担保人为本次债券承担担保责任。如果公司受经营环境等因素的影响,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债券投资者可能面临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无担保而无法获得补偿的风险。

四、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1-2-2红(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3号)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

行利润分配政策规定如下:

“第一百五十六条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为:公司将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根据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期发展,执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第一百五十七条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

合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应结合所处发展阶段、资金需求等因素,选择有利于股东分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取得合理投资回报的现金分红政策。

(二)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政策,即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各项公积金后有可分配利润的,则公司应当进行现金分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连续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三)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一般按照年度进行利润分配;在符合利润

分配原则,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四)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若公司快速成长,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

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之余,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因素,提出实施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五)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

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1-2-3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如下:

公司根据行业监管政策、自身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或者由于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相关规定及政策拟定,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拟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过程中,应当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进行详细论证。董事会拟定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行为进行监督。当董事会做出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损害中小股东利益,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监事会有权要求董事会予以纠正。

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前,应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联系,就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事宜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表决通过,并且相关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时应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

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如下:

董事会应当在认真论证利润分配条件、比例和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重大资金

支出安排的基础上,每三年制定明确清晰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在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的基础上制定当期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1-2-4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联系,就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充分讨论和交流。对于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表决通过。

公司在特殊情况下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

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具体原因以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并对公司留存收益的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且相关股东大会会议审议时应当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便利条件。

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当董事会未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未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或者未能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监事会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并督促其及时改正。

第一百六十条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

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六十一条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获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五、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单位: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2821366.89440771200.76354312359.11

现金分红(含税)151311167.28126092639.5293183000.00当年现金分红占归属于上市公

28.40%28.61%26.30%

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合计370586806.80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44263497559

1-2-5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配利润占

83.72%

年均可分配利润的比例

六、特别风险提示

(一)市场风险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新型土木工程材料供应商,业务发展与建筑市场运行情况密切相关,建筑行业发展受宏观调控政策、经济运行周期的综合影响。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混凝土外加剂中的高性能减水剂、高效减水剂和功能性材料,下游行业为商品混凝土行业、建筑施工行业等基础建设行业。如果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要调整,我国经济增长速度放缓或宏观经济出现周期性波动,而公司未能对由此带来的基础建设行业波动有合理预期并相应调整公司的经营策略,则将会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公司的业务增长速度可能放缓,甚至受市场环境影响出现收入下降,从而导致业绩下滑风险。

2、市场竞争风险

进入21世纪后,我国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发展迅速,已经从上世纪末以简单物理复配为特征的小型混凝土外加剂生产,逐步走上规模化、专业化的发展路线,以拥有自主研发技术力量为特征的新一代规模化生产企业正逐步形成。在行业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我国混凝土外加剂行业企业数量众多,集中度较低,技术和装备水平参差不齐,竞争较为激烈。面对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存在着市场份额被现有竞争对手蚕食、被潜在竞争者抢占的市场竞争风险。此外,由于近年来聚羧酸系减水剂市场发展势头良好,同行业公司纷纷扩大产能,市场产品供应能力随之不断增长,市场竞争加剧,因此公司面临着因竞争加剧带来的盈利能力下降、应收账款增加等风险,从而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3、原材料供应稳定性风险及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混凝土外加剂中的高性能减水剂、高效减水剂和功能性材料,环氧乙烷为公司生产经营的主要原材料,报告期内,环氧乙烷的采购金额占

1-2-6各期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39.40%、30.77%和35.29%,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对环氧乙烷依赖性较强。若主要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受到影响,将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风险。

同时,由于混凝土外加剂生产所用的原材料大部分为石油加工的下游产品,大宗化工商品的价格波动导致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单价总体呈现升降不一的波动态势。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单价仍可能因大宗化工商品的价格波动以及其他市场供求因素而有所波动。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而公司未能有效地调整产品价格或产品结构,则公司盈利能力存在波动的风险。

4、产品价格下降风险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的主要产品高性能减水剂销售均价

分别为2345.66元/吨、2202.41元/吨和2086.04元/吨;高效减水剂销售均价分

别为1802.71元/吨、1739.03元/吨和1682.54元/吨。若产品价格继续朝着不利的方向波动,或无法及时、充分地实现对主要原材料价格的传导,则仍会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二)财务风险

1、毛利率波动风险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综合毛利率分别为45.44%、38.29%

和35.29%。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高性能减水剂、高效减水剂的毛利率均受到了销售价格及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波动的影响。如果未来高性能减水剂、高效减水剂的销售价格及主要原材料采购价大幅波动,则公司综合毛利率存在波动的风险。

2、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内企业货款一般采用定期结算的方式,行业内企业普遍存在应收账款金额较高的情况。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91312.47万元、213702.34万元和298214.1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7.86%、58.51%和65.95%,应收账款金额保持较高水平。

1-2-7公司的客户主要集中于行业内知名的、规模较大的国家或省市级建筑工程公司,客户信誉等级较高,而且公司对客户信用等级的评定、信用额度的使用、货款结算等环节都进行了严格的内部控制,并提取足额的坏账准备,应收账款总体质量较高。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91.67%、89.20%和88.13%。但是,不能排除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应收账款金额继续增加,从而增大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以及由此引起的流动资金较为紧张的风险。新材料行业受宏观经济周期的影响大,一旦行业出现不景气,公司可能面临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3、商业承兑汇票逾期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61510.36万元、70021.81万元和55476.81万元,金额较大。近期,受房地产行业宏观环境和个别房地产企业经营状况变化的影响,发行人从客户处收到的个别房地产企业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出现了逾期的情况。截至报告期期末,发行人持有的已到期未承兑并转入应收账款的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为5212.72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持有的出票人为恒大等房地产企业的应收票据发生逾期。

报告期期末,公司已将上述逾期的应收票据转至应收账款核算,公司已针对直接客户和出票人均是恒大集团的商业票据单项计提了全额坏账准备,该部分票据金额为107.55万元,其中包含已逾期并转入应收账款的票据47.55万元和尚未到期的票据60.00万元,其他逾期的5165.17万元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对该部分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公司正积极与出票人、直接客户等各方积极沟通兑付或回款事项,若公司判断未来该部分款项无法全部收回,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无法收回的款项部分或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经营管理风险

1、人力资源风险

公司快速发展需要更多高级人才,特别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对高素质管理人才、技术人才的需求将大量增加,并将成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1-2-8因素。此外,公司也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引致的人力资源成本上升的问题。如果公

司不能按照计划实现人才引进和培养,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可能导致公司人才流失的风险,可能使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目标的实现受到人力资源的制约。

2、环境保护风险

公司作为化工生产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废渣等。随着整个社会环保意识的增强,国家环境保护力度不断加强,并可能在未来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对化工生产企业提出更高的环保要求。环保标准的提高需要公司进一步加大环保投入,提高运营成本,可能会对公司利润水平带来一定影响。

3、安全生产风险

本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使用的原材料中,存在环氧乙烷、丙烯酸等危险化学品。针对上述危险化学品,虽然本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安全生产制度,并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但是仍然存在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可能性。若本公司及子公司未来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将可能导致本公司或子公司受到当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本公司或子公司将要承担罚款或经济赔偿责任。如构成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受到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将严重影响本公司或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并对本公司的声誉、生产连续性,以及在当地的经营管理、销售业绩等方面均会产生不利影响。

(四)募投项目相关的风险

1、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扩大产生的产品销售风险

本次“年产37万吨高性能土木工程材料产业化基地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年产37万吨新型道路功能材料、高性能灌浆材料、超高性能水泥基材料、修

补加固材料及工程纤维。“苏博特高性能土木工程新材料建设项目(一期)”具体建设内容包括10万吨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母液、27万吨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成品、6万吨速凝剂、1万吨阻锈剂。“高性能建筑高分子材料产业化基地项目

(一期)”,形成年产1000万平方米高分子防水卷材生产规模。上述设计系根据

公司和行业发展现状制定,若公司发展情况或市场环境恶化,此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可能不能及时充分消化,将存在因募投项目产能扩大导致的产品销售风险。

1-2-92、募投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行业发

展趋势等因素做出的,投资项目虽然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上述项目在实施过程及后期经营中,如相关行业政策、经济和市场环境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可能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或顺利实施,进而影响项目进展或预期收益。

3、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对未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的固定资产较本次发行前将有较大规模的增加,由此带来每年固定资产折旧的较大增长,预计每年将新增折旧、摊销合计4605.18万元。如果未来市场环境或市场需求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致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达到预期收益,公司则存在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带来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大幅增加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五)新冠疫情对经营业绩影响的风险

2020年初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开始爆发并在全球迅速蔓延。受疫情影响,各地政府相继出台并严格执行关于限制物流、人流等疫情防控政策,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均不同程度地受到疫情的影响。如果新冠疫情突发不利变化或持续蔓延,公司可能会面临产品物流运输受阻、订单市场需求下滑等风险,如果未来发生上述风险,发行人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将受到较大不利影响。

(六)与本次可转债相关的风险

1、违约风险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为6年,每年付息一次,到期后一次性偿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如果在可转债存续期出现对公司经营管理和偿债能力有重大负面影响的事件,将有可能影响到债券利息和本金的兑付。

2、可转债价格波动的风险

可转债是一种具有债券特性且附有股票期权的混合型证券,其二级市场价格受市场利率、债券剩余期限、转股价格、公司股票价格、赎回条款、回售条款和

1-2-10向下修正条款、投资者的预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这需要可转债的投资者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

可转债在上市交易、转股等过程中,可转债的价格可能会出现异常波动或与其投资价值严重偏离的现象,从而可能使投资者遭受损失。为此,公司提醒投资者必须充分认识到债券市场和股票市场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以便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3、发行可转债到期不能转股的风险

股票价格不仅受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及政治、经济政策、投资者的投资偏好、投资项目预期收益等因素的影响。如果因公司股票价格走势低迷或可转债持有人的投资偏好等原因导致本次可转债到

期未能实现转股,公司必须对未转股的可转债偿还本息,将会相应增加公司的财务费用负担和资金压力。

4、转股后摊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的风险

本期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在可转债存续期内逐渐产生收益,可转债进入转股期后,如果投资者在转股期内转股过快,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摊薄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因此公司在转股期内可能面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5、本次可转债转股的相关风险

进入可转债转股期后,可转债投资者将主要面临以下与转股相关的风险:

(1)本次可转债设有有条件赎回条款,在转股期内,如果达到赎回条件,公司有权按照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如果公司行使有条件赎回的条款,可能促使可转债投资者提前转股,从而导致投资者面临可转债存续期缩短、未来利息收入减少的风险。

(2)本次发行设置了公司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在可转债存续期内,当

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

期转股价格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

1-2-11大会表决。

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在满足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仍可能基于公司的实际情况、股价走势、市场因素等多重考虑,不提出或者提出与投资者预期不同的转股价格向下调整方案。因此,未来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时,投资者将会面临转股价格无法向下修正及修正幅度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同时,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因此可能存在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未通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风险。

6、信用评级变化的风险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级,根据中诚信出具的信评委函字[2021]3558D 号信用评级报告,苏博特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在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中诚信每年将对公司主体和本次可转债进行一次跟踪信用评级,公司无法保证其主体信用评级和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在债券存续期内不会发生负面变化。若资信评级机构调低公司的主体信用评级或本次可转债的信用评级,则可能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造成一定影响。

七、本次发行后公司即期回报摊薄、填补措施及承诺

考虑本次发行可能摊薄普通股股东即期回报,为保护公司普通股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上市公司将采取以下具体填补措施,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股东回报水平:

(一)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使用。

本次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此外公司已建立

1-2-12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制度,由保荐机构、存管银行、公司共同监管募集资金按照

承诺用途和金额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保荐机构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是基于国家政策、行业背景及公司规划

做出的战略发展举措。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将积极调配资源,力争提前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的投资与建设进度,及时、高效地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项工作,力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早日建成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加后期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成长和发展的基础上,同时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了《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强化投资回报理念,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1-2-13(五)相关主体的承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的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将积极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发行人未来制定、修改股权激励方案,将积极促使未来股权激励方案的行权条件与发行人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规定,积极采

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7)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若前述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将对公司或股东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

(8)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其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博特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江苏博特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

(2)若江苏博特前述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其将对

发行人或股东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

(3)江苏博特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其将同意按照中国证

1-2-14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江苏博特作出相关

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公司实际控制人缪昌文、刘加平、张建雄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1)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前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

(2)若前述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将对发行人或股

东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

(3)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

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其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1-2-15目录

声明....................................................1

重大事项提示................................................2

一、关于本次发行可转债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2

二、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2

三、本次可转债发行不提供担保的说明.....................................2

四、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2

五、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5

六、特别风险提示..............................................6

七、本次发行后公司即期回报摊薄、填补措施及承诺..............................12

目录...................................................16

第一节释义................................................18

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22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22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22

三、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事项.......................................35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53

第三节主要股东情况............................................56

一、公司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56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57

第四节财务会计信息............................................61

一、公司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情况...................................61

二、最近三年财务报表...........................................61

三、报告期内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71

四、最近三年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75

第五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78

一、公司财务状况分析...........................................78

二、公司盈利能力分析..........................................105

三、公司现金流量和资本性支出分析....................................120

1-2-16四、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会计差错更正.........................122

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123

六、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123

第六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125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125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126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141

四、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179

第七节备查文件.............................................181

一、备查文件..............................................181

二、备查文件查询时间及地点.......................................181

1-2-17第一节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一般名词释义

苏博特、本公司、指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发行人

江苏博特指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为江苏博特第一大股东,持有建科院指

江苏博特34%股权

南京博特指南京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姜堰博立指泰州市姜堰博立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孙公司天津博特指博特建材(天津)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攀枝花博特指攀枝花博特建材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江苏博立指江苏博立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武汉博特指博特建材武汉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中山苏博特指中山市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香港苏博特指江苏苏博特(香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苏博特香港指苏博特(香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昆明苏博特指昆明苏博特新型建材工业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泰州博特指博特新材料泰州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镇江苏博特指镇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新疆苏博特指新疆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连云港博特指连云港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四川博特指四川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诸暨苏博特指诸暨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为江苏博立子公司江苏茂心语指江苏茂心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博睿光电指江苏博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博特科技指江苏博特新材科技有限公司,为江苏博特子公司江苏美赞指江苏美赞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为江苏博特子公司涟水美赞指涟水美赞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为淮安美赞子公司通有物流指南京通有物流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吉邦材料指江苏吉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镇江吉邦指镇江吉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为吉邦材料子公司

1-2-18检测中心指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子公司

上海苏科指上海苏科建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为检测中心子公司上海浦思兴指上海浦思兴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为上海苏科子公司浙江远洋轴瓦指浙江远洋轴瓦有限公司,为诸暨苏博特子公司国务院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住建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工信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指中国人民银行国管局指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银保监会指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商务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安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

报告期、最近三年指2019年、2020年和2021年保荐人、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华泰联指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合证券

发行人律师、国浩

指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北京

申报会计师、永拓指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诚信、评级机构指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华泰联合证《受托管理协议》指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募集说明书》指债券募集说明书》

二、专业名词释义

将水泥、集料(砂石)、水、混凝土外加剂以及矿物掺合料等组分,依据混凝土不同性能要求所规定的科学比例,在自动化程度较高商品混凝土指

的集中搅拌站经准确计量、合理拌制后出售,并采用专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在规定时间内运抵使用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

混凝土外加剂、外在混凝土、砂浆、净浆搅拌之前或拌制过程中加入的,掺量等于指

加剂或少于水泥(或总胶凝材料)质量的5%,用以改善新拌和(或)

1-2-19硬化混凝土、砂浆、净浆性能的材料

在混凝土坍落度基本相同的条件下,能减少拌合用水量的外加剂,普通减水剂 指 减水率为 8%~13%,28d 抗压强度比不小于 110%,主要以木质素磺酸盐类减水剂为主,属于第一代减水剂在混凝土坍落度基本相同的条件下,能大幅度减少拌合用水量的外加剂,减水率为 14%~24%,28d 抗压强度比不小于 120%,主高效减水剂指

要以萘系减水剂、氨基磺酸盐减水剂和脂肪族系减水剂为主,属

于第二代减水剂

比高效减水剂具有更高减水率、更好坍落度保持性能、较小干燥收缩,且具有一定引气性能的减水剂,减水率不小于 25%,28d高性能减水剂指

抗压强度比不小于140%,主要以聚羧酸系减水剂为主,属于第三代减水剂

为第三代减水剂的主要代表,属于高性能减水剂,由含有羧基的

聚羧酸系高性能减不饱和单体和其他单体共聚而成,使混凝土在减水、保坍、增强、水剂、聚羧酸系减指收缩及环保等方面具有优良性能的系列减水剂,能提高混凝土的水剂和易性和泵送性,可配置出高强、超高强、高耐久性和超流态混凝土

反映混凝土减水剂的基本性能指标,在混凝土坍落度基本相同时,减水率指基准混凝土和受检混凝土单位用水量之差与基准混凝土单位用水量之比

外加剂掺量就是混凝土中外加剂的加入量,通常以外加剂占水泥掺量指(或者总胶凝材料)质量的百分数表示

反映混凝土减水剂的基本性能,指新拌混凝土流动性的保持能力,保坍性指对混凝土的施工具有重要影响指新拌水泥混凝土易于各工序施工操作(搅拌、运输、浇灌、捣实等)并能获得质量均匀、成型密实的性能,其含义包含流动性、和易性指

粘聚性及保水性,也称混凝土的工作性,用来反映减水剂的基本性能

是指物质在外力作用下的变形和流动性质,主要指加工过程中应流变性能指

力形变、形变速率和粘度之间的联系

萘系减水剂指为萘磺酸盐甲醛缩聚物,第二代减水剂的主要代表以混凝土为基本材料预先在工厂制成的建筑构件,包括梁、板、混凝土预制构件指柱及建筑装修配件等,供施工现场装配,是建筑工业化的物质基础混凝土的各组成材料按一定的比例搅拌均匀而得到尚未凝结的材

新拌混凝土指料称为新拌混凝土,又称混凝土混合料、混凝土拌合物,简称混合料、拌合物硬化混凝土指混凝土成型后达到凝结并具有一定力学性能称为硬化混凝土木质素磺酸盐类减

指以木质素为主要原料制备的减水剂,属于普通减水剂水剂

氨基磺酸盐减水剂指以对氨基苯磺酸为主要原料制备的减水剂,属于高效减水剂脂肪族减水剂指主要为丙酮系减水剂,属于高效减水剂无色有特殊气味的气体,化学式 HCHO,分子量 30.03,CAS 号甲醛指50-00-0,为基础化工原料,工业甲醛一般为37%的甲醛水溶液,是合成高效减水剂的主要原料

加水搅拌后成浆体,能在空气中或者在水中硬化,并能把砂、石水泥指等材料牢固地胶结在一起的粉状水硬性无机胶凝材料,占混凝土质量的10%~20%,是混凝土中必不可少的重要原材料1-2-20把几种不同材料按一定比例混合后,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新的物质,

合成指并赋予其新的性能或功能的过程把几种不同材料按一定比例通过物理混合在一起产生新的性能或复配指功能的过程

母体、母液指减水剂合成工艺结束后制备的高浓度减水剂

水剂指水溶液混合物,液体状,便于输送、计量和使用经过干燥、脱水制备的粉末,含水量一般控制在8%以内,便于长粉剂指距离运输

又称氧化乙烯,由乙烯氧化而得,化学式 C2H4O,分子量 44.05,环氧乙烷 指 CAS 号 75-21-8,沸点 10.7℃,常温加压下为无色易燃液体,具有

高化学活性,是合成聚醚单体的主要原料无色有光泽的片状结晶,有特殊气味,是工业上重要的基础原料。

工业萘 指 分子式 C10H8,分子量 128.18,CAS 号 91-20-3,纯度一般为 96%,是合成萘系减水剂的主要原料

又名二甲基酮,无色透明液体,化学式 CH3COCH3,分子量 58.08,丙酮 指 CAS 号 67-64-1,沸点 56℃,重要的基础化工原料和工业溶剂,是合成脂肪族减水剂的主要原料

无色有刺激性气味液体,化学式 C3H4O2,分子量 72.06,CAS 号丙烯酸指79-10-7,是重要的有机合成单体,最简单的不饱和羧酸,是合成聚羧酸系减水剂的主要原料

指氢氧化钠水溶液,无色透明液体,通常浓度为30%~32%或液碱指

40%~42%,是重要的化工基础原料,用途极广

主要由不饱和醇与环氧乙烷聚合而得,是合成聚羧酸系减水剂的主要原料,包括烯丙基聚醚、甲基烯丙基聚醚、甲基丁烯基聚醚聚醚单体、聚醚指等,其分子量和分子结构的不同,对聚羧酸系减水剂的性能影响也不同

含固量、固含量指产品中固体有效成分的含量,是产品的一个重要性能指标特别说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1-2-21第二节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OBUTE NEW MATERIALS CO. LTD.成立日期:2004年12月15日

住所: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醴泉路118号

股票简称:苏博特

股票代码:603916

注册资本:42030.8798万元人民币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定代表人:缪昌文

联系电话:(025)52837688

传真:(025)52837688

互联网网址:www.sobute.com

电子信箱:ir@sobute.com

经营范围:建筑新材料的研究、生产、销售,金属材料的研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研发、生产、销售及代理土木工程设备与检测仪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的核准情况

本次发行已经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1-2-22议通过,并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22年5月23日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6月2日印发的《关于核准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41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8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

(二)本次可转债发行基本条款

1、发行证券种类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该可转债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A 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80000.00万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照面值发行。

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向发行人的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2年 6 月 30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所有股东。

(2)网上发行: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

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3)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5、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2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

1-2-236、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

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3.00%。

7、付息的期限及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计算公式为:I=B×i,其中: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

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负担。

1-2-248、转股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2年7月7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3年1月7日至2028年6月30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

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9、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3.95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

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

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

易总额/该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1-2-25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媒体上刊登董事会决议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定。

10、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 A 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1-2-26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

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1、转股股数确定方式以及转股时不足一股金额的处理方法

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 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其中:V 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P 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12、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15%(含最后一期年度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1-2-27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13、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

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

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

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

1-2-28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

持有人有权在回售申报期内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

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14、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本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含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形成的股东)均参与当期股利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5、向原 A 股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原 A 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 A 股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博22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30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苏博特的普通股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903 元面

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1903手可转债。原无限售股东

优先配售不足1手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420308798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80万手。

公司原股东(含有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博22配债”,配售代码为“753916”。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1)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或者董事、监事、高管参与本次可转债发行认购安排

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江苏博特及缪昌文。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除独立董事及职工代表监事外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承诺,

1-2-29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视情况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

发行人独立董事、职工代表监事已出具承诺,不会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发行认购。

(2)上市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或者董事、监事、高管的减持计划或安排

根据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除独立董事及职工代表监事外的其他董事、

监事、高管出具的承诺函,若在本次可转债发行首日前六个月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或安排的情形,则将不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亦不会委托其他主体参与本次可转债的认购;若认购成功,则本人/本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短线交易的要求,自本人/本公司认购本次可转债之日起至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及认购的本次可转债。

16、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1)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权利如下:

1)依照其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将所持有的本次可转债转为公司股票;

3)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本

次可转债;

5)依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7)依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

使表决权;

8)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可转债债券持有人的义务如下:

1)遵守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条款的相关规定;

1-2-30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债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公司提前偿付

可转债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可转债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债券持有人会议

在本次可转债存续期间内,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公司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3)公司减资(因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或公司为了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须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被托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

4)保证人(如有)或担保物(如有)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5)拟修改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拟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

7)公司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

8)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

9)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实质影响的事项;

10)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应当由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决定的其他事项。

1-2-31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董事会提议;

2)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的债券持有人书面提议;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书面提议。

17、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年产37万吨高性能土木工程材料产业

119771.0017500.00

化基地项目苏博特高性能土木工程新材料建设项

226198.6819000.00

目(一期)高性能建筑高分子材料产业化基地项

312133.4011200.00

目(一期)

4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9656.008500.00

5补充流动资金23800.0023800.00

合计91559.0880000.00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18、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2-3219、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经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2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三)预计募集资金量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1、预计募集资金量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80000.00万元)。

2、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四)债券评级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评级,根据中诚信出具的信评委函字[2021]3558D 号信用评级报告,苏博特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为 AA-。

在本次可转债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可转债存续期内,中诚信每年将对公司主体和本次可转债进行一次跟踪信用评级。

(五)担保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39.31亿元,超过15亿元人民币,因此本次可转债不强制提供担保。本次债券为

无担保信用债券,无特定的资产作为担保品,也没有担保人为本次债券承担担保责任。

1-2-33(六)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1、承销方式

本次可转债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2、承销期

本次可转债发行的承销期为自 2022 年 6 月 29 日(T-2 日)至 2022 年 7 月 7日(T+4 日)。

(七)发行费用

项目金额(人民币万元)

承销及保荐费用943.40

律师费用56.60

会计师费用112.26

资信评级费用56.60

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125.38

总计1294.25

注:上述费用为不含增值税费用。

以上发行费用可能会根据本次发行的实际情况而发生增减。

(八)本次发行时间安排及上市流通

1、本次发行时间安排

交易日日期发行安排

T-2 日 2022 年 6 月 29 日 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网上路演公告》网上路演

T-1 日 2022 年 6 月 30 日原股东优先配售股权登记日

刊登《可转债发行提示性公告》

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日(缴付足额资金)

T 日 2022 年 7 月 1 日

网上申购(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确定网上申购摇号中签率

刊登《网上中签率及优先配售结果公告》

T+1 日 2022 年 7 月 4 日根据中签率进行网上申购的摇号抽签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

T+2 日 2022 年 7 月 5 日网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数量并缴纳认购款

T+3 日 2022 年 7 月 6 日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

1-2-34额

T+4 日 2022 年 7 月 7 日 刊登《发行结果公告》

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对上述日程安排进行调整或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可转债发行,公司将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后修改发行日程并及时公告。

2、本次可转债的上市流通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三、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事项

(一)受托管理人聘任及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

1、受托管理人的名称及基本情况

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

镇 B7 栋 401

法定代表人:江禹

联系人:周明杰

电话:025-83387720

传真:025-83387711

2、受托管理协议签订情况2021年12月,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或“华泰联合证券”)签订了《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华泰联合证券将作为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

(二)受托管理协议主要内容

投资者在作出相关决策时,请查阅《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1-2-35的全文,以下仅摘录《受托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1、发行人的权利和义务

(1)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期足额支付本次可转债的利息和本金。

(2)发行人应当为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

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3)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所披露或者报送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发行人应严格依法履行有关关联交易的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就依据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提交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甲方应严格依法提交其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董事和/或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应就该等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对甲方全体股东是否公平发表独立意见;*就依据适用法律和甲

方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进行信息披露的关联交易,甲方应严格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以下任何事项,发行人应当立即并不晚于三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受托管理人,并根据受托管理人要求持续书面通知事件进展和结果:

1)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2)发行人主体评级或发行人发行的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3)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

4)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以及

发行人发行的债券违约;

5)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

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1-2-366)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出售或转让资产,超过

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7)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8)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作出减资、合并、分立、分拆、解散及申请破产、依法进入破产程序或其他涉及发行人主体变更的决定,发行人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发行人名称变更的、本次债券名称变更的;

9)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

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组织纪律处分;

10)本次债券的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11)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可转债上市条件;

12)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犯罪被司

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或涉嫌重大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的;

13)发行人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4)发行人不能按期支付本息;

15)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债务清偿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需要依法采取行动的;

16)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提出债务重组方案的;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在

日常经营活动之外购买、出售资产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行资产交易,导致其业务、资产、收入发生重大变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50%以上;购

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

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发行人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17)本次债券可能被暂停或者终止提供交易或转让服务的;

1-2-3718)发行人及其主要子公司涉及需要说明的市场传闻;

19)发行人的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经营与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

遭遇自然灾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可能影响如期偿还本次债券本息的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20)发行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发行人为发行的可转债聘请的

债券受托管理人、资信评级机构发生变更的;

21)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说明书》不一致;

22)《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

重大事件;

23)因配股、增发、送股、派息、分立、减资及其他原因引起发行人股份变动,需要调整转股价格,或者依据《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修正转股价格;

24)《募集说明书》约定的赎回条件触发,发行人决定赎回或者不赎回;

25)可转债转换为股票的数额累计达到可转债开始转股前发行人已发行股票

总额的百分之十;

26)未转换的可转债总额少于三千万元;

27)可转债担保人(如有)发生重大资产变动、重大诉讼、合并、分立等情况;

28)发生其他对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9)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30)法律、法规、规则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就上述事件通知受托管理人的同时,发行人应附带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为避免疑问,《受托管理协议》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指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或财务负责人中的任何一位)就该等事项是否影响本次债券本

息安全的说明文件,对该等事项进行详细说明和解释并提出拟采取的有效且切实

1-2-38可行的措施。

发行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的,还应当及时披露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改情况。发行人应按季度(每季度3日前)向受托管理人出具截至上季度末是否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中相关事项的书面说明。发行人应当保证上述说明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所列等可能对上市债券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

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发行人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场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5)发行人应当协助受托管理人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前或受托管理人认

为有必要的时候取得债权登记日的本次债券持有人名册,并承担相应费用。

(6)预计不能偿还债务时,发行人应当按照受托管理人要求追加担保,并

按照受托管理人的督促履行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受托管理人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应当予以配合。

上一款的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调离。

发行人追加担保、采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以及受托管理人申请财产保全措

施、提起诉讼或仲裁等司法程序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应由发行人承担,受托管理人无承担或垫付义务。

(7)发行人无法按时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时,应当对后续偿债措施作出安排,并及时通知受托管理人和债券持有人。

上一款规定的后续偿债措施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1-2-391)部分偿付及其安排;

2)全部偿付措施及其实现期限;

3)由增信机构或者其他机构代为偿付的安排;

4)重组或者破产的安排。

债券持有人有权对发行人安排的后续偿债措施提出异议,若发行人无法满足债券持有人合理要求的,债券持有人可要求发行人提前偿还本次债券本息。

(8)发行人应对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协议》项下职责或授权予以充

分、有效、及时的配合和支持,并提供便利和必要的信息、资料和数据。发行人应指定专人负责与本次债券相关的事务,并确保与受托管理人能够有效沟通。在不违反应遵守的法律规定的前提下,于每个会计期间结束后发行人应尽快向受托管理人提供经审计的会计报告;于半年度和季度结束后尽快向受托管理人提供半

年度和季度财务报表;根据受托管理人的合理需要,向其提供与经审计的会计报告相关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

(9)受托管理人变更时,发行人应当配合受托管理人及新任受托管理人完成受托管理人工作及档案移交的有关事项,并向新任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协议》项下应当向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各项义务。

(10)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尽最大合理努力维持债券上市交易。

(11)发行人应当根据《受托管理协议》的4.18规定向受托管理人支付本

次债券受托管理报酬和受托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产生的额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因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所产生的会议费、公告费、律师费等合理费用,

且该等费用符合市场公平价格;

2)受托管理人基于合理且必要的原则聘用第三方专业机构(包括律师、会计师、评级机构等)提供专业服务而发生的费用;

3)因发行人未履行《受托管理协议》和《募集说明书》项下的义务而导致

受托管理人额外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人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申

1-2-40请财产保全措施、提起诉讼或仲裁等司法程序所涉及的相关费用。

上述所有费用发行人应在收到受托管理人出具账单及相关凭证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受托管理人支付。

(12)发行人不得怠于行使或放弃权利,致使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实质不利影响。

(13)发行人应当履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持有人会

议决议项下债券发行人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和义务,及时向受托管理人通报与本次债券相关的信息,为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和便利,充分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各项权益。

(14)发行人应维持现有的办公场所,若其必须变更现有办公场所,则其必

须以《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通知方式及时通知受托管理人。

(15)发行人在债券信用风险管理中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债券还本付息(含回售、分期偿还、赎回、转股及其他权利行权等,下同)管理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债券还本付息事项;

2)提前落实偿债资金,按期还本付息,不得逃废债务;

3)按照规定和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影响偿债能力和还本付息

的风险事项;

4)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并化解可能影响偿债能力及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

及时处置预计或已经违约的债券风险事件;

5)配合受托管理人及其他相关机构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6)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或者协议

约定的其他职责。

(16)发行人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有关规定,在预计发生或已知晓重大事项发生时及时以书面/邮件的方式告知受托管理人,按要求完成重大事项的披露义务。

1-2-41(17)发行人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公司债券存续期信用风险管理指引(试行)》的有关规定,配合受托管理人进行信用风险监测、排查与分类管理。

(18)发行人应当为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制定相应的使用计划及管理制度,并于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与受托管理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订立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19)发行人应当履行《受托管理协议》、《募集说明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义务。

2、受托管理人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1)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

约定制定受托管理业务内部操作规则,明确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方式和程序,对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约定义务的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和监督。受托管理人为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有权代表债券持有人查询债券持有人名册及相关登记信息,以及专项账户中募集资金的存储与划转情况。

(2)对于发行人作出的任何通知、指示、同意、证书、书面陈述、声明或

者其他文书或文件,受托管理人因合理信赖其为真实而采取的任何作为、不作为应得到保护且不应对此承担责任。受托管理人可以合理依赖以任何传真或电子系统传输方式等经发行人确认的方式由发行人作出的指示,且受托管理人应就该等合理依赖依法得到保护。

(3)受托管理人应当持续关注发行人和保证人的资信状况、担保物状况、内外部增信机制及偿债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如有),可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方式进行核查:

1)就《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约定的情形,列席发行人和保证人的内部

有权机构的决策会议;

2)每半年查阅前项所述的会议资料、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1-2-423)调取发行人、保证人银行征信记录;

4)对发行人和保证人进行现场检查;

5)约见发行人或者保证人进行谈话。

(4)受托管理人应当对发行人专项账户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

息偿付进行监督。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半年检查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是否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受托管理人有权要求发行人及时向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并就有关事项作出说明。

(5)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披露《受托管理协议》的

主要内容、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主要内容,并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和发行人确定的其他监管部门指定的媒体,向债券持有人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法律程序以及其他需要向债券持有人披露的重大事项。

(6)受托管理人应当每年对发行人进行回访,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

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回访记录,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7)出现《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情形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情形的,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受托管理人应当问询发行人或者保证人,要求发行人或者保证人解释说明,提供相关证据、文件和资料,并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如需)。发生触发债券持有人会议情形的,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8)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受托管理协议》及《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并监督相关各方严格执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监督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实施。

(9)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督促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受托管理人应当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情况,收集、保存与本次债券偿付相关的所有信息资料,根据所获信息判断对本次债券本息偿付的影响,并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报告债券持有人。

1-2-43(10)受托管理人预计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应当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

督促发行人履行《受托管理协议》第3.7条约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或者可以依法申请法定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发行人追加担保或其他偿债保障措施的费用、受托管理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提起诉讼或仲裁等司法程序的费用均应由发行人承担,受托管理人不予承担或垫付。

(11)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处理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之间的谈判或者诉讼事务。

(12)发行人为本次债券设定担保的,受托管理人应当在本次债券发行前或

募集说明书约定的时间内取得担保的权利证明或者其他有关文件,并在担保期间妥善保管。

(13)发行人不能偿还债务时,受托管理人应当督促发行人、增信机构和其

他具有偿付义务的机构等落实相应的偿债措施,并可以接受全部或部分债券持有人的委托,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提起民事诉讼、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

(14)受托管理人对受托管理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但应当依法保守所知悉

的发行人商业秘密等非公开信息,不得利用提前获知的可能对可转债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5)受托管理人应当妥善保管其履行受托管理事务的所有文件档案及电子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受托管理协议》、《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受托管理工作底稿、与增信措施有关的权利证明(如有),保管时间不得少于债券到期之日或本息全部清偿后五年。

(16)除上述各项外,受托管理人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

2)募集说明书约定由受托管理人履行的其他职责(如有)。

(17)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受托管理人不得将其受托管理人的职责和义务委托其他第三方代为履行。

1-2-44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职责或义务时,可以聘请律师事

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18)受托管理人有权依据《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获得受托管理报酬,受

托管理人不单独收取受托管理报酬,发行人支付的本次债券发行的承销保荐费已包含受托管理人应收取的受托管理报酬。

(19)受托管理人不对本次债券的合法有效性作任何声明;除监督义务和法

律规定的其他相关义务外,不对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除依据法律规定和《受托管理协议》出具的证明文件外,不对与本次债券有关的任何声明负责。

(20)受托管理人应当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加强债券信用风险管理,履行以

下风险管理职责:

1)建立债券信用风险管理制度,设立专门机构或岗位从事信用风险管理相

关工作;

2)对受托管理的债券持续动态开展监测、排查,进行风险分类管理;

3)发现影响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及时督促发行人或其他相关机构披露相关信息,进行风险预警;

4)按照规定或约定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必要时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及时披露影响债券还本付息的风险事项;

5)协调、督促发行人、增信机构(如有)等采取有效措施化解信用风险或

处置违约事件;

6)根据相关规定、约定或投资者委托,代表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

7)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或者协议

约定的其他职责。

(21)受托管理人应定期对发行人是否发生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重大事项或其他未列示但对发行人本次债券偿债可

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进行排查;受托管理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则的

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行债券信用风险管理职责。必要时可提高排

1-2-45查频率。

(22)受托管理人有权行使《受托管理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

和规则规定的其他权利,应当履行《受托管理协议》、《募集说明书》及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的其他义务。

3、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1)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包括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和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受托管理人应当建立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发行人对《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六月三十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前款规定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3)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的核查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4)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5)增信措施的有效性分析,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基本情况及处理结果;

6)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可转债的本息偿付情况;

7)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8)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情况;

9)发生《受托管理协议》第3.4条中可能影响发行人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说明基本情况、处理结果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10)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3)可转债存续期内,出现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发生利益冲突、发行人募

1-2-46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情形,或出现第3.4条中可能影响发行人

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且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受托管理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等情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市场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4)为出具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目的,发行人应及时、准确、完整的提供

受托管理人所需的相关信息、文件。发行人应保证其提供的相关信息、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受托管理人对上述信息、文件仅做形式审查,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不承担任何责任。

(5)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应将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等持续信息披露文件分别在证券交易所网站(或以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和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予以公布。

4、利益冲突的风险防范机制

(1)受托管理人在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时可能存在以下利益冲突情形:

1)受托管理人自身或通过代理人,在全球广泛涉及投资银行活动(包括投资顾问、财务顾问、资产管理、研究、证券发行、交易和经纪等)可能会与受托

管理人履行《受托管理协议》之受托管理职责产生利益冲突。

2)受托管理人其他业务部门或关联方可以在任何时候(a)向任何其他客户

提供服务,或者(b)从事与发行人或与发行人属同一集团的任何成员有关的任何交易,或者(c)为与其利益可能与发行人或与发行人属同一集团的其他成员的利益相对立的人的相关事宜行事,并可为自身利益保留任何相关的报酬或利润。

为防范相关风险,受托管理人已根据监管要求建立完善的内部信息隔离和防火墙制度,保证:1)受托管理人承担《受托管理协议》职责的雇员不受冲突利益的影响;2)受托管理人承担《受托管理协议》职责的雇员持有的保密信息不会披露给与《受托管理协议》无关的任何其他人;3)相关保密信息不被受托管理人用于《受托管理协议》之外的其他目的;4)防止与《受托管理协议》有关

的敏感信息不适当流动,对潜在的利益冲突进行有效管理。

(2)受托管理人不得为本次债券提供担保,且受托管理人承诺,其与发行

1-2-47人发生的任何交易或者其对发行人采取的任何行为均不会损害债券持有人的权益。

(3)发行人或受托管理人任何一方违反《受托管理协议》利益冲突防范机制,对协议另一方或债券持有人产生任何诉讼、权利要求、损害、支出和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的,应负责赔偿受损方的直接损失。

5、受托管理人的变更

(1)在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履行变更受托管理人的程序:

1)受托管理人未能持续履行《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人职责;

2)受托管理人停业、解散、破产或依法被撤销;

3)受托管理人提出书面辞职;

4)受托管理人不再符合受托管理人资格的其他情形。

在受托管理人应当召集而未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时,发行人、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债券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债券持有人有权自行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2)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决定变更受托管理人或者解聘受托管理人的,自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变更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决议且发行人与新任受托管理人签

订受托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新任受托管理人继承受托管理人在法律、法规和规则及《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受托管理协议》终止。新任受托管理人应当及时将变更情况向中国证券业协会报告。

(3)受托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变更生效当日或之前与新任受托管理人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

(4)受托管理人在《受托管理协议》中的权利和义务,在新任受托管理人

与发行人签订受托协议之日或双方约定之日起终止,但并不免除受托管理人在《受托管理协议》生效期间所应当享有的权利以及应当承担的责任。

1-2-486、陈述与保证

(1)发行人保证以下陈述在《受托管理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1)发行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人签署和履行《受托管理协议》已经得到发行人内部必要的授权,

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发行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发行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发行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2)受托管理人保证以下陈述在《受托管理协议》签订之日均属真实和准确;

1)受托管理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证券公司;

2)受托管理人具备担任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资格,且就受托管理人所知,

并不存在任何情形导致或者可能导致受托管理人丧失该资格;

3)受托管理人签署和履行《受托管理协议》已经得到受托管理人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没有违反适用于受托管理人的任何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也没有违反受托管理人的公司章程以及受托管理人与第三方签订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的规定。

7、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双方在签署《受托管理协议》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其他方,并提供发生该不可抗力事件的证明。主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还必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不利影响。

(2)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下,双方应当立即协商以寻找适当的解决方案,并应当尽一切合理的努力尽量减轻该不可抗力事件所造成的损失。如果该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受托管理协议》的目标无法实现,则《受托管理协议》提前终止。

1-2-498、违约责任

(1)《受托管理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规则、《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以下事件亦构成《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发行人违约事件:

1)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债券的本金或者利息;

2)发行人已经或预计不能按期支付除本次债券以外的其他有息负债,到期

未偿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人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次债券发生违约的;

3)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重要子公司(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净资产或营业收入占发行人合并报表相应科目30%以上的子公司)已经或预计不能

按期支付有息负债,未偿金额超过1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人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且可能导致本次债券发生违约的;

4)发行人发生减资、合并、分立、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扣或者吊销许可

证且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或其被托管/接管、解散、申请破产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的;

5)发行人管理层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6)发行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因无偿或以明显不合理对价转让资产

或放弃债权、对外提供大额担保等行为导致发行人偿债能力面临严重不确定性的;

7)增信主体、增信措施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

8)本次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违反《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陈述与保证、未能按照规定或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知义务、信用风险管理职责等义务与

职责以致对发行人对本次债券的还本付息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一直持续二

十(20)个连续工作日仍未得到纠正;

9)发行人发生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

1-2-50发行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发行人违约事件触发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

告知受托管理人。

(3)受托管理人预计发行人违约可能发生的,受托管理人可以采取以下措

施:

1)要求发行人追加担保,督促发行人履行其他偿债保障措施;2)在债券持

有人利益可能受到损失的紧急情形下,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以依法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对发行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及时报告全体债券持有人;4)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交易所等监管机构。

(4)发行人违约事件发生时,债券受托管理人可以行使以下职权:

1)在知晓该行为发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公告方式或其他合理方式告知

全体债券持有人;

2)在知晓发行人未履行偿还本次债券到期本息的义务时,债券受托管理人

可以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与发行人谈判,促使发行人偿还本次债券本息;

3)债券受托管理人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追究

发行人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对发行人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对发行人提请诉讼或仲裁,参与发行人的重组或破产等法律程序。

4)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当地派出机构、交易所等监管机构。

(5)加速清偿及救济措施

1)如果《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发行人违约事件发生,根据债券持有人会

议规则的约定,有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可以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有效决议,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宣布本次债券本金和相应利息,立即到期应付。

2)在宣布加速清偿后,如果发行人在不违反适用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采取了

以下救济措施,债券受托管理人经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后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宣布取消加速清偿的决定:

*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保证金,且保证金数额足以支付以下各项金额的总和:

1-2-51A、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合理赔偿、费用和开支;

B、所有迟付的利息;

C、所有到期应付的本金;

D、适用法律允许范围内就延迟支付的债券本金计算的复利;

*《受托管理协议》项下发行人违约事件已得到救济或被债券持有人通过会议决议的形式豁免;

*债券持有人会议同意的其他救济措施。

(6)发行人保证按照本次债券发行条款约定的还本付息安排向债券持有人支

付本次债券利息及兑付本次债券本金,若不能按时支付本次债券利息或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发行人将承担因延迟支付本金和/或利息产生的罚息、违约金等,并就受托管理人因发行人违约事件承担相关责任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7)双方同意,若因非受托管理人原因的情况下,发行人违反《受托管理协议》任何规定和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因本次债券发行与上市的申请文件或公开募集文件以及本次债券存续期间内向受托管理人提供或公开披露的其他信息或材料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或因发行人违反与《受托管理协议》或与本次债券发行与上市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则或因受托管理人根据《受托管理协议》提供服务,从而导致受托管理人或任何其他受补偿方遭受损失、责任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他人对受托管理人或任何其他受补偿方提出权利请求或索赔、监管部门对受托管理人进行行政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发行人应对受托管理人给予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偿付受托管理人或其他受补偿方就本赔偿条款进行调查、准备、抗辩或缴纳罚款所支出的所有费用),以使受托管理人或其他受补偿方免受损害。如经有管辖权的法院或仲裁庭最终裁决完全由于受托管理人或其他受补偿方的欺诈、故意不当行为或重大疏忽而导致受托管理人或该等其他实

体遭受的损失、损害或责任,发行人不承担任何补偿责任。发行人在本条项下的义务在《受托管理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1-2-529、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受托管理协议》适用于中国法律并依其解释。

(2)《受托管理协议》项下所产生的或与《受托管理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首先应在争议各方之间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受托管理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按前条约定进行解决时,除争议事项外,各方有权继续行使《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权利,并应履行《受托管理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醴泉路118号

法定代表人:缪昌文

董事会秘书:徐岳

电话:(025)52837688

传真:(025)52837688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128号前海深港基金小镇

B7 栋 401

法定代表人:江禹

保荐代表人:周明杰、易博杰

项目协办人:尹航

项目组成员:王杰秋、胡宏欣、毕盛

电话:025-83387720

1-2-53传真:025-83387711

(三)发行人律师: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8号泰康金融大厦9层

负责人:刘继

经办律师:李晶、张博阳

联系电话:010-65890699

传真:010-65176800

(四)发行人审计机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一号国安大厦13层

负责人:吕江

经办注册会计师:孔保忠、彭灿、胡佃东

电话:010-65950511

传真:010-65950511

(五)资信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1幢60101

法定代表人:闫衍

经办分析师:王梦莹、谭婕妤

联系电话:010-66428877

传真:010-66426100

(六)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1-2-54传真:021-68807813

(七)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

电话:(021)58708888

传真:(021)58899400

(八)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振华支行

户名: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账户:4000010209200006013

1-2-55第三节主要股东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末,公司股本总额为420308798股,股本结构如下:

类别数量(股)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7640000.42

1、国家持股--

2、国有法人持股--

3、其他内资持股17640000.42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境内自然人持股17640000.42

4、外资持股--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境外自然人持股--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41854479899.58

1、人民币普通股41854479899.58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4、其他--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420308798100.00

截至2021年12月末,公司前十大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股东性质限售情况江苏博特新材料

116320000038.83境内非国有法人无

有限公司

2缪昌文213000005.07境内自然人无

3刘加平164400003.91境内自然人无

中国银行-华夏

4大盘精选证券投103472402.46其他无

资基金

5张建雄91200002.17境内自然人无

6张月星69000001.64境内自然人无

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诺

757104511.36其他无

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2-56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股东性质限售情况

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易方达

8供给改革灵活配52063731.24其他无

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香港中央结算有

951962891.24其他无

限公司华夏基金管理有

10限公司-社保基45999601.09其他无

金16021组合

合计24802031359.01--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江苏博特直接持有发行人38.83%股份,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缪昌文、刘加平、张建雄,三人直接持有发行人合计11.15%股份,并通过江苏博特(三人合计持有江苏博特36.41%股份)间接控制发行人38.83%股份,合计控制发行人49.98%股份。

2015年2月13日,缪昌文、刘加平、张建雄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并

于2020年10月30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三人在江苏博特就发行人相关事项召开的股东会或董事会投票表决时以一致意见为准进行投票表决,且在发行人的股东大会、董事会上以一致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介绍

1、江苏博特基本情况及主要业务

企业名称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建雄成立时间2002年7月11日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2号工艺楼310-320室

建筑新材料(混凝土外加剂除外)、金属材料的研究、制造、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办理审批手续后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房屋和场地租赁、会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000740652506B

1-2-57主要经营业务对外投资、物业租赁

2、江苏博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资产负债表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92717.84

负债总额4513.37

股东权益合计88204.47

利润表主要财务数据(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

营业收入294.79

营业利润7538.02

利润总额15499.77

净利润12921.98

注:2021年度财务数据经审计,审计机构为江苏日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介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为缪昌文、刘加平、张建雄,三人具体情况如下:

缪昌文,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57年8月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工程院院士、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高性能土木工程材料国家

重点实验室首席科学家;第九届、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2011年11月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2013年3月至2018年3月任江苏省人民政府参事,2015年6月至今任江苏省科协副主席;1984年7月至2002年5月历任建科院研究室

主任、所长、副院长、院长;2002年6月至今任建科院董事长;2002年7月至

今历任江苏博特董事长、董事;2004年12月至2015年4月,任本公司董事;

2015年4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2009年至今任博睿光电董事。

刘加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7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东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高性能土木工程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兼首席科学家;1990年7月至1992年8月任中国建筑西南勘察研究院助工;1992年9月至1995年4月于东南大学攻读硕士;1995

1-2-58年4月至2002年6月历任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材料研究所副所长、所长;

2002年6月至2019年12月任建科院副总经理、副董事长,2014年1月至今任

建科院董事;2004年12月至2015年4月任本公司董事、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江苏博特董事长。

张建雄,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7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91年8月至2002年6月任职于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建筑材料研究所;2002年7月至2004年11月任江苏博特副总经理,2021年4月至12月任江苏博特董事长,现任江苏博特董事、总经理;2004年12月至2017年2月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2017年3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2021年4月至今任江苏博特董事长。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缪昌文、刘加平、张建雄的对外投资(除本公司外)情况如下表:

序号企业名称实际控制人的投资情况

缪昌文持有21.42%股权并担任董事;刘加平持有11.85%并担任

1江苏博特(系发行人控股股东)

董事长;张建雄持有3.14%并担

任董事、总经理

2南京丰彩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缪昌文持有24.78%出资份额

缪昌文持有21.84%并担任董事

3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长;刘加平持有7.43%并担任董

4南京建立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缪昌文持有14.57%出资份额

5南京简刻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缪昌文持有19.22%出资份额

6南京苏科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缪昌文持有13.78%出资份额

缪昌文持有8.45%出资份额;张

7南京博特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建雄持有19.63%出资份额并担

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8南京建科简策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缪昌文持有5.64%出资份额

缪昌文持有5.60%股权并担任

9江苏博睿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刘加平持有4.00%;张建

雄持股1.60%

10南京简理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缪昌文持有3.36%出资份额

缪昌文持有5.00%出资份额;刘

11长沙星纳气凝胶有限公司

加平持有2.50%出资份额

缪昌文持有2.90%出资份额;刘

12深圳中科星纳新材料有限公司

加平持有1.45%出资份额

1-2-59(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股票质押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1-2-60第四节财务会计信息

一、公司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分别出具了京永审字(2020)第110004号、永证审

字(2021)第110006号和永证审字(2022)第110008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募集说明书中关于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的财务数据均摘引自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二、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84172.4298642.3850654.08

交易性金融资产11500.00--

应收票据55476.8170021.8161510.36

应收账款276777.60197593.99177722.38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9923.099725.228441.17

其他应收款4669.645776.614759.69

存货46236.0631501.6018668.31

合同资产8926.748289.34-

其他流动资产7037.422323.561706.17

流动资产合计504719.77423874.51323462.16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9463.828843.83-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689.341113.8820.00

1-2-61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固定资产158519.41143360.11118782.63

在建工程1926.538218.659745.65

使用权资产5188.37--

无形资产36928.5224797.3720960.19

商誉14945.6314892.6611961.84

长期待摊费用10397.306888.986043.76

递延所得税资产5790.585145.974563.56

其他非流动资产7395.464116.075232.68

非流动资产合计252244.96217377.53177310.31

资产总计756964.72641252.04500772.4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69959.0078527.2087011.35

应付票据93806.5544496.8624927.00

应付账款42479.3340627.8527356.78

预收款项--9479.21

合同负债10946.4011281.47-

应付职工薪酬14897.1619233.5716485.33

应交税费7487.306887.618130.08

其他应付款42417.8545146.4944707.5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493.034.4617.75

其他流动负债782.562637.927620.25

流动负债合计285269.19248843.43225735.26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30000.003322.772598.92

租赁负债3516.89--

长期应付款--4.74

递延收益10131.4411623.299524.74

递延所得税负债1494.38976.60119.75

非流动负债合计45142.7115922.6612248.15

负债合计330411.90264766.09237983.4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42030.8835025.7331055.00

1-2-62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资本公积173096.11178803.73107054.47

减:库存股2478.426693.613395.00

其他综合收益610.2366.4737.61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6769.2615260.3713289.01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163030.48123866.4991077.2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93059.81346329.19239118.32(或股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33494.2830156.7623670.74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426552.82376485.95262789.06

合计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756964.72641252.04500772.47

权益)总计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452184.41365225.18330661.74

其中:营业收入452184.41365225.18330661.74

二、营业总成本383305.48304180.65283688.29

其中:营业成本292593.34225387.65180397.98

税金及附加3945.533158.603123.19

销售费用33345.4730778.7958603.72

管理费用26029.5822544.4318616.34

研发费用21958.9417591.0617106.30

财务费用5432.614720.125840.76

其中:利息费用5770.805273.245780.07

利息收入799.88730.70230.19

加:其他收益3767.571666.732435.7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209.74262.6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786.63166.01-

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055.28-3625.94-3048.1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08.00-110.18-

1-2-63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9.7711.24-6.8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68623.2059249.0646354.14

加:营业外收入90.50143.7644.43

减:营业外支出197.50546.78393.68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

68516.2058846.0446004.90

列)

减:所得税费用8622.099500.217621.10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59894.1149345.8338383.7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

59894.1149345.8338383.79号填列)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

53282.1444077.1235431.24亏损以“-”号填列)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

6611.985268.712952.56

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16.00-24.6039.13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

543.7628.8620.68

收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575.4692.92-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575.4692.92-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1.70-64.0620.68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损益

(4)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额

(5)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

---售金融资产损益

(6)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1-2-64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7)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8)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31.70-64.0620.68

(9)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

-27.76-53.4618.45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60410.1149321.2338422.92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

53825.9044105.9835451.91

益总额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

6584.215215.252971.01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271.391.14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271.391.14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380720.82266800.93218750.32

收到的税费返还302.60794.12717.8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4130.1616259.2019194.7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95153.59283854.24238662.9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29236.35134253.7691142.37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60320.7050555.5234218.83

支付的各项税费36718.8132533.0128401.5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35284.4533175.2842987.3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61560.31250517.57196750.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593.2733336.6741912.89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89.7596.6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147.72254.4550.38

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93200.00-2848.59

1-2-65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94937.47351.102898.9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29702.5634782.7022229.66

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9678.7850.17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6334.388487.01-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04700.0069.4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0736.9453017.9222279.8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799.47-52666.82-19380.8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891.681087.45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829.0086.79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97449.00207581.62112003.77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6878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926.00165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9375.00283903.30113091.2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78812.84219163.26106893.5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

18571.9216789.0411495.99

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1723.124055.30108.44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125.4980.211671.9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4510.26236032.51120061.4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35.2647870.79-6970.2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110.0016277.8649.32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7451.4544818.5015611.1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83671.2138852.7123241.6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6219.7683671.2138852.71

1-2-66(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0393.9469595.6325102.90

交易性金融资产11000.00--

应收票据54085.0068272.1757342.24

应收账款229371.08187451.86155285.96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2063.561057.571835.53

其他应收款15918.7044650.1764136.38

存货20995.8616914.7710637.49

合同资产8926.748225.69-

其他流动资产1087.85-33.56

流动资产合计403842.74396167.86314374.06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145172.42136584.60105518.7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669.341093.88-

固定资产21482.6522679.3823317.91

在建工程39.06--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11674.848159.967730.15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101.6839.4280.45

递延所得税资产3048.062763.852491.29

其他非流动资产527.973196.333618.41

非流动资产合计183716.00174517.42142756.98

资产总计587558.74570685.28457131.0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63280.0070967.2082571.35

应付票据96351.3044103.8624927.00

应付账款41700.3585911.7071505.33

1-2-67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预收款项--3365.52

合同负债2686.703799.56-

应付职工薪酬7707.8412200.0410821.67

应交税费411.672363.782463.27

其他应付款36068.8450229.3938018.54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1050.52--

其他流动负债439.271772.447620.25

流动负债合计249696.49271347.97241292.9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2370.283092.852505.02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32370.283092.852505.02

负债合计282066.77274440.82243797.95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42030.8835025.7331055.00

资本公积174001.81179029.69107280.43

减:库存股2478.426693.613395.00

其他综合收益668.3892.92-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16769.2615260.3713289.01

未分配利润74500.0873529.3565103.64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

305491.98296244.46213333.08

益)合计

1-2-68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

587558.74570685.28457131.03东权益)总计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营业收入430638.57319756.94300611.53

减:营业成本362622.18247305.00208588.72

税金及附加1485.021527.281734.44

销售费用27596.8728234.8447259.98

管理费用9619.139443.669549.66

研发费用14379.0611132.0710269.54

财务费用3642.594064.054584.28

其中:利息费用3992.364633.774556.18

利息收入495.73470.2678.60

加:其他收益1720.51918.02803.09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6497.886122.6645364.19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786.63166.01-

资收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

---认收益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3285.96-2237.18-3743.43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11.35-106.83-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

46.645.634.80

列)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16161.4422752.3461053.56

列)

加:营业外收入66.37121.9732.63

减:营业外支出89.86328.34182.66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16137.9422545.9860903.53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1049.072832.412175.63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15088.8719713.5758727.90

列)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15088.8719713.5758727.90

1-2-69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号填列)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75.4692.92-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

575.4692.92-

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575.4692.92-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

---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15664.3319806.4958727.90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27578.62194071.72165696.23

收到的税费返还86.4432.8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61933.5026764.53116410.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89598.56220869.13282106.96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41909.59122599.0068031.72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6440.2822355.3219165.68

支付的各项税费13255.9214315.3615301.8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5476.7044983.03148799.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77082.49204252.72251298.26

1-2-70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516.0716616.4230808.7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000.002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5900.5833606.6617714.1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862.99136.2822.23

回的现金净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71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9763.5735742.9417736.4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6571.041084.213655.12

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9869.3631891.5428328.36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82000.0069.42-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8440.4033045.1731983.4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676.842697.77-14247.0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062.68800.66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78490.00239545.0090904.85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926.00165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0416.00246257.6891705.51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67457.20211183.2699333.5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16252.4512394.8311001.7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871.3363.00165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85580.98223641.09111985.2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64.9822616.59-20279.7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39.56-125.4422.08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365.3141805.34-3696.0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56802.1414996.8018692.86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5436.8456802.1414996.80

三、报告期内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公司最近三年合并报表范围符合财政部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

1-2-71司最近三年合并报表范围及变动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是否纳入合并范围公司名称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攀枝花博特建材有限公司是是是泰州市姜堰博立新材料有限公司是是是

博特建材(天津)有限公司是是是博特建材武汉有限公司是是是昆明苏博特新型建材工业有限公司是是是中山市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是是是

江苏苏博特(香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是是是镇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是是是博特新材料泰州有限公司是是是新疆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是是是南京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是是是江苏博立新材料有限公司是是是南京通有物流有限公司是是是江苏吉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是是镇江吉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是是

吉邦材料科技(太仓)有限公司是是否

吉邦材料科技(重庆)有限公司是是否

苏博特(香港)有限公司是是是

苏博特新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是是是四川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是是是

PT.SOBUTE GLOBAL INDONESIA 是 是 是

SOBUTE(CAMBODIA)CO.Ltd. 是 否 否苏博特孟加拉股份有限公司是是是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是是是江苏科苑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是是是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服务是是是有限公司江苏建科格林建筑技术有限公司是是是无锡江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是是是

1-2-72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公司名称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南京万测工程检测有限公司是是是江苏建科建筑技术培训中心是是是南昌苏博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是是是湖南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是是是青岛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是是是济南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是是否宁波博立新材料有限公司是是是许昌博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是是否湖州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是是否诸暨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是是否邢台苏博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是否江苏苏博特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是是是苏博特国际有限公司是是是江苏道成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是是否南京协和助剂有限公司是是否东莞市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是否否广东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是否否江苏苏博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是否否宜宾苏博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否否连云港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是否否江苏道成管业科技有限公司是否否海南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是否否呼和浩特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是否否广西苏博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是否否上海苏科建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是否否上海浦思兴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是否否浙江远洋轴瓦有限公司是否否江苏茂心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是否否

(二)报告期内的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年度合并报表范围变更情况如下:

1-2-73变更方式公司名称备注

2019年度

苏博特孟加拉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持股比例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持股比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例58%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间接持江苏科苑建设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股比例100%

苏州工业园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咨询服务有非同一控制下合并,间接持限公司股比例1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间接持江苏建科格林建筑技术有限公司

股比例1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间接持无锡江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股比例80%

新增南京万测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设立,间接持股比例51%非同一控制下合并,间接持江苏建科建筑技术培训中心

股比例100%

南昌苏博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设立,间接持股比例100%湖南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设立,间接持股比例100%青岛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设立,间接持股比例100%江苏苏博特工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设立,持股比例100%苏博特国际有限公司设立,间接持股比例51%宁波博立新材料有限公司设立,间接持股比例100%

2020年度

济南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设立,间接持股比例100%许昌博立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设立,间接持股比例100%湖州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设立,间接持股比例90%诸暨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设立,间接持股比例100%新增

邢台苏博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设立,间接持股比例100%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持股比江苏道成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

例8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持股比南京协和助剂有限公司

例100%

2021年度

东莞市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设立,间接持股比例100%广东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设立,持股比例100%江苏苏博特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设立,持股比例100%新增

宜宾苏博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设立,间接持股比例100%连云港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设立,持股比例100%江苏道成管业科技有限公司设立,间接持股比例100%

1-2-74变更方式公司名称备注

海南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设立,间接持股比例100%呼和浩特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设立,间接持股比例100%广西苏博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设立,间接持股比例51%非同一控制下合并,间接持上海苏科建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股比例1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间接持上海浦思兴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

股比例1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间接持浙江远洋轴瓦有限公司

股比例100%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间接持江苏茂心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股比例100%

四、最近三年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一)最近三年的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公司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0]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43号)要求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

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每股收益(元/股)报告期利润报告期间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2021年度14.50%1.271.27

归属于公司普通

2020年度16.16%1.161.16

股东的净利润

2019年度15.91%0.950.95

2021年度13.89%1.211.21

扣除非经常损益

后归属于普通股2020年度16.18%1.161.16股东的净利润

2019年度15.56%0.930.93

注:因2020年度利润分配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故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比较期间的每股收益。

(二)其他主要财务指标财务指标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流动比率(倍)1.771.701.43

速动比率(倍)1.611.581.35

1-2-75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48.01%48.09%53.33%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43.65%41.29%47.52%财务指标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711.772.00

存货周转率(次)7.538.989.30

总资产周转率(次)0.640.640.77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元/股)0.800.951.35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421.280.50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合同资产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余额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股份总数

(三)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公司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85.91-66.10-196.31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3377.621237.381428.74助除外)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

---费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

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债务重组损益---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184.85-1014.49-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

---部分的损益

1-2-76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

---日的当期净损益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

---益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

---备转回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

---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

---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90.85-335.88-160.2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所得税影响额-469.10110.64-205.13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329.48-4.13-98.75

合计2217.44-72.58768.27

1-2-77第五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1、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项目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流动资

504719.7766.68%423874.5166.10323462.1664.59

产非流动

252244.9633.32%217377.5333.90177310.3135.41

资产

合计756964.72100.00%641252.04100.00500772.47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规模稳步增长。公司资产规模由2019年末的

500772.47万元增长至2021年末的756964.72万元。

公司资产结构以流动资产为主。公司所在行业的业务特点导致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货币资金占资产总额的比重较高,同行业上市公司流动资产占比情况与公司大致相当也具有流动资产占比较高的特点。

2、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84172.4216.6898642.3823.2750654.0815.66交易性金融资

11500.002.28----

应收票据55476.8110.9970021.8116.5261510.3619.02

应收账款276777.6054.84197593.9946.62177722.3854.94

预付款项9923.091.979725.222.298441.172.61

其他应收款4669.640.935776.611.364759.691.47

1-2-78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存货46236.069.1631501.607.4318668.315.77

合同资产8926.741.778289.341.96--

其他流动资产7037.421.392323.560.551706.170.53

合计504719.77100.00423874.51100.00323462.16100.00

公司的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和存货为主,流动资产的结构相对稳定。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项流动资产的具体分析情况如下:

(1)货币资金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库存现金73.75103.1031.63

银行存款66129.8783568.1038821.08

其他货币资金17968.7914971.1911801.36

合计84172.4298642.3850654.08

如上表所示,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

50654.08万元、98642.38万元和84172.42万元。其他货币资金系保证金,除其

他货币资金外,公司货币资金无抵押、冻结等限制变现或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020年末较2019年末增加94.74%,主要系收到当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11500.00--

金融资产

合计11500.00--

截至2021年12月末,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1500.00万元,为公司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

(3)应收票据

1-2-79*应收票据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

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项目金额金额金额

应收票据账面价值55476.8170021.8161510.36项目占比占比占比

应收票据/流动资产10.99%16.52%19.02%

应收票据/总资产7.33%10.92%12.28%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票据中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银行承兑汇票33665.7042036.7231583.39

商业承兑汇票23088.4829457.9931502.07

减:商业承兑汇票减值准备1277.371472.901575.10

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合计55476.8170021.8161510.36

报告期内,公司的应收票据主要来源于其下游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大型基础设施建筑施工企业,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2020年末,公司应收票据较上年末增长13.84%,主要是由于公司销售收入持续增长,同时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充分利用自身良好的商业信用,逐步增加使用商业承兑汇票进行付款,从而减少了以票据背书转让方式支付货款,导致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增加较多。

2021年末,应收票据较上年度减少20.77%,主要系部分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所致。A、根据《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 2021 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32号),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等取得的、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规范票据的“云信”、“融信”等数字化应收账款

债权凭证,不应当在“应收票据”项目中列示,因此公司将原先在“应收票据”中列示的“融信”等数字化应收账款债权凭证16599.14万元转入“应收账款”

科目进行计量和列示。B、2021 年末,公司在应收票据已到期未承兑发生逾期的情况下将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公司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的金额为5438.72

1-2-80万元。

*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公司在应收票据已到期未承兑发生逾期的情况下将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主要原因系根据《票据法》相关规定,即使商业承兑汇票逾期无法兑付,发行人仍保有向其交易对手(即公司的下游客户)追索货款的权利,故将票据权利转为了收款的债权,将其转入应收账款等科目核算。公司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后按照账龄连续计算。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金额及占应收票据余额的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应收票据余额56754.1871494.7063085.46

转入应收账款金额5438.72269.39-其中,银行承兑汇票226.00--商业承兑汇票5212.72269.39-

转入其他应收款金额-269.39-

转入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的金额

9.58%0.38%-

占应收票据余额的比例

注:公司2021年末逾期银行承兑汇票226.00万元已于期后收回。

2021年末,公司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金额为5438.72万元,增幅明显,

主要原因系2021年末公司持有的出票人为恒大集团及其关联方等企业的应收票据发生逾期。2021年末,公司已针对直接客户和出票人均是恒大集团及其关联方的商业票据单项计提了全额坏账准备,该部分票据金额为107.55万元(其中包含已逾期并转入应收账款的票据47.55万元和尚未到期的票据60.00万元)。其他已逾期未兑付的票据,公司已将其转至对应直接客户的应收账款,按照账龄连续计算的原则计提坏账准备。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垒知集团关于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不存在重大差异。

(4)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总体变动情况

1-2-812020年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具有收取对价的权利,

但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时确认的应收款项,重分类列示为合同资产。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及重分类至合同资产列示的余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1年末或2020年末或2019年末或

项目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账款276777.60197593.99177722.38

合同资产8926.748289.34-

合计285704.34205883.33177722.38

营业收入452184.41365225.18330661.74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之和占营业收入的比63.18%56.37%53.75%例

总资产756964.72641252.04500772.47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

37.74%32.11%35.49%

之和占总资产的比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较高,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之和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而逐年增加,但各期末占总资产及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较高,主要是由公司所处行业的行业特点决定的。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商品混凝土生产商及建筑施工企业,由于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建筑项目普遍具有较长的施工周期且下游建筑客户通常会保留一定比例销售货款待建筑项目实施完毕并通过验收后支付,商品混凝土生产商对于其上游客户的货款回收普遍具有待回收金额较大且回收周期较长的特点。受此影响,处在行业上游的混凝土外加剂生产商应收账款金额也普遍较高。

*应收账款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2021年末

项目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一年以内262820.2288.13%13141.01

一到二年25638.878.60%2563.89

二到三年5747.731.93%1724.32

三年以上3514.431.18%3514.43

1-2-82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92.910.17%492.91

其中: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

492.910.17%492.91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298214.16100.00%21436.56

2020年末

项目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一年以内190619.4189.20%9530.97

一到二年15571.387.29%1557.14

二到三年3559.031.67%1067.71

三年以上3541.161.66%3541.16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11.380.19%411.38

其中: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

411.380.19%411.38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213702.34100.00%16108.35

2019年末

项目账面余额占比坏账准备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其中:一年以内175384.4691.67%8769.22

一到二年10590.505.54%1059.05

二到三年2250.991.18%675.30

三年以上2351.961.23%2351.96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734.560.38%734.56

其中: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

734.560.38%734.56

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计191312.47100.00%13590.09

报告期内,公司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均超过85%,应收账款结构情况良好。

*合同资产结构分析

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合同资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8289.34万元、

8926.74万元,主要系应收质保金,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及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

1-2-83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应收质保金9529.34602.598926.748716.93491.248225.69已完工未结算

---67.003.3563.65资产

合计9529.34602.598926.748783.93494.598289.34

*应收账款主要客户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序占应收账款客户名称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号余额的比例

2021年末

1上海建工建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576.871年内1.87%

2杭州钱新华威建材有限公司3341.181年内1.12%

3海南瑞泽商贸有限公司2673.141年内0.90%

4浙江三狮南方新材料有限公司2519.661年内0.84%

1年以内、

5北京建工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2028.370.68%

1-2年

合计16139.22-5.41%

2020年末

1上海建工建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157.071年以内1.48%

2杭州钱新华威建材有限公司2217.611年以内1.04%

1年以内、

3北京建工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1929.390.90%

1-2年

4浙江三狮南方新材料有限公司1579.101年以内0.74%

1年以内、

5宝鸡市通佳商砼有限公司1462.340.68%

1-2年

合计10345.51-4.84%

2019年末

1上海建工材料工程有限公司2677.461年以内1.40%

1年以内、

2北京建工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2434.031.27%

1-2年

1年以内、

3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1452.430.76%

1-2年

4浙江三狮南方新材料有限公司1395.251年以内0.73%

5中铁十一局集团桥梁有限公司1331.571年以内0.70%

合计9290.73-4.86%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单位合计欠款分别为

1-2-849290.73万元、10345.51万元和16139.22万元,占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为

4.86%、4.84%和5.41%。

(5)预付款项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预付款项9923.099725.228441.17

总资产756964.72641252.04500772.47

预付款项占总资产的比例1.31%1.52%1.69%

如上表所示,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预付款项金额分别为

8441.17万元、9725.22万元和9923.09万元,占同期末总资产比例分别为1.69%、

1.52%和1.31%。公司报告期内预付款项主要系预付原材料采购款。

2021年12月末,公司预付款项金额前五名单位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是否存在单位名称款项性质金额占比关联关系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

材料款否3339.2633.65%司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材料款否1267.5412.77%

上海华谊新材料化工销售有限公司材料款否794.598.01%

三江化工有限公司材料款否603.686.08%

万华化学(烟台)石化有限公司材料款否502.325.06%

合计--6507.3965.58%

截至2021年12月末,预付款项余额中无预付持本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和其他关联方的款项。

(6)其他应收款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其他应收款4669.645776.614759.69

总资产756964.72641252.04500772.47

其他应收款占总资产的比例0.62%0.90%0.95%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金额分别为4759.69

1-2-85万元、5776.61万元和4669.64万元,占同期末总资产比例分别为0.95%、0.90%和0.62%。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投标保证金等。

(7)存货

*存货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存货46236.0631501.6018668.31

总资产756964.72641252.04500772.47

存货占总资产的比例6.11%4.91%3.73%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存货金额分别为18668.31万元、

31501.60万元和46236.06万元,占同期末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73%、4.91%

和6.11%,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系近年来随着发行人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存货规模增加所致。

*存货结构

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项目跌价准跌价准跌价准账面余额备或减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备或减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备或减账面价值值准备值准备值准备

原材料14666.70-14666.7010880.43-10880.438227.37-8227.37

在产品174.45-174.45625.76-625.7640.44-40.44

半成品24994.65-24994.6514073.15-14073.157672.67-7672.67

产成品6319.06-6319.065611.94-5611.942704.33-2704.33周转材

64.56-64.5613.84-13.8423.48-23.48

料发出商

16.63-16.63296.49-296.49---

合计46236.06-46236.0631501.60-31501.6018668.31-18668.31

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半成品及产成品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整体呈上升趋势,主要是公司销售增长,原材料和半成品备货量增加所致。

*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情况

公司对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1-2-86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由于公司根据客户的订货合同组织生产,

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存货基本有销售合同对应,且本公司产品毛利率较高,存货跌价风险较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未发生存货跌价情形。

*公司存货周转率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财务指标公司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垒知集团25.1023.8526.37存货周转率

红墙股份15.7014.6614.93

(次)

苏博特7.538.989.30

注:同行业数据来自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为:

A.销售区域的集中情况存在差异公司销售区域较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分布较均衡。垒知集团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华东、西南、中南等地区,红墙集团主要集中在华南、西南等地区,而公司产品销售区域覆盖更广,导致公司存货储备量较同行业可比公司偏大,因此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B.业务结构存在一定差异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混凝土外加剂中的高性能减水剂、高效减水剂和功能性材料,主要服务为建筑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验检测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而垒知集团的主要产品/服务除外加剂新材料外,还包括软硬件销售及服务、商品混凝土等;红墙股份的主要产品除混凝土外加剂外,还包括水泥等。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业务产品结构的差异导致存货周转率存在一定的差异。

C.生产环节存在差异发行人主要产品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的主要原材料聚醚主要系发行人自行生产,发行人高性能减水剂生产流程更长,备货周期也更长,从而使得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1-2-87*公司存货库龄分布及占比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库龄分布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12月31日

库龄存货项目期末余额

1年以内1-2年2-3年

原材料14666.7014386.46176.09104.14

在产品174.45174.45--

半成品24994.6524925.5454.0215.09

产成品6319.066177.0930.74111.23

周转材料64.5664.56--

发出商品16.6316.63--

合计46236.0645744.74260.86230.46

占比100.00%98.94%0.56%0.50%

2020年12月31日

原材料10880.4310391.33402.9286.18

在产品625.76625.76--

半成品14073.1513880.05167.9425.16

产成品5611.945402.01169.4340.50

周转材料13.8413.84--

发出商品296.49296.49--

合计31501.6030609.48740.29151.83

占比100.00%97.17%2.35%0.48%

2019年12月31日

原材料8227.378059.51132.1335.73

在产品40.4440.44--

半成品7672.677660.8011.88-

产成品2704.332662.7823.4418.11

周转材料23.4823.48--

合计18668.3118447.02167.4553.84

占比100.00%98.81%0.90%0.29%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库龄在1年以内的占比超过95%,库龄较短。

1-2-88*公司期后销售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产成品期后销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日期期末余额期后六个月销售结转金额期后销售结转比例

2021年12月31日6319.064011.4563.48%

2020年12月31日5611.945286.2094.20%

2019年12月31日2704.332506.9892.70%

注:2021年12月31日产成品期后销售数据为截至2022年3月末的期后销售情况。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生产与采购按照生产计划组织进行,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结存的产成品基本实现销售,不存在库存积压情况。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及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同行业可比公司垒知集团、红墙股份主要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定

制生产模式,2019年末、2020年末均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混凝土外加剂等主要产品技术附加值较高且公司产品毛利率相对较高,未发生存货跌价情形,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具有充分性。

(8)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待抵扣进项税额6771.701927.231319.04

房租费用13.53309.74261.99

预交企业所得税114.025.2984.80

其他138.1681.3040.34

合计7037.422323.561706.1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706.17万元、2323.56万元和7037.42万元,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系公司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房租费用和预交企业所得税。

3、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如下表:

1-2-89单位:万元,%

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股权投资9463.823.758843.834.07--其他权益工具

1689.340.671113.880.5120.000.01

投资

固定资产158519.4162.84143360.1165.95118782.6366.99

在建工程1926.530.768218.653.789745.655.50

使用权资产5188.372.06----

无形资产36928.5214.6424797.3711.4120960.1911.82

商誉14945.635.9314892.666.8511961.846.75

长期待摊费用10397.304.126888.983.176043.763.41递延所得税资

5790.582.305145.972.374563.562.57

产其他非流动资

7395.462.934116.071.895232.682.95

合计252244.96100.00217377.53100.00177310.31100.00

公司最主要的非流动资产为固定资产,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固定资产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66.99%、65.95%和62.84%。

(1)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构成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万元)备注

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4591.73参股企业

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4872.09参股企业

合计9463.82-

*发行人对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情况

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建科院”)系公司于

2020年投资,目前公司持股比例为38.00%。辽宁建科院主营业务为工程质量检

测服务及外加剂生产与销售,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近,发行人通过混改方式战略投资辽宁建科院,形成合作关系,有利于发行人提升在东北地区的影响力。

*发行人对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情况

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辽宁市政院”)系公

1-2-90司于2020年投资,目前公司持股比例为38.00%。辽宁市政院主营业务为市政工

程设计服务,业务范围为市政工程领域,与发行人的客户所属行业存在一定重合。

发行人通过混改方式战略投资辽宁市政院,有利于发行人强化在市政工程领域的技术合作与客户开发,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

(2)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变动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固定资产158519.41143360.11118782.63

总资产756964.72641252.04500772.47

固定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20.94%22.36%23.72%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18782.63

万元、143360.11万元和158519.41万元,占同期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72%、

22.36%和20.94%。

*固定资产结构

单位:万元

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项目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

房屋、建筑

92176.9458.15%83117.7457.98%68747.9057.88%

机器设备58801.5537.09%53020.0936.98%43474.7836.60%

运输工具3133.951.98%2468.201.72%2017.941.70%

其他设备3909.962.47%4742.703.31%4542.023.82%固定资产

497.010.31%11.380.01%--

清理

合计158519.41100.00%143360.11100.00%118782.63100.00%

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等。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固定资产规模呈持续增长趋势,主要系近年来发行人经营情况良好,2019年收购检测中心及为扩大业务规模增加固定资产投资所致。

(3)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基本情况

1-2-91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江苏吉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干粉砂

-184.73-浆生产线项目年产62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建

--996.14设项目

句容实验基地-3907.038487.03四川苏博特西部高性能工程材料产

-3509.59116.75业基地建设项目

省检测中心仙林机房与仙林智慧楼--145.73

泰州技改项目-617.31-苏博特高性能土木工程新材料建设

1242.39--

项目(一期)年产37万吨高性能土木工程材料产

103.26--

业化基地项目

功能性建筑材料产业化项目217.69--高性能建筑高分子材料产业化基地

39.06--

项目(一期)

其他324.12--

合计1926.538218.659745.65

公司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在建工程分别为9745.65万元、

8218.65万元和1926.53万元。2021年末,公司在建工程较2020年末大幅减少,

主要系四川基地、句容基地完成建设并转固所致。

*重要在建工程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重要在建工程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度

本期转入本期其他工程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期末余额报告日状况固定资产减少主体工程已装修

完毕、设备已安

句容实验基地3907.032698.634124.832480.83-装调试,项目已完毕并转固四川苏博特西部高

性能工程材料产业3509.593831.947341.53--已完工并转固基地建设项目苏博特高性能土木

工程新材料建设项-1242.39--1242.39建设中

目(一期)

1-2-92年产37万吨高性

能土木工程材料产-103.26--103.26建设中业化基地项目高性能建筑高分子

材料产业化基地项-39.06--39.06建设中

目(一期)功能性建筑材料产

-217.69--217.69建设中业化项目

合计7416.618132.9911466.372480.831602.41-

2020年度

本期转入本期其他工程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期末余额报告日状况固定资产减少年产62万吨高性

能混凝土外加剂建996.1413891.2514887.39--已完工并转固设项目主体工程正在装

句容实验基地8487.032856.556663.48773.083907.03修、设备正在安装调试四川苏博特西部高

性能工程材料产业116.753392.84--3509.59主体工程建设中基地建设项目

合计9599.9220140.6421550.86773.087416.61

2019年度

本期转入本期其他工程项目名称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期末余额报告日状况固定资产减少泰州博特高性能混泰州博特公司项

凝土外加剂产业基3673.37-3501.55171.83-目设备安装工程地建设项目已完工并转固镇江吉邦房屋土建工程(含构筑镇江吉邦材料科技物)及室外安装

有限公司的办公工程均已完工,

1384.452331.923716.37--

楼、水泵房、空压设备安装工程全站工程部完工且安装调试后达到预定用途。

年产62万吨高性

能混凝土外加剂建-996.14--996.14设项目句容实验基地土建安装完成投资

进度73%,门窗幕墙完成80%,句容实验基地-8487.03--8487.03电梯安装完成

60%,厂区供水、供电、供气系统完成投资进度

1-2-9385%,建筑内装

智能化工程完成

投资进度20%,厂区配套综合管线完成投资进度

20%。

合计5057.8211815.097217.91171.839483.17

报告期内各期末,公司对在建工程逐项进行检查,在建工程不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未计提减值准备。

(4)使用权资产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房屋及建筑物5188.37--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针对公司租赁的办公场所确认使用权资产,截至2021年12月31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为5188.37万元。

(5)无形资产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土地使用权33623.7321225.1220009.03

软件1266.851295.51951.16

专利权2037.942276.74-

合计36928.5224797.3720960.19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软件和专利权,截至2021年12月末,土地使用权、软件及专利权占无形资产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91.05%、3.43%及

5.52%。2020年末公司新增专利权,主要系公司2020年收购道成不锈钢和协和助剂所致。

(6)商誉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检测中心12014.8111961.8411961.84

道成不锈钢2930.822930.82-

合计14945.6314892.6611961.84

1-2-94截至2021年12月末,公司商誉账面原值为14945.63万元,主要系2019年5月收购检测中心58%股权形成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及2020年12月公司收购

道成不锈钢80%股权所致。2021年增加商誉52.97万元,为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收购上海苏科建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所致。发行人商誉减值测试按照该资产组合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2019年末、2020年末及2021年末,经减值测试,不存在商誉减值情形。

(7)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临时设施搭建25.5762.9065.62

装修费6954.245580.564964.19

技术改造费3248.541113.06827.52

其他168.96132.46186.43

合计10397.306888.986043.7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为装修费、技术改造费。

(8)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资产减值准备3821.162964.882471.26

内部销售未实现利润271.70236.34389.60

递延收益1592.821806.491606.61

股权激励104.90116.5091.26

可抵扣亏损-21.754.84

合计5790.585145.974563.56

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是因资产减值准备、内部销售未实现利润和递延收益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而确认的。

(9)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预付工程设备款2669.72745.611848.49

1-2-95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预付房款69.14138.28352.26

预付土地款4300.002977.072977.07

租入房产装修费-171.08-

其他356.6084.0354.86

合计7395.464116.075232.68

公司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工程设备款、预付土地款等。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为7395.46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2.93%,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98%。

(二)负债结构分析

1、负债构成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项目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

流动负债285269.1986.34248843.4393.99225735.2694.85

非流动负债45142.7113.6615922.666.0112248.155.15

合计330411.90100.00264766.09100.00237983.41100.00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94.85%、93.99%和86.34%。公司的流动负债比例较高、非流动负债比例较低,

主要是由于公司所处行业及自身业务模式的特点导致。

2、流动负债构成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69959.0024.5278527.2031.5687011.3538.55

应付票据93806.5532.8844496.8617.8824927.0011.04

应付账款42479.3314.8940627.8516.3327356.7812.12

预收款项----9479.214.20

1-2-96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合同负债10946.403.8411281.474.53--

应付职工薪酬14897.165.2219233.577.7316485.337.30

应交税费7487.302.626887.612.778130.083.60

其他应付款42417.8514.8745146.4918.1444707.5119.81一年内到期的非

2493.030.874.460.0017.750.01

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782.560.272637.921.067620.253.38

合计285269.19100.00248843.43100.00225735.26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和应付职工薪酬等。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上述5项合计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88.82%、91.64%和92.39%。

(1)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变动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短期借款69959.0078527.2087011.35

总负债330411.90264766.09237983.41

短期借款占总负债比例21.17%29.66%36.56%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87011.35万元、

78527.20万元和69959.00万元,占同期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6.56%、29.66%

和21.17%。

*短期借款结构

单位:万元,%

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抵押借款3970.005.671880.002.39--

保证借款44989.0064.3151647.2065.7767011.3577.01

信用借款21000.0030.0225000.0031.8420000.0022.99

合计69959.00100.0078527.20100.0087011.35100.00

1-2-97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主要为保证借款及信用借款,不存在本金或利

息逾期未偿还的情形。

(2)应付票据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商业承兑汇票20772.5114480.86542.00

银行承兑汇票73034.0430016.0024385.00

应付票据合计93806.5544496.8624927.00

总负债330411.90264766.09237983.41

应付票据占总负债比例28.39%16.81%10.47%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应付票据的余额分别为24927.00

万元、44496.86万元和93806.55万元,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0.47%、16.81%和28.39%。报告期内,发行人应付票据大幅增加,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提升且自2019年开始与供应商采用票据支付方式增加所致。

(3)应付账款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应付账款42479.3340627.8527356.78

总负债330411.90264766.09237983.41

应付账款占总负债比例12.86%15.34%11.50%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27356.78万元、

40627.85万元和42479.33万元,占同期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1.50%、15.34%

和12.86%,2021年末占比下降较多,主要系公司与供应商采用票据支付方式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账款按款项性质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应付采购款24125.4019029.979761.00

应付工程款6962.815318.503800.57

应付设备款1807.741764.401134.91

1-2-98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应付运费8492.1313791.2812132.44

其他1091.25723.70527.85

合计42479.3340627.8527356.78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采购款、应付运费等。

(4)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预收销售款--4091.87

预收检测费--5387.34

合计--9479.21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预收款项分别为9479.21万元、0

万元和0万元,占同期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98%、0%和0%。2020年起,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预收款项转计入合同负债。

2020年起,由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发行人将预收款项重分类至合同负债,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预收销售货款3579.854662.84-

预收检测费7366.556618.63-

合计10946.4011281.47-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合同负债分别为0万元、11281.47

万元和10946.40万元,占同期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4.26%和3.31%。

(5)应付职工薪酬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应付职工薪酬14897.1619233.5716485.33

总负债330411.90264766.09237983.41

1-2-99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应付职工薪酬占总负债比例4.51%7.26%6.93%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16485.33万

元、19233.57万元和14897.16万元,占同期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93%、7.26%和4.51%。

(6)应交税费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增值税1924.71768.471455.66

企业所得税4909.455484.385860.66

个人所得税105.62137.91345.65

城市维护建设税126.5498.06120.09

房产税212.00211.13177.24

土地使用税60.6459.9448.36

教育费附加102.3872.9087.50

印花税36.7052.7328.37

其他9.262.086.54

合计7487.306887.618130.08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8130.08万元、

6887.61万元和7487.30万元,主要为应交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

(7)其他应付款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其他应付款42417.8545146.4944707.51

总负债330411.90264766.09237983.41

其他应付款占总负债比例12.84%17.05%18.79%

公司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其他应付款分别为44707.51万元、

45146.49万元和42417.85万元,占公司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8.79%、17.05%

和12.84%。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为股权收购款、股权激励应付款项和业务保证金等。

1-2-100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付款按应付款项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款项性质金额(万元)占比

单位往来款241.880.61%

业务保证金2510.456.31%

员工代垫款2272.925.71%

股权激励应付款项2478.426.22%

借款4210.0010.57%

股权收购款27135.0068.15%

其他968.152.43%

合计39816.82100.00%

3、非流动负债构成及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负债构成如下表:

单位:万元,%

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长期借款30000.0066.463322.7720.872598.9221.22

租赁负债3516.897.79----

长期应付款----4.740.04

递延收益10131.4422.4411623.2973.009524.7477.76

递延所得税负债1494.383.31976.606.13119.750.98

合计45142.71100.0015922.66100.0012248.15100.00

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为长期借款和递延收益,公司递延收益主要为公司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1)长期借款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长期借款30000.003322.772598.92

总负债330411.90264766.09237983.41

长期借款占总负债比例9.08%1.25%1.09%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2598.92万元、

3322.77万元和30000.00万元,占同期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09%、1.25%和

1-2-1019.08%。2021年末,公司长期借款大幅增加,主要系随着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增长,

运营资金需求增加所致。

(2)租赁负债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4082.45--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565.56--

合计3516.89--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2021年末,公司租赁负债账面价值为3516.89万元,占同期总负债的比例为1.06%。

(3)递延收益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递延收益10131.4411623.299524.74

总负债330411.90264766.09237983.41

递延收益占总负债比例3.07%4.39%4.00%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9524.74万元、

11623.29万元和10131.44万元,占同期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00%、4.39%和

3.07%。公司递延收益均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形成。

(三)偿债能力分析

1、公司偿债能力指标

财务指标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流动比率(倍)1.771.701.43

速动比率(倍)1.611.581.3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报表)48.01%48.09%53.33%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43.65%41.29%47.52%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

93697.3577814.9763162.73

元)

利息保障倍数(倍)12.7911.268.94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1-2-102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使用权资产摊销+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支出

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43、1.70和1.77,

速动比率分别为1.35、1.58和1.61。公司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保持较高水平,短期偿债能力较强。2019年末、2020年末和2021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分别为47.52%、41.29%和43.65%。公司总体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水平处于合理的状态,财务杠杆利用率适当,长期偿债风险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偿债能力良好,公司在偿还贷款本息方面未发生借款到期未还的情况。

2、可比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

财务指标公司名称2021年末2020年末2019年末

垒知集团1.661.872.05

流动比率红墙股份2.172.632.86

苏博特1.771.701.43

垒知集团1.601.801.99

速动比率红墙股份2.092.532.75

苏博特1.611.581.35

垒知集团46.41%39.74%34.85%资产负债率(合红墙股份41.43%33.39%31.31%并报表)

苏博特43.65%41.29%47.52%

注:同行业数据来自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

2019年及2020年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原因系公司与垒知集团、红墙股份

在收入规模、产品结构以及客户结构等方面存在差异,公司流动负债、总负债规模相对较高,2021年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较为接近。

总体来看,公司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各项财务指标处于较合理范围。

1-2-103(四)营运能力分析

1、公司营运能力指标

财务指标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1.711.772.00

存货周转率(次)7.538.989.30

总资产周转率(次)0.640.640.77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与合同资产的平均余额

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总资产平均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00、1.77和1.71,略有波动,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存货周转率分别为9.30、8.98和7.53,总体保持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的总资产周转率分别为0.77、0.64和0.64。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周转率总体保持稳定,公司资产的整体运营效率较强。

2、可比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

财务指标公司名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垒知集团1.641.651.80

应收账款周转率红墙股份1.491.701.97

苏博特1.711.772.00

垒知集团25.1023.8526.37

存货周转率红墙股份15.7014.6614.93

苏博特7.538.989.30

垒知集团0.820.780.84

总资产周转率红墙股份0.700.730.74

苏博特0.640.640.77

注:同行业数据来自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发行人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较为接近。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是:

(1)销售区域的集中情况存在差异公司销售区域较同行业可比公司相比分布较均衡。垒知集团销售区域主要集

1-2-104中在华东、西南、中南等地区,红墙集团主要集中在华南、西南等地区,而公司

产品销售区域覆盖更广,导致公司存货储备量较同行业可比公司偏大,因此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业务结构存在一定差异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混凝土外加剂中的高性能减水剂、高效减水剂和功能性材料,主要服务为建筑材料、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检验检测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

而垒知集团的主要产品/服务除外加剂新材料外,还包括软硬件销售及服务、商品混凝土等;红墙股份的主要产品除混凝土外加剂外,还包括水泥等。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业务产品结构的差异导致存货周转率存在一定的差异。

(3)生产环节存在差异发行人主要产品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的主要原材料聚醚主要系发行人自行生产,发行人高性能减水剂生产流程更长,备货周期也更长,从而使得发行人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二、公司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

单位:万元,%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449962.2999.51%361961.6399.11328626.1099.38

其他业务收入2222.120.49%3263.550.892035.650.62

合计452184.41100.00365225.18100.00330661.7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28626.10万元、361961.63万元和

449962.29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均超过99%,公司主营业务突出。

1-2-1052、主营业务收入的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项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产品名称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混高性能减水剂298469.4766.33239802.4266.25232671.1070.80凝

土高效减水剂21718.374.8326868.297.4228240.978.59

外功能性材料55667.5312.3743087.8211.9036659.1411.16加

剂小计375855.3783.53309758.5385.58297571.2190.55

检验检测服务61537.6513.6852203.1014.4231054.899.45

其他12569.272.79----

合计449962.29100.00361961.63100.00328626.10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混凝土外加剂收入分别为297571.21万元、309758.53万元和375855.37万元,是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混凝土外加剂收入整体呈增长趋势,产品主要集中在高性能减水剂和功能性材料,高效减水剂销售收入呈逐步下降趋势。2019年收购检测中心以来,发行人检验检测服务收入保持快速增长,报告期内,检验检测服务收入分别为31054.89万元、

52203.10万元和61537.65万元,占发行人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9.45%、14.42%和13.68%。

2021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中新增其他收入,主要系收购江苏道成不锈钢

管业有限公司所致。

3、公司主要混凝土外加剂产品销售收入变化情况

(1)高性能减水剂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销售收入(万元)298469.47239802.42232671.10

销售量(万吨)143.08108.8899.19

销售单价(元/吨)2086.042202.412345.66

报告期内,公司借助其定制化生产、优质配套服务等竞争优势,大力推进高性能减水剂民用化战略。除了进一步稳固铁路、核电、公路、水利等大型工程建设领域的客户外,公司积极拓展了高性能减水剂在民用建筑领域的应用,为该项

1-2-106业务收入的持续增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

司高性能减水剂占各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70.80%、66.25%和66.33%,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最高的产品。报告期内,公司高性能减水剂销售收入占比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检验检测服务收入占比有所提升所致。

(2)高效减水剂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销售收入(万元)21718.3726868.2928240.97

销售量(万吨)12.9115.4515.67

销售单价(元/吨)1682.541739.051802.71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高效减水剂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

比重分别为8.59%、7.42%和4.83%,占比逐年下降,主要系高性能减水剂对于高效减水剂的逐步替代所致。

4、主营业务收入按区域分析

单位:万元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

华东区195492.9643.45%158711.4243.85%129612.4039.44%

华中区49321.6010.96%40621.2111.22%44347.2013.49%

东南区46222.5610.27%33293.129.20%26243.317.99%

西南区32542.587.23%31131.468.60%31757.549.66%

西部区49154.5610.92%44261.6312.23%45464.9813.83%

北方区34736.017.72%27722.447.66%28607.928.71%

华南区33523.407.45%18900.915.22%15910.094.84%

其他地区8968.621.99%7319.442.02%6682.662.03%

主营业务收入449962.29100.00%361961.63100.00%328626.10100.00%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来源于华东地区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39.44%、43.85%和43.45%,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地区。

1-2-107(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的构成及变动

单位:万元,%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291288.3099.55%223273.5099.06179473.7599.49

其他业务成本1305.040.45%2114.150.94924.230.51

合计292593.34100.00%225387.65100.00180397.98100.00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180397.98万元、

225387.65万元和292593.34万元,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比较高。

2、主营业务成本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成本大类金额金额金额

直接材料210468.18156180.12146150.79

混凝土外直接人工5879.234510.984238.85

加剂制造费用34877.0034499.919953.72

小计251224.41195191.01160343.36

检验检测服务31473.3628082.4919130.39

其他8590.53--

合计291288.30223273.50179473.75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主营业务成本逐年增长,2020年度、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同比分别增长24.40%和30.46%,与公司销售收入增长的趋势相匹配。

3、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成本大类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混凝土直接材料210468.1872.25156180.1269.95146150.7981.43

外加剂直接人工5879.232.024510.982.024238.852.36

1-2-108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成本大类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制造费用34877.0011.9734499.9115.459953.725.55

小计251224.4186.25195191.0087.42160343.3689.34

人工成本16404.215.6314480.376.4910591.995.90检验检

其他费用15069.155.1713602.126.098538.404.76测服务

小计31473.3610.8028082.4912.5819130.3910.66

其他8590.532.95----

合计291288.30100.00223273.50100.00179473.75100.00

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2019年度、

2020年度和2021年度,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81.43%、69.95%

和72.25%,受原材料价格影响有所波动。2020年直接材料占比有所下降,主要系公司自2020年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销售运费重分类至成本,使得制造费用占比大幅提升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混凝土外加剂各主要产品的成本类型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成本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产品大类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直接

164941.1484.08%116525.6979.13%107104.7691.09%

材料

高性直接4665.982.38%3082.672.09%2586.732.20%能减人工

水剂制造26556.2813.54%27648.2018.78%7886.756.71%费用

合计196163.41100.00%147256.56100.00%117578.24100.00%直接

14492.4783.30%17510.6781.93%17768.7788.34%

材料

高效直接432.412.49%995.784.66%1271.706.32%减水人工

剂制造2473.8814.22%2867.4213.42%1073.565.34%费用

合计17398.76100.00%21373.87100.00%20114.03100.00%直接

31335.8683.20%22143.7683.37%21277.2693.93%

材料功能直接

性材479.541.27%432.531.63%380.421.68%人工料制造

5846.8415.52%3984.2915.00%993.414.39%

费用

1-2-109成本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产品大类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合计37662.24100.00%26560.58100.00%22651.09100.00%

报告期内,发行人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环氧乙烷、丙烯酸、工业萘、甲醛和葡萄糖酸钠等,上述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如下:

单位:元/吨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单价单价变动单价单价变动单价

环氧乙烷6906.4410.04%6276.40-7.68%6798.36

丙烯酸10520.0672.37%6103.14-4.09%6363.24

工业萘4071.584.99%3877.932.86%3770.22

甲醛1341.3445.01%924.98-16.63%1109.42

葡萄糖酸钠5031.6742.30%3535.90-2.24%3616.78

2019年至2021年,环氧乙烷、丙烯酸、葡萄糖酸钠和甲醛等主要原材料的

采购价格呈先降后升的趋势,工业萘的采购价格呈现逐步增长的趋势。2021年度,受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影响,发行人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总体呈现上升趋势。

(三)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情况及变动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449962.29361961.63328626.10

主营业务成本291288.30223273.50179473.75

主营业务毛利158720.93138688.13149152.35

主营业务毛利率35.26%38.32%45.39%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5.39%、

38.32%和35.26%,报告期内有所下降,主要系受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价波动较大、主要产品高性能减水剂销售均价下降及2020年执行新收入准则(运输费由销售费用重分类至成本中)的影响。

1-2-110(1)主营业务毛利构成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各产品实现毛利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产品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项目名称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高性能

102306.0764.48%92545.8666.73%115092.8677.16%

减水剂

混凝高效减4319.602.72%5494.423.96%8126.935.45%土外水剂

加剂功能性18005.2911.35%16527.2411.92%14008.069.39%材料

小计124630.9678.55%114567.5382.61%137227.8592.01%

检验检测服务30064.2918.95%24120.6117.39%11924.507.99%

其他3978.742.51%----

合计158673.99100.00%138688.14100.00%149152.35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主要来源于高性能减水剂产品,公司高性能减水剂产品的毛利贡献度分别为77.16%、66.73%和64.48%。报告期内,检验检测服务毛利贡献度有所提升。

(2)主营业务毛利率及其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变化情况如下: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产品名称变动变动毛利率毛利率毛利率幅度幅度

高性能减水剂34.28%-4.32%38.59%-10.87%49.47%

混凝高效减水剂19.89%-0.56%20.45%-8.33%28.78%土外

加剂功能性材料32.34%-6.01%38.36%0.15%38.21%

小计33.16%-3.83%36.99%-9.13%46.12%

检验检测服务48.86%2.65%46.21%7.81%38.40%

其他31.65%----

主营业务毛利率35.26%-3.05%38.32%-7.07%45.39%

注:变动幅度=本年毛利率-上年毛利率

公司2020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19年下降较多,主要系*自2020年1月

1日起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运输费由销售费用重分类至成本中;*2020年高

1-2-111性能减水剂的销售单价较2019年有所下降。

2021年,受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影响,原材料采购成本相较于2020年增加较多,且高性能减水剂产品销售单价较2020年有所下降,使得2021年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下降。

2、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对比分析

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如下表所示:

证券代码公司简称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002398.SZ 垒知集团 18.25% 23.96% 29.70%

002809.SZ 红墙股份 26.38% 34.58% 36.49%

平均值22.32%29.27%33.09%

苏博特35.26%38.32%45.39%

注:同行业数据来自上市公司年报。

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变动情况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基本保持一致,同时毛利率水平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是由于:(1)发行人作为行业龙头,具有技术与品牌优势,享有更高的品牌溢价;(2)发行人的产品更多地应用于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产品的技术性能高于行业平均水平;(3)发行人在销售产品过程中向客户提供了高附加值的技术指导服务;(4)发行人自产高性能减水剂的原材料聚醚,节约了采购成本,产品毛利率有所提高。

(四)期间费用分析

1、期间费用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占营业收占营业收占营业收金额入比例金额入比例金额入比例

(%)(%)(%)

销售费用33345.477.3730778.798.4358603.7217.72

管理费用26029.585.7622544.436.1718616.345.63

研发费用21958.944.8617591.064.8217106.305.17

财务费用5432.611.204720.121.295840.761.77

合计86766.6119.1975634.4020.71100167.1230.29

1-2-112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29%、20.71%和

19.19%,2020年起,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销售运费重分类至成本,使得公

司期间费用率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费用及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证券代码公司简称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002398.SZ 垒知集团 4.18 4.72 7.81

002809.SZ 红墙股份 6.86 10.84 10.07

平均值5.527.788.94

苏博特7.378.4317.72

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证券代码公司简称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002398.SZ 垒知集团 3.32 3.45 3.77

002809.SZ 红墙股份 6.00 6.72 7.23

平均值4.665.085.50

苏博特5.766.175.63

注:同行业数据来自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2019年销售费用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发行人运输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高于可比上市公司,2020年起,公司实行新收入准则,将销售运费重分类至成本,发行人销售费用率大幅下降,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接近。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率整体与同行业平均水平较为接近。

2、期间费用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合计分别为100167.12万元、75634.40万元和

86766.61万元,公司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0.29%、20.71%和

19.19%。

1-2-113(1)销售费用

单位:万元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

职工薪酬13178.5639.52%14550.9447.28%17792.1830.36%

差旅费7383.1422.14%6612.4621.48%5829.989.95%

广告宣传费1245.053.73%1076.193.50%1249.462.13%

业务招待费6074.5518.22%4937.1416.04%4317.427.37%

运输费(注)----25705.4243.86%

办公费746.742.24%947.093.08%970.881.66%

汽车费用310.060.93%221.800.72%323.850.55%

租赁费50.410.15%38.740.13%273.820.47%

技术推广费3640.3910.92%1706.565.54%1469.572.51%

其他716.562.15%687.872.23%671.151.15%

合计33345.47100.00%30778.79100.00%58603.72100.00%

注:2020年,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销售运费重分类至成本。

2019年,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运输费等,其中,运输费用占比最高,主要是由于公司产品销售范围遍及全国各主要地区。发行人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通常约定运输费用由发行人承担。

2020年,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销售运费重分类至成本,使得2020年起

销售费用大幅下降。

(2)管理费用

单位:万元

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

职工薪酬11871.0645.61%10767.3247.76%8264.0144.39%

办公费2606.7310.01%1759.677.81%1827.859.82%

中介机构费740.132.84%943.354.18%591.883.18%

折旧及摊销4884.0118.76%3740.9316.59%3014.6016.19%

业务招待费2233.618.58%2550.6811.31%2218.6811.92%

劳动保护费90.110.35%108.380.48%113.660.61%

差旅费819.073.15%486.882.16%439.942.36%

1-2-114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项目金额比重金额比重金额比重

租赁费216.660.83%193.900.86%73.400.39%

修理费95.890.37%90.890.40%300.891.62%

汽车费用472.001.81%475.482.11%389.072.09%

安全环保费1362.575.23%896.163.98%658.503.54%

其他637.742.45%530.792.35%723.873.89%

合计26029.58100.00%22544.43100.00%18616.34100.00%

本公司的管理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业务招待费等。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63%、6.17%和5.76%,管理费用率总体较为稳定。

(3)研发费用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10049.996849.427741.86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本企业在职人员费用9126.738630.787580.29

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有关折旧摊销费864.85736.47840.87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1917.371374.39943.27

合计21958.9417591.0617106.30

公司依托“高性能土木工程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坚持投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研发及技术创新。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为17106.30万元、17591.06万元和21958.94万元,研发投入逐年增长。

(4)财务费用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利息支出5770.805273.245780.07

减:利息收入-799.88-730.70-230.19

减:汇兑收益33.42-72.8369.64

未确认融资费用199.15--

手续费及其他229.11250.40221.24

1-2-115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合计5432.614720.125840.76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5840.76万元、

4720.12万元及5432.61万元,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利息费用支出。

(五)其他影响损益的项目分析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税金及附加3945.533158.603123.19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055.28-3625.94-3048.17

资产减值损失-108.00-110.18-

投资收益1209.74262.66-

其他收益3767.571666.732435.7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69.7711.24-6.89

营业外收入90.50143.7644.43

营业外支出197.50546.78393.68

所得税费用8622.099500.217621.10

1、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3048.17万元、3625.94万元和5055.2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195.53103.20-1575.10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5010.76-3579.80-1167.38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240.05-149.34-305.69

合计-5055.28-3625.94-3048.17

注:公司自2019年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2、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分别为0万元、-110.18万元和-108.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2-116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08.00-110.18-

合计-108.00-110.18-

3、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投资收益主要为持有参股公司股权形成的投资收益,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

786.63166.01-

资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404.7296.66-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18.40--

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合计1209.74262.66-

4、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其他收益主要为收到的政府补助,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地方政府资金688.14546.85667.31

基础设施补助271.31130.28130.28

科研项目1804.0035.00473.50

其他54.135.123.80

人才奖453.45162.24180.70

税费返还216.16501.21873.22

稳岗补贴12.25121.4224.58

专利补助268.14164.6182.35

合计3767.571666.732435.74

5、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的具体明细如下:

1-2-117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合

-69.7711.24-6.89计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69.7711.24-6.89

合计-69.7711.24-6.89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损益均为固定资产处置损益。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资产处置损益金额分别为-6.89万元、11.24万元和-69.77万元。

6、营业外收入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0.12-3.26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0.12-3.26

拆迁补偿款-43.45-

赔偿款37.6462.62-

其他52.7437.6941.17

合计90.50143.7644.43

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44.43万元、143.76

万元和90.50万元,金额较小。

7、营业外支出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16.2677.35193.25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16.2677.35193.25

对外捐赠131.95356.00120.82

其他49.28113.4379.61

合计197.50546.78393.68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业外支出主要为对外捐赠支出及资产报废处置损失。

1-2-1188、所得税费用

公司的所得税费用主要包括当期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9545.7710266.328869.21

递延所得税费用-923.68-766.11-1248.11

合计8622.099500.217621.10

利润总额68516.2058846.0446004.90所得税费用占利润总

12.58%16.14%16.57%

额比例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分别为7621.10万元、9500.21万元和8622.09万元,分别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16.57%、16.14%和12.58%。

9、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85.91-66.10-196.31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

3377.621237.381428.74

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184.85-1014.49-合费用等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

-90.85-335.88-160.28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3016.01-179.101072.15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469.10110.64-205.13

减: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329.48-4.13-98.7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

2217.44-72.58768.27

净额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768.27万元、-72.58万元和2217.44万元,2021年度增加较多,主要系当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多所致。

1-2-119(六)利润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营业利润68623.2059249.0646354.14

净利润59894.1149345.8338383.7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3282.1444077.1235431.24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51064.7044149.7034662.96

股东的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为38383.79万元、49345.83万元和

59894.11万元,2020年度和2021年度同比分别增加28.56%和21.38%。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4662.96万元、44149.70万元和51064.70万元,2020年度和2021年度同比分别增加27.37%和15.66%。

三、公司现金流量和资本性支出分析

(一)报告期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593.2733336.6741912.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5799.47-52666.82-19380.8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135.2647870.79-6970.26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7451.4544818.5015611.10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公司报告期各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1912.89万元、

33336.67万元和33593.27万元,影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之间差

异的主要因素如下:

单位:万元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净利润59894.1149345.8338383.79

加:资产减值准备108.00110.18-

信用减值损失5055.783625.943048.17

1-2-120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

14008.8610998.069179.65

性生物资产折旧

使用权资产摊销1367.49--

无形资产摊销1065.40653.46585.25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2968.612044.171612.8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69.77-11.24-8.17

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

16.1477.35188.71

填列)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

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4377.554725.795849.79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209.74-262.66-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473.04-498.64-1364.70号填列)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450.64-267.48119.75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4734.46-10019.041446.12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64487.30-37510.54-43914.21“-”号填列)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

26017.2510325.4926785.88“-”号填列)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593.2733336.6741912.89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较快,相应经营性应收项目和经营性应付项目也快速增加,应收项目的增加金额大于应付项目。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公司报告期各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9380.86万元、

-52666.82万元和-45799.47万元,公司投资活动主要现金支出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及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等。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公司报告期各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970.26万元、

47870.79万元和-5135.26万元。2020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大,

主要系当年发行可转债收到现金所致。

1-2-121(二)公司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合计为

86714.92万元,主要系增加生产设备、购买土地使用权及基建投资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支出。

(三)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求量公司未来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继续完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八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四、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会计差错更正

(一)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报告期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备注根据2019年4月30日财政部发布的《关公司对报告期财务报表及附注的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列报进行了调整,并采用追溯调整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法变更了相关列报。

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发行人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

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及财务担《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保合同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减值损失。

〔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于2019年1月1日之前的金融工——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

2019年度具确认和计量与新金融工具准则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按照新金融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衔接调整。涉〔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融工具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本公司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不进行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和在新金融工具准则施行日的新具准则”),要求在境内上市的企业自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2019

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收入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

2020年度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的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境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1-2-122报告期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备注

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

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

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影响。

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新租赁准则,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可以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计准则第21号—租赁〉的通知》(财会赁或者包含租赁,并将首次执行新

2021年度[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的要求,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执行新租赁准则。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二)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未发生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

(三)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五、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诉讼标的在1000万元以上)以及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六、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未来趋势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4662.96万元、44149.70万元和51064.70万元,盈利能力较强。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328626.10万元、361961.63万元和449962.29万元,随着公司收入规模增长,公司总资产规模有所提升。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债务规模将会增大,资产负债率也将相应提升,但仍将保持在合理水平。公司未来将根据生产经营需求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努力降低融资成本,通过各种途径满足公司的资本支出需求,降低财务融资成本。随着募集

1-2-123资金的逐步投入,公司的资产规模和生产能力将进一步扩大,公司财务状况将得

到进一步的优化与改善。预计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转股后)将进一步增加,财务结构将更趋合理,有利于增强公司资产结构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当前,国家政策对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高性能混凝土的普遍应用为混凝土外加剂的推广带来广阔的空间,商品混凝土及混凝土外加剂的需求快速增长。同时,国家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和“一带一路”战略催生了一批超大型基础工程,超大型项目的实施无一不与混凝土材料息息相关,并将带动混凝土外加剂需求量的快速增长,拓展了整个国内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发展空间。除此以外,我国城镇化率的不断提高将拉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持续带动我国商品混凝土和混凝土外加剂的巨大需求,长期利好行业的发展。

现代建筑工艺水平的提高对混凝土的技术性能和成本控制等指标都提出了新的要求。随着精细化工和混凝土行业研究的不断深入,混凝土外加剂的品种、性能指标、制备工艺水平等多方面都有显著提升,混凝土外加剂的使用促进了混凝土施工技术革命,是提高和改善混凝土各项性能、满足新要求的最有效易行的途径之一。混凝土技术性能要求的提高以及行业自身的技术进步促使混凝土外加剂应用范围及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有力地推动了市场需求的提升。

综上所述,公司管理层认为:国内混凝土外加剂产品市场未来将会迎来持续性的发展,公司面临良好的业务发展机遇。在国内市场上,公司已取得了良好的经营业绩及显著的行业地位。凭借已经取得的先发优势,公司有能力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继续保持业务高速增长,为广大投资者带来丰厚回报。

1-2-124第六节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含8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年产37万吨高性能土木工程材料产业

119771.0017500.00

化基地项目苏博特高性能土木工程新材料建设项

226198.6819000.00

目(一期)高性能建筑高分子材料产业化基地项

312133.4011200.00

目(一期)

4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9656.008500.00

5补充流动资金23800.0023800.00

合计91559.0880000.00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二)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地、立项备案及环评批复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土地情况备案情况环评批复年产37万吨高性能土木工句行审投资备

1已取得镇句环审【2021】29号

程材料产业化基地项目【2022】7号

苏博特高性能土木工程新2105-440705-04

2已取得江环审【2021】2号

材料建设项目(一期)-01-463226

高性能建筑高分子材料产江宁审批投备宁环(江)建【2021】119

3已取得

业化基地项目(一期)【2021】459号号

1-2-125序号项目名称土地情况备案情况环评批复

江宁审批投备

4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不适用不适用

【2021】403号

5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注:第2、3项募投项目所涉及的项目均为分两期建设的项目,对应的建设项目分别为“苏博特高性能土木工程新材料建设项目”、“高性能建筑高分子材料产业化基地项目”,第2、3项募投项目已分别包含在上述两个总项目中履行了备案及环评手续。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7万吨高性能土木工程材料产业化基地项目”已取得句容市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备案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通过镇江市句容生态环境局审批;“苏博特高性能土木工程新材料建设项目(一期)”已

取得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备案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通过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审批;“高性能建筑高分子材料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已取得

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备案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通过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审批;“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已取得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备案证,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无需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属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不会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无需履行备案程序,也无需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年产37万吨高性能土木工程材料产业化基地项目

1、项目建设必要性

(1)本项目建设有利于扩大公司功能性材料供给能力,满足公司及下游市场发展需求

混凝土外加剂功能性材料作为一类重要的功能性土木工程材料,主要包括功能性化学外加剂、高性能水泥基材料和工程纤维等,其中功能性化学外加剂主要包括膨胀剂、速凝剂、防腐剂、阻锈剂、引气剂、防冻剂、早强剂等,其可以单独使用或与减水剂复配使用,能够有效提升混凝土性能,满足不同类型工程项目对于混凝土产品需求,保证工程质量及施工效率,目前已广泛应用于核电、水利水电、大型地下建筑、市政桥梁、港口工程等超长、大体积混凝土和薄壳结构混

1-2-126凝土工程以及混凝土路面修补、既有建筑改造与加固等基础设施建设。

近年来,随着各个领域工程项目对于优质功能性材料需求的不断提升,功能性材料市场持续保持景气,加之公司在功能材料领域的大力拓展,相关技术难点不断突破,使得公司产品在性能、质量以及市场接纳度等方面具备了一定优势,相关业务规模迅速发展,逐步成为公司营业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公司数据显示,近三年公司功能性材料销售收入不断提升,2019年至2021年销售额分别达到3.67亿、4.31亿、5.57亿,三年期间年复合增长率达到23.23%,业务增速较高,具备较好的发展潜力。因此,为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满足公司未来功能性材料业务发展及下游市场拓展需求,拟通过本项目建设,扩大包括新型道路功能材料、高性能灌浆材料、超高性能水泥基材料、修补加固材料以及工程纤维等

在内的功能性材料的生产规模,推进功能性材料业务的发展,为未来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综合竞争实力奠定重要基础。

(2)本项目建设有利于优化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强化自身优势

公司针对功能性材料领域,进行了长期持续的研发投入,产品品类日益丰富,技术能力储备日益深厚,截至目前已有包括裂缝控制材料、耐久性提升材料、高性能水泥基材料、特种混凝土等在内的众多新品类实现了商业化应用。近年来,公司的功能性材料业务发展迅猛,业务增速处在较高水平。同时,前期的大力投入也逐步取得良好成果,特别是在超高性能混凝土、抗裂材料等领域,已经形成了一定技术及产品优势,处在行业领先地位,一方面使得公司具备一定市场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也为超高性能混凝土在工程中的大范围推广应用奠定了基础,极大地推动了超高性能混凝土的工程应用,促进共同发展。

公司功能性材料产品目前已经被广泛应用于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的核电、水

利、高铁、能源、交通、市政、港口等建筑领域的混凝土工程,具备良好的市场基础,功能性材料业务对于公司整体发展的重要性日益提升。因此,为进一步强化公司自身优势,逐步实现综合型的新型土木工程技术和材料供应商发展战略,公司有必要投资建设本项目,持续推进功能性材料领域业务的发展,在完善功能性材料产品体系的同时,增强包括新型道路功能材料、超高性能水泥基材料、高性能灌浆材料等在内的功能性材料的产业化生产能力,进一步强化自身优势,取

1-2-127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3)本项目建设有助于公司把握行业发展机遇,巩固市场综合竞争力近年来,随着国家超大型基础建设工程的不断推进,以及工程项目复杂程度的不断提升,下游客户对于新型土木工程材料在功能、性能、质量等方面的要求进一步提升。同时,由于水泥、砂石等在内的混凝土原材料整体性能波动较大,质量参差不齐,为提升混凝土的整体质量水平及稳定性,混凝土企业一般采用混凝土外加剂来提高混凝土的性能,满足工程施工需求,保证工程质量,下游市场对于外加剂功能性材料的需求量及技术支持持续增加,相关产品发展前景十分广阔。

公司作为新型土木工程材料供应商,是混凝土外加剂行业中的领先企业之一,自成立以来,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不断提升混凝土外加剂的创新研发能力,在功能性材料领域已形成了丰富的产品体系,产品性能优异、质量稳定。未来,随着功能性材料应用技术的不断发展,产品市场需求的不断提升,为把握行业相关发展机遇,满足企业自身发展需要,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充分利用已经积累的技术优势和研发资源,不断推进功能性材料产品的技术创新,持续提升功能性材料的产业化能力,扩大功能性材料业务拓展力度,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内综合竞争力。

2、项目建设可行性

(1)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

为推动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建筑材料产业高效发展,我国相关部门先后推出了《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的若干意见》、《促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等一系列政策,持续完善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政策和相关标准,优化混凝土产品结构,推广应用高性能混凝土,并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及构配件。同时,国务院颁布的《中国制造2025》、《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的通知》等

顶层设计,也明确了先进建筑材料领域的发展方向,不断促进新材料产业突破发展,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端制造企业的供应链协作,开展研发设计、生产贸易、

1-2-128标准制定等全方位合作。

本项目建设顺应国家政策及市场发展趋势,旨在扩大包括新型道路功能材料、高性能灌浆材料、超高性能水泥基材料等在内的功能性材料产品的生产能力,推动公司相关业务发展,产品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指导方向,未来发展具备良好的政策支持。

(2)良好的市场前景为本项目新增产能顺利消化提供重要保障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快速,城市基建、建筑工程、房地产工程等建设项目持续稳定提升,带动商品混凝土市场需求体量不断扩大,为外加剂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发展空间。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建筑业总产值由2016年的193566.78亿元增长至2020年的263947.04亿元,同比2019年增长6.24%;

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由2016年的10.3亿元增长到14.1亿元,达到近五年最高水平。2020年我国商品混凝土的产量达到28.43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89%;2020年规模以上混凝土与水泥制品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累计达到17906.51亿元,同比增长3.8%1。从混凝土外加剂市场来看,2019年我国混凝土外加剂总产量累计达到2003.89万吨,相较于2017年的1399.13万吨增长了43.22%,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近年来增速处在较高水平2。

未来,随着我国基础建设持续稳步发展,重大工程建设规模的持续推进,加之商品混凝土预拌率以及机制砂渗透率的不断提高等多因素的驱动,混凝土外加剂功能性材料市场需求有望持续保持景气,因此,良好的市场前景将为项目新增产能的市场消化提供重要保障。

(3)公司深厚的研发实力将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重要技术支撑

公司自成立以来,专注于新型土木工程材料领域,已经形成了涵盖科研开发、规模生产和专业化技术服务的完整体系。公司建立了“高性能土木工程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先进土木工程材料江苏高校协同创新中心”,目前已经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700余件,并主编国家标准13项,参编40余项,形成了涵盖核心原料、合成与聚合、高性能外加剂、混凝土应用的知识产权体系。与此同时,公

1《2020年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行业经济运行回顾和展望》。

2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混凝土外加剂分会,《中国混凝土外加剂行业最新发展动态分析》。

1-2-129司在功能性材料领域不断进行针对性的技术拓展,积累了诸多技术成果,特别是

在超高性能混凝土、抗裂材料等领域,已形成了一定核心竞争力,构建了成套应用技术,产品可以实现客户定制化服务,满足工程实际需求和施工特点。此外,公司主持参与了国家重点研究项目“水泥基高性能结构材料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国家自然科学基点重点项目“生态纳米超高性能混凝土的制备与应用基础”等,推动了超高性能混凝土难以利用常规材料制备、粘度大,难以规模化应用、收缩变形大,开裂风险高以及高强与高韧性难匹配等问题的攻克,促进了超高性能混凝土在工程应用领域的发展,具备一定技术地位。公司在功能性材料丰富的技术储备为本项目建设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助力本项目顺利实施。

(二)苏博特高性能土木工程新材料建设项目(一期)

1、项目建设必要性

(1)项目建设有利于突破公司产能瓶颈,提高生产能力近年来,在我国城镇化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以及“一带一路”战略持续推进的大背景下,基础设施与重大工程建设需求不断提升,进一步加速了混凝土外加剂在相关领域的应用及发展,加之预拌商品混凝土普及率的不断提高,下游市场对于各类高性能减水剂、功能性材料的需求不断释放,相关产品未来市场空间十分广阔。

面对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公司目前虽通过合理的订单规划、灵活的生产进度安排等方式保证了产品的交付速度及稳定性,但受制于现有生产作业面积、员工数量及生产、检测设备有限等因素,生产能力仅能勉强满足公司现有业务需求,近年来,包括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速凝剂、阻锈剂等在内的多个产品产能利用率一直处于较高水平,业务拓展受到一定限制,现有产能水平已不能满足公司未来长期发展需求。因此,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实施,新建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生产线、速凝剂生产线以及阻锈剂生产线,进一步扩大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成品、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母液、速凝剂、阻锈剂等产品的生产规模,提高供货能力,以满足下游市场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巩固及提升公司的行业地位。

1-2-130(2)项目建设有利于顺应公司区域市场发展战略,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近年来,伴随华南地区基础设施建设规模的日益扩大以及新型城镇化的不断深入,公司在当地业务快速发展。根据公司年报数据显示,2021年公司在广东、广西和海南地区销售收入为46264.26万元,同比增长72.31%,其中广东、广西两大华南地区主要市场业务增速较快,对于混凝土外加剂产品的市场需求快速释放。未来,在粤港澳大湾区等重点工程建设加速推进的背景下,华南地区市场发展具备良好的前景,市场有望持续保持景气。

为满足华南地区快速增长的业务需求,公司拟通过本项目建设,在华南地区选址建设区域性生产基地,进行有针对性的混凝土外加剂开发与生产,在扩大公司产品供给能力及效率的同时,增强华南地区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响应速度,为客户提供更快、更优质、更有针对性的产品及技术服务,进一步获取更多市场份额。本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顺应公司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市场布局,为实现公司远期市场发展目标奠定重要基础。

(3)项目建设有利于提升华南市场产品交付速度,降低运输成本

由于混凝土外加剂的产品特性,其功能的实现效果与原材料适应性密切相关,不同地区水泥、砂石等原材料特性存在一定差异。为更好地适应各种不同原材料,满足不同地区混凝土差异化使用需求,混凝土外加剂行业一般采取因地制宜进行调配,使得混凝土外加剂行业呈现出较强的区域性特征。同时,混凝土受运输成本影响,存在一定运输半径,运输成本控制也成为影响外加剂产品性价比、市场竞争力的重要因素。

因此,为更快响应区域市场需求,保障产品交付速率及质量稳定性,降低运输费用占比,公司拟通过本项目建设,在广东省江门市设立生产基地,进一步完善华南地区业务布局,在控制运输成本,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同时,不断提升整体服务质量及效率,持续深化公司在相关市场的良好形象。项目建成后将对公司未来业务拓展,持续扩大市场份额产生十分积极的影响。

1-2-1312、项目建设可行性

(1)项目产品市场发展态势良好,新增产能可以有效消化近年来,随着各类建筑工程混凝土应用技术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我国混凝土外加剂领域已经形成了门类和品种齐全、标准体系相对完善的产业体系,品种多样的混凝土外加剂为混凝土实现高性能化起到重要作用。其中,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凭借其低掺量、高减水、分子结构自由度大、绿色环保等优势,逐步成为了现代混凝土外加剂的重点研究领域和重要发展方向,市场发展势头良好。根据相关数据显示,近年来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在合成减水剂总量中的占比不断提升,从2011年的37.1%快速提升至2019年的84.4%,已成为混凝土外加剂行业最主流的产品,市场规模不断扩大,2019年我国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产量已达到1136.0万吨,同比2017年增长57.01%,相较于2007年的41.3万吨,实现了27.5倍的增长,2007年至2019年期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31.81%,呈现出高速增长态势3。

公司作为细分领域的领先企业,2021年公司高性能减水剂产量为142.98万吨,相较于巨大的市场体量,市场占有率仍有大幅提升空间。未来,在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工艺及应用技术不断提升,标准体系不断健全,以及建设方、混凝土公司已逐步开始全面接受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产品的背景下,相关产品市场具备广阔的发展前景。且随着公司相关产品供应能力的提升以及市场拓展力度的不断加大,依托自身雄厚的技术储备与良好的市场基础,公司相关市场订单数量有望持续增长。因此,项目产品市场良好的发展态势,有利于新增产能的有效消化。

(2)公司细分领域显著的行业地位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了重要保障

我国混凝土外加剂的产业发展起步较晚,相较于发达国家,产业成熟度仍有一定提升空间,目前我国混凝土外加剂领域中小型企业数量众多,技术和装备水平参差不齐,规模企业数量较少,市场整体集中度不高。但近年来,随着我国对于安全、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各地“退城入园”政策的逐步落实,部分区域的生产企业和小型外加剂企业迫于国家和地方持续的环保和安全生产监管逐步停

3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混凝土外加剂分会,《中国混凝土外加剂行业最新发展动态分析》。

1-2-132产或退出市场;加之下游市场也在不断整合,大型建筑公司和施工单位开始逐步

实施集中采购和战略性合作,从而使得中小企业生存空间进一步压缩,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行业内具备较强技术研发、生产和服务能力,能够提供高性能混凝土整体解决方案的头部领先企业,将有望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公司作为行业领先的新型土木工程材料供应商,经过多年发展,已具备较强的综合实力,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江苏省工业强省六大行动重点项目单位,在中国混凝土外加剂企业综合十强评比中,连续多年位列第一位,具有较为显著的市场地位、战略地位和行业引领作用,是国内混凝土外加剂领龙头企业。未来,在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的发展背景下,公司显著的行业地位及良好的市场基础将为公司提供更好的市场拓展条件,为本项目顺利实施奠定重要基础。

(3)公司丰富的项目服务经验及良好的市场口碑为项目奠定重要基础

混凝土外加剂企业下游客户主要为国内水电、核电、铁路、公路、桥梁、工

业与民用建筑等大型基础设施施工企业、各区域商品混凝土企业。随着工程项目安全性要求的不断提高以及混凝土原材料复杂性、质量性能要求的持续提升,客户对于混凝土外加剂企业的综合实力、产品质量、配套技术服务等方面具有较高的要求,在选择供应商时一般十分谨慎,需要较长时间的验证和磨合。因此,如果混凝土外加剂厂商在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将会占据有利地位。

公司始终高度重视下游市场开拓,凭借细致规范的管理模式、优异的产品性能、可靠的产品质量、专业的技术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市场形象,公司产品不仅广泛应用于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的核电、水利、高铁、能源、交通、市政、港口

等建筑领域的混凝土工程,而且成功应用于港珠澳大桥、江苏田湾核电站、白鹤滩水电站、乌东德水电站、北京中国尊、安哥拉陆阿西姆水电站、孟加拉帕德玛

大桥、坦桑尼亚姆特瓦拉港口等一大批国内外重点工程、特大型工程,积累了丰富的行业服务经验,受到行业内客户的广泛认可。上述客户信誉良好、资产与业务规模较大、实力雄厚,通过与优质客户的长期合作,很大程度上带动了公司的成长,一方面使公司在理解产品及应用方面具备了行业先进的视野;另一方面也

1-2-133促使公司充分理解客户的需求,与客户建立密切的技术、产品交流,转化为公司的积累,推动了生产工艺、技术体系持续性的改进。同时,与这部分优质客户的紧密合作也扩大了公司在行业的影响力、强化了公司的品牌优势,为公司在混凝土外加剂领域打下了稳定的市场基础和良好口碑,为项目顺利开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三)高性能建筑高分子材料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

1、项目建设必要性

(1)本项目建设有利于顺应公司发展战略,实现多元化业务协同发展

建筑防水材料作为现代建筑必不可少的功能性建筑材料,伴随我国城镇化发展进程加速,以及高速公路、城市道桥、地铁及城市轨道、机场和水利设施等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不断推进,市场需求持续增加。同时,针对不同应用场景的建设工程,所需建筑防水材料的性能及施工要求不同,衍生出诸多防水材料品类。

公司作为新型土木工程材料供应商,在防水与修复材料、交通工程材料等领域的研发和推广不断突破,针对防水与修复工程的不同需求,公司目前已建立了地下空间防水系统、桥面防水系统、桩钉式防水系统、清水混凝土保护系统等专业化

的防水与修复技术方案。未来,公司将顺应发展战略,持续推进高分子防水卷材的研发及产业化,基于自身“刚性防水”业务不断向“柔性防水”业务延伸,进一步夯实建筑防水材料领域的业务能力,助力公司业务体系的不断完善。

本项目是基于高性能防水卷材的研发及产业化。通过本项目的建设能够加强相关技术突破,提升公司高分子防水卷材的产业化能力,加速向柔性防水材料领域渗透,以有效推进建筑防水材料业务的进一步开拓,完善公司整体的业务布局,夯实建筑防水材料领域的业务能力,实现公司业务多元化协同发展的战略规划。

(2)本项目建设有利于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把握市场发展机遇

随着我国对建筑防水材料产品质量监督力度不断加强,产品标准不断提升,建筑防水材料行业整体发展逐步由“量”向“质”转变,市场供给结构持续升级优化。相较于传统沥青基卷材,高分子防水卷材具有拉伸强度高、延伸率大、低温弯折性好、耐腐蚀、使用寿命长等优点,而被广泛应用于屋面、地下、桥梁、

1-2-134隧道、水利等领域。高分子防水卷材采用“预铺反粘法”,在施工操作、施工工

期、基层要求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此外,伴随“绿色建材”、“绿色建筑”等概念的逐步推广,相关政策不断增加,促进我国建筑防水材料行业持续向绿色化方向转型。高分子防水卷材作为典型的绿色、环保、低碳建材产品,相较于传统沥青防水卷材,避免了卷材对土壤、空气和水造成的污染,同时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和废料均可回收利用,大幅降低了环境污染以及废弃物排放。未来,在建筑防水材料行业不断规范的背景下,高分子防水卷材在房地产和市政建设工程项目中的应用将进一步增加,高分子防水卷材在建筑防水材料行业中的占比有望稳步提升。

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建设,推动高分子防水卷材的产品研发创新和产业化进程,提升高分子防水卷材的量产能力,以契合行业整体的发展趋势,满足下游市场快速增长的需求,进一步扩大相关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3)本项目建设有利于公司实现高分子防水卷材产业化生产,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近年来,公司在积极拓展混凝土外加剂业务的同时,不断对防水与修复功能性材料领域进行布局。未来,随着桥梁、隧道、水利、交通运输等基础建设的推进,以及工业建筑与民用建筑对防水材料质量要求的增加,高分子防水卷材的市场需求有望持续提升,市场前景良好。因此,为把握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降低防水卷材类产品生产成本,保障产品质量及交期,提升产品综合市场竞争力,公司拟通过本项目建设,打造防水卷材生产线,提升高分子防水卷材的技术创新与产品量产能力,扩大公司柔性防水材料产品的业务规模,增强产品竞争力。此外,项目建成后公司将形成从研发、生产、销售到应用的完整业务体系,未来随着公司防水卷材生产技术、工艺的不断创新以及应用端研发能力不断提高,业务整体竞争力将持续提升,有望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

1-2-1352、项目建设可行性

(1)持续增长的市场需求为本项目产能消化的有利支撑

伴随城市建设步伐加速,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乡村振兴、民生保障、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的相关政策陆续出台,为推动工程类基础建设市场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促进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2020年,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到2035年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住建部推出了《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底前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机制更加健全,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效率明显提升。

工程类基础建设的持续推进也为建筑防水材料行业带来了稳定的市场需求。

相关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建筑防水材料市场规模持续稳定扩大,2020年建筑防水材料行业总产量为25.15亿平方米,预计2023年将达到28.29亿平方米,未来三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4%4。其中,高分子防水卷材作为建筑防水材料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被广泛应用到屋顶、地下、隧道、水利等领域。未来其市场需求将随着下游应用场景的拓宽不断增长,为本项目的新增产能消化提供了强大的需求支撑。

(2)公司深厚的研发技术和项目经验是本项目实施的重要基础

自成立以来,公司专注于新型土木工程材料领域,在防水与修复材料、交通工程材料等功能性建筑材料方面的研发和推广不断突破。依托持续的研发投入,公司目前具备了一定的技术基础,在高分子防水卷材领域逐步掌握了包括一种隧道及地下工程用橡胶类预铺反粘卷材、一种建筑外露用热塑性聚烯烃(TPO)防水卷材以及一类适用于高分子防水卷材的三道密封高效搭接快速施工技术等在内的多项技术。与此同时,公司防水业务团队还参编了《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防水设计及施工指南》、交通运输部《桥梁支座灌浆》、《预制节段拼接结构拼缝胶》

等规范文件,并承担了国家“十三五”重大专项项目、国家“973”项目、国家

4

东方证券研究所,《高分子防水卷材行业深度报告》。

1-2-136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科技支撑项目等十余项。公司已经具

备本项目实施的主要研发和技术能力,是公司发展的重要资本和本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

(3)公司丰富的渠道资源与销售经验是本项目实施的保障

公司始终坚持“集团化管理,连锁化经营”的运营模式,高度重视各区域市场的布局,目前已在江苏、天津、四川、新疆等多地拥有生产基地,建立了涵盖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和测量的管理体系,已经具备了覆盖全国市场的混凝土外加剂产品定制化生产能力。与此同时,公司还建立了覆盖全国的市场销售与技术服务网络,销售团队具备较强的技术素养以及丰富的营销服务经验,为客户提供独特的顾问式营销服务和工程一体化解决方案,对客户的产品应用与技术服务需求具有高效的响应能力。

经过多年业务拓展,公司与下游众多混凝土提供商及国家级、省级大型建筑工程项目、房地产建设项目承担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具备良好的市场基础与行业口碑。此外,建筑防水材料作为建筑施工的重要部分,客户一般在对混凝土类产品具有采购需求的同时,还会对防水卷材等柔性防水材料产生强劲的采购需求。因此,公司在混凝土领域多年来的市场基础以及丰富的渠道资源,有助于公司持续推进“刚性防水与柔性防水”协同发展的建筑防水理念,在满足客户采购需求的同时,进一步开展高分子卷材业务。公司丰富的渠道资源与销售经验为本项目顺利实施奠定了重要基础。

(四)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1、项目建设必要性

(1)项目建设有利于实现公司信息化发展战略

作为典型的化工类制造型企业,公司在“两化融合”大力推进的背景下,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及顺应行业发展趋势,高度重视信息化体系建设,不断理清数字化转型的技术、经济和商业逻辑,制定出了符合公司特点的信息化发展战略,力求通过新信息技术与传统制造模式的融合,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

通过前期的布局,公司在信息化基础建设方面已经按计划成功上线企业资源

1-2-137计划(ERP)、办公自动化(OA)、科研项目管理(RPM)、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LIMS)、资金平台、费控平台、人力资源管理系统(HR)以及客户关系管

理系统(CRM)。根据公司中长期信息化战略规划,将信息化体系构建进程大致分为基础信息建设阶段、智能工厂建设阶段、智慧服务建设阶段。本项目建设将进一步完善前期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缺失的部分,主要包括数据中台系统、全面预算管理系统、合并报表信息管理系统、商业智能系统的建设,以及人力资源系统、客户关系管理系统、供应商管理系统、数据中心等的升级完善。同时,同步推进智能工厂和智慧服务的建设。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顺应公司信息化发展战略,为实现远期目标奠定重要基础。

(2)项目有利于增强公司管理能力,提升一体化运营水平

公司自成立以来,产品品类、生产能力以及业务规模不断拓展,目前已经在江苏、四川、天津、新疆等多地建有生产基地,并实现了生产全过程的自动化控制,生产过程的控制手段、产品质量分析和控制水平居国内同行前列,形成了良好的竞争优势。公司生产及销售规模的扩张以及人员队伍体量的不断扩大,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和管理模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因此,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司供应链、生产过程的信息化管理水平;同时以制造执行系统(MES)为依托,分阶段实现对各个生产基地的实时管控和及时沟通,进一步提升沟通的便利性和信息的共享程度,实现各个工厂过程透明化、生产数字化、生产智能化;通过数据的自动流动化解复杂生产

过程的不确定性、多样性和复杂性,逐步达到降错提质、降本增效、数字赋能的目标,为公司未来高效、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3)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公司服务效率,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公司依托多年来雄厚的技术储备和科技进步成果,以一流的专业技术人才为基础,形成了独特的“顾问式营销服务”的直销模式,能够根据客户个性化需求定制完整的技术解决方案,与下游客户粘性较强。但由于我国混凝土原材料性能品类各异,对混凝土性能的识别、归因分析、解决方案等存在地域差异、个体差异,主观性较强,大都通过多年的现场经验进行判断,具有典型的非标特点。目前市面上不存在根据混凝土原材料性能指标、配合比直接预测混凝土性能的普适

1-2-138模型,成熟的混凝土调配技术一般需要多年的经验积累,培养一位能够独立在现

场服务的“顾问式营销”人员时间周期较长。在培养成型后,由于每个客户都需要长期、稳定、高效的服务,单个服务人员覆盖面受限,同时新员工的能力尚不成熟,必须老员工协助才能完成对应服务,以保障客户的粘性及稳定性,此外公司客户分布在全国各地,交通时间成本相对较高,降低了员工服务效率。

为此,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建设,逐步建立智慧服务体系,通过搭建混凝土行业的动态数据库,对混凝土配合比、外加剂配方、性能参数等进行分析和挖掘,形成基于大数据的“混凝土配合比-配方”智能设计系统与共享平台,打破行业信息屏障,沉淀技术服务经验,不断积累各种数据及模型,最终实现各种混凝土调配技术方案在不同场景下的快速匹配与复用,进一步提高现场服务的技术集成度,改善过去过度依赖成熟技术人员现场服务经验的情况,降低信息差与个人服务能力差异,为客户提供水准一致、高效快捷的混凝土试配技术服务。同时,依托积累的数据基础,运用平台和模型实时对客户混凝土性能进行监测与预警,当客户混凝土性能出现波动时,远程指导客户进行生产调整,同时平台内发起预警,公司技术人员迅速上门服务,大幅提高服务的及时性,提升客户体验,更好地发挥公司“顾问式营销”的优势,提高技术服务效率,减少人员成本,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

2、项目建设可行性

(1)项目建设顺应国家政策导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正在推动企业和社会生产效率不断提升,信息化对国民经济的推动不断加强。我国政府高度重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网络安全及企业信息化发展,国务院及相关政府部门先后颁布了一系列鼓励、支持行业发展,大力支持制造业企业实施智能化、数字化转型的政策。2012年,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企业技术改造的指导意见》,提出“深化信息技术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营销管理、回收再利用等产品生命周期各环节的应用,加快推广应用现代生产管理系统等关键共性技术,支持企业普及制造执行、资源计划、客户关系等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和综合集成。”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印发《扩大和升级信息消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明确“支持企业发展网络支付、

1-2-139现代物流、供应链管理等面向信息消费全过程的支撑服务。”2019年,工信部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快培育共享制造新模式新业态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进一步推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强 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扩大高速率、大容量、低延时网络覆盖范围,鼓励制造企业通过内网改造升级实现人、机、物互联,为共享制造提供信息网络支撑。多项顶层设计规划和战略的推出,使得信息化建设对传统制造业生产和管理效率的提升已成为各界共识。本项目建设有利于顺应国家及行业政策发展导向,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2)公司多年的信息系统管理经验支撑本项目的实施

本项目是在公司原有各信息系统的基础上进行的功能扩充及技术升级,包括数据中台系统、全面预算管理系统、合并报表信息管理系统、商业智能系统的建设,以及部分原系统升级完善。同时,同步推进智能工厂及智慧服务体系的建设,旨在进一步完善公司信息化体系,助力公司降本增效。公司已有包括企业资源计

划(ERP)、办公自动化(OA)、科研项目管理(RPM)、实验室信息化管理系统(LIMS)、资金平台、费控平台、人力资源管理系统(HR)、客户关系管理系统

(CRM)等在内的多个信息系统,均完成开发且投入使用,并设有专职的信息

部负责公司信息系统的开发及维护工作,相关团队人员具有多年信息化领域从业经验。此外,业务部门配备了优秀的人员作为项目团队关键人员,如智能工厂的项目执行经理为硕士,智慧服务的项目执行经理为博士。经过多年的系统开发、调试与运营,公司的信息化团队已经积累了丰富的信息系统搭建及管理经验,为本项目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五)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1、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公司财务结构近年来,随着公司的快速发展、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资金需求量持续增长,根据公司已经披露的定期财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末,公司总资产756964.72万元,总负债330411.90万元,资产负债率达到43.65%。2021年12月末,公司短期借款合计为69959.00万元,短期负债规模较大。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可有效降低公司负债水平,缓解公司短期内的偿债压力,降低资产负债

1-2-140率,减少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2、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

公司的主营业务持续发展,营业收入和经营业绩实现稳定增长。2019年、

2020年和2021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30661.74万元、365225.18万元和

452184.41万元,最近三年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16.94%。预计未来几年内公司仍

将处于业务快速扩张阶段,市场开拓、日常经营等环节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将进一步扩大。因此,通过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能有效缓解公司快速发展带来的资金压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降低经营风险,是公司实现持续健康发展的切实保障。

3、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实施,可有效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公司财务结构,缓解公司营运资金压力,提升公司资金实力,保障公司快速发展的资金需求与稳定性。同时,本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营业收入与利润水平,维持公司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巩固公司现有市场地位,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年产37万吨高性能土木工程材料产业化基地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镇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共计19771.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7500.00万元,建设期为24个月。

公司拟通过本项目投资,在江苏省句容市边城镇衣庄村碧山工业集中区1号对应地块,新建生产基地,并购置相关配套设备,形成年产37万吨新型道路功能材料、高性能灌浆材料、超高性能水泥基材料、修补加固材料及工程纤维的生产能力。本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公司完善功能性材料产品体系,在满足自身及下游市场发展需求的同时,增强公司产品综合竞争力,为公司未来长期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1-2-1412、项目实施主体和建设地点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镇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的建设地点为江苏省镇江市句容市边城镇衣庄村碧山工业集中区1号对应地块,利用镇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现有土地开展项目建设。公司已于2015年9月取得该项目的建设土地,土地证编号:句土国用(2015)第5362号。

3、项目投资概算

年产37万吨高性能土木工程材料产业化基地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9771.0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10959.55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7596.00万元,基本预备费556.6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658.79万元。该项目基本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为公司自筹资金,其余资本性支出合计18555.55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该项目的金额为175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投资额拟使用募集资金序号项目占总投资比重是否资本性支出(万元)金额(万元)

1建筑工程投资10959.5555.43%是10800.00

2设备购置及安装7596.0038.42%是6700.00

3基本预备费556.672.82%否-

4铺底流动资金658.793.33%否-

总投资19771.00100.00%17500.00

本项目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如下:

(1)建筑工程投资

本项目建筑工程投资包括建筑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用、建筑工程其他费用,具体明细如下:

建筑面积单位造价投资金额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平方米)(元/平米)(万元)

一、建筑工程费用9424.00

1原料库厂房6000.002800.001680.00

2圆库700.002800.00196.00

3成品库厂房3500.002800.00980.00

4生产车间8000.003000.002400.00

5工艺实验室6000.003000.001800.00

1-2-142建筑面积单位造价投资金额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平方米)(元/平米)(万元)

6其他建构筑物(乙类库房)600.002800.00168.00

7办公室1000.003000.00300.00

8厂区工程--1900.00

二、安装工程费用942.40

三、建筑工程其他费用593.15

合计25800.0010959.55

(2)设备购置及安装费本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主要向生产厂家询价为主并综合考虑价格浮动系数,设备购置的明细如下: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一、工艺设备3170.00

1粉料计量秤1025.00250.00

2袋式收尘器1740.00680.00

3搅拌混合机560.00300.00

4阀口袋包装机540.00200.00

5吨袋包装机2100.00200.00

6输送计量螺旋机2310.00230.00

7斗式提升机250.00100.00

8气力输送系统3150.00450.00

9立磨机150.0050.00

10高速混合机150.0050.00

11料斗式干燥机130.0030.00

12高强纺丝联合机2180.00360.00

13螺杆挤出机150.0050.00

14水平牵伸机230.0060.00

15煅烧炉120.0020.00

16短纤维切断机150.0050.00

17冷冻机150.0050.00

18空压机140.0040.00

二、辅助生产项目2000.00

1仓储设备1250.00250.00

1-2-143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2机修设备1250.00250.00

3实验室设备11500.001500.00

三、公用设施1160.00

1气动系统1160.00160.00

2供电系统1250.00250.00

3给排水系统1250.00250.00

4消防工程1200.00200.00

5环境保护工程1300.00300.00

四、其他设备及安装1266.00

合计877596.00

(3)预备费

本项目预备费按工程费用的3%计算,共556.67万元,工程费用包括建筑工程投资、设备购置及安装。

(4)铺底流动资金

铺底流动资金是指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为保证生产和经营正常进行,按规定应列入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的铺底流动资金,一般按达产年流动资金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的估算金额为658.79万元,由公司自筹资金支出,不使用募集资金。

4、产品工艺流程及核心技术特点

(1)产品技术来源及说明

*新型道路功能材料无机类道路功能性材料中的半柔性抗车辙路面灌浆材料相关技术成果获得

多项国家专利,相关成果获得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专家鉴定,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外先进水平。

*高性能灌浆材料

公司开发的高性能灌浆料产品的收缩性能处于较优水平,灌浆材料具有很好

1-2-144的体积稳定性,可有效避免关键材料脱空、开裂等问题的发生;钢筋套筒匹配性优异,将公司高性能灌浆材料与“中建”牌钢筋套筒进行钢筋套筒匹配型试验,拉拔实验结果表明,产品性能参数优于相关行业标准中的技术规范要求,可更好地保证节点性能和结构安全。

*超高性能水泥基材料目前,公司在超高性能水泥基材料的研发方面,承担了包括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在内的多项科研课题。公司采用有机-无机、微观-宏观、材料-结构相结合,攻克了高性能水泥基材料高流态、高韧性、高抗力三大关键技术难题,且大部分实现了成果转化和规模化工程应用,且研发的核心材料与关键技术广泛应用于国内多个重大工程。

*修补加固材料

公司在修补加固材料拥有多项国家专利,产品具有优异的施工性能,纳米级流变调控材料使得立面施工 50mm 不流坠,一次施工厚度大可以有效节省施工时间;线性热膨胀系数与混凝土基本一致,与混凝土匹配性良好,产品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水平。

*工程纤维

公司在工程纤维方面拥有多项发明专利,相关产品具有断裂强度高、分散性优异等综合性能,微细型聚丙烯纤维已经成功应用于国内多项重大工程,特别是新型聚甲醛纤维是国内率先实现量产的产品,已经成功写入 GB/T 21120-2018《水泥混凝土和砂浆用合成纤维》、《水工纤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报批)、《纤维混凝土盾构管片》(报批)。

(2)工艺技术流程说明

*新型道路功能材料生产线工艺流程

工艺流程简述:

新型道路功能材料的生产是将外购的低碱水泥、人工砂和双飞粉等大宗粉料

和公司自产的核心添加剂一起送至各自的配料仓存储,然后通过计量称按照不同

1-2-145产品的配比要求,对低碱水泥、人工砂、双飞粉和添加剂分别进行自动计量,计

量后分别进入混合搅拌机,混合达到要求后的项目产品按照要求分别贮存在成品包装仓或成品散装仓中,最后以袋装成品或散装成品的形式出厂发货。

工艺流程简图:

*高性能灌浆材料生产线工艺流程

工艺流程简述:

高性能灌浆材料的生产是将外购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河砂、矿渣微粉和硅灰

等大宗粉料和公司自产的核心添加剂一起送至各自的配料仓存储,然后通过计量称按照不同产品的配比要求,对普通硅酸盐水泥、河砂、矿渣微粉、硅灰和添加剂分别进行自动计量,计量后分别进入混合搅拌机,混合达到要求后的项目产品按照要求分别贮存在成品包装仓或成品散装仓中,最后以袋装成品或散装成品的形式出厂发货。

工艺流程简图:

1-2-146*超高性能水泥基材料生产线工艺流程

工艺流程简述:

超高性能水泥基材料的生产是将石膏粉、石灰石粉和微珠等大宗粉料和公司

自产的核心材料膨胀熟料剂添加剂一起送至各自的配料仓存储,然后通过计量称按照不同产品的配比要求,对石膏粉、石灰石粉、膨胀熟料、微珠和添加剂分别进行自动计量,计量后分别进入混合搅拌机,混合达到要求后的项目产品按照要求分别贮存在成品包装仓或成品散装仓中,最后以袋装成品或散装成品的形式出厂发货。整个生产过程中不涉及水的使用,所以本项目的车间生产用水为零,车间生产废水为零排放。膨胀熟料颗粒、石膏和石灰石用立式磨机单独粉磨后通过空气斜槽送至膨胀熟料粉、石膏粉和石灰石粉的配料仓中。

工艺流程简图:

1-2-147*修补加固材料生产线工艺流程

工艺流程简述:

修补加固材料的生产是将外购的粉煤灰、河砂、偏高岭土和硅灰等大宗粉料

一起送至各自的配料仓存储,然后通过计量称按照不同产品的配比要求,对粉煤灰、河砂、偏高岭土和硅灰分别进行自动计量,计量后分别进入混合搅拌机。通过人工称量的方式对纤维进行计量,然后通过混合搅拌机人工投料口把计量好的纤维投入搅拌机,与其他粉料一起混合搅拌分散。混合均匀的项目产品贮存在成品包装仓最后以袋装成品的形式出厂发货。

工艺流程简图:

1-2-148*工程纤维生产线工艺流程

工艺流程简述:

工程纤维材料的生产是将外购的聚合物树脂颗粒、纺丝助剂、功能助剂等原

料分别送至各自的配料仓存储,然后通过计量称按照不同产品的配比要求,对前述原材料分别进行自动计量,计量后分别进入螺杆挤出机。通过人工称量的方式对纺丝油剂进行计量,然后通过油剂溶解釜配制纺丝油剂,把配制好的油剂加入油剂添加系统,丝束喷出冷却后进入导丝辊前通过油轮与纺丝油剂接触,再经热牵伸定型后收卷成长丝筒管,入库备用或进入纤维短切流程。整个生产过程中只在螺杆套筒中冷却时涉及自来水的使用,冷却后的水可直排或进入凉水塔循环使用。

(3)主要产品规格及质量指标

各产品生产规格及质量指标如下表所示: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标准及指标粉体,包括路基基层注产品的质量指标控制严格按照行业标准新型道路功1 浆材料和半柔性抗车 T/CECS G: D51-01-2019《道路灌注式半柔性能材料辙路面灌浆材料等路面技术规程》中规定的各项指标执行。

粉体,包括风电基础灌产品的质量指标控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高性能灌浆2 浆料和装配式建筑用 GB/T 50448-2015《水泥基灌浆材料应用技术材料灌浆料等规范》中规定的各项指标执行。

超高性能水粉体,包括超高性能混产品的质量指标控制严格按照协会标准

3泥基材料 凝土活性粉末和超高 T/CBMF 37-2018/T/CCPA 7-2018《超高性能

1-2-149序号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标准及指标性能混凝土预混料等混凝土基本性能与试验方法》中规定的各项指标执行。

粉体,包括聚合水泥修 产品的质量指标控制严格按照行业标准 JG/T修补加固材

4复材料和伸缩缝修补336-2011《凝土结构修复用聚合物水泥砂浆》

料材料等中规定的各项指标执行。

固体,包括聚丙烯、聚产品的质量指标控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5 工程纤维 甲醛等合成纤维长丝 GB/T 21120-2018《水泥混凝土和砂浆用合成及短切纤维纤维》中规定的各项指标执行。

(4)设备选型原则

本项目的设备选型遵循如下原则:

*所选设备技术性能先进,达到目前国内外先进水平,经生产厂家使用证明其运转稳定可靠,能够满足生产高质量产品的要求。

*设备性能价格比合理,使投资方能够以合理的投资获得生产高质量产品的设备。

*充分考虑设备的正常运转费用,以保证在生产相同产品时,能够保持最低的生产成本。

*选用生产设备厂家具有国内外一流装备,管理科学,达到国际质量认证标准。

*对生产设备进行合理配置,充分发挥各类设备的最佳技术水平。

*拟建的设备,应符合政府部门或专门机构发布的技术标准要求。

(5)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供应

*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的供应情况

项目生产所需原料包括河砂、人工砂、普硅水泥、粉煤灰、硅灰、低碱硫铝

酸盐水泥、微珠等主要原料及白水泥、减水剂、纤维素醚、硼砂、塑性膨胀剂、

消泡剂、无机盐、纳米二氧化硅、早强剂、调凝剂、石灰石粉、胶粉、元明粉、

纳米、聚丙烯树脂、聚甲醛树脂、纺丝助剂、功能助剂、纺丝油剂等辅助原料。

原辅材料,在国内及厂址周边集中采购。相关原辅材料来源渠道充足,采购方式为外购,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

1-2-150粉煤灰就近取自周边电厂,采购方式为外购,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

*燃料及动力供应

A.供电

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变电站引入 10kV 电源,满足供电要求。

B.水源

项目采用市政供水,由项目所在地供水站供给,满足本项目生产、生活需用水量的水质要求。

5、项目备案与环境保护评估情况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披露日,本项目已取得句容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证编号:句行审投资备【2022】7号。本项目已取得镇江市句容生态环境局颁发的《关于对<镇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7万吨高性能土木工程材料产业化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镇句环审【2021】29号)。

6、项目的组织方式和实施进度计划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以提高投资效益为中心,合理组织建设工期,力求项目一次建成投产,并发挥效益。坚持全面质量管理,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质量、进度、费用。做到文明施工,文明生产。

为保证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本项目实行项目法人领导下的“项目负责人制”,由项目负责人成立专门的建设领导班子。

项目的实施实行负责承包的办法,签订责任书,任务落实到施工单位,责任落实到人,确保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在资金方面,严格专款专用,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在设备采购方面,采用设备招投标方式,及时组织设备和工程所需的多种材料及时到厂,以保证和加快建设进度。

项目建设步骤的衔接紧密,尽可能实现项目建设的低耗、高质、高效。项目建设总工期24个月,包括厂房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产线试生产等,各期间

1-2-151工作安排可交叉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T+1 T+2项目

Q1 Q2 Q3 Q4 Q1 Q2 Q3 Q4工程前期工作工程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系统运行竣工验收

注:T 代表建设初始年,1、2 数字代表年数,Q1、Q2、Q3、Q4 代表季度。

7、项目经济效益

(1)项目效益测算基本情况

本项目计算期12年,其中第1-2年为建设期,3-12年为运营期。第2年建设完成,第3年实现投产,第3年达产率20%,第4年达产率40%,第5年达产率70%,第6年完全达产,完全达产后将实现年产新型道路功能材料10万吨、高性能灌浆材料10万吨、超高性能水泥基材料10万吨、修补加固材料5万吨、

工程纤维2万吨的生产能力,即达产后共新增37万吨功能性材料的生产能力。

(2)预计效益情况、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及合理性

*营业收入预测

本项目销售单价参考发行人现有产品售价、市场价格和未来市场竞争策略作

为测算依据,完全达产后年销售收入(不含税)估算为77905.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T+1 T+2 T+3 T+4 T+5 T+6 至 T+12新型道路功能材

--4704.509126.7315492.6222132.32料

高性能灌浆材料--3387.246571.2511154.6915935.27超高性能水泥基

--4139.968031.5213633.5119476.44材料

修补加固材料--2822.705476.049295.5713279.39

工程纤维--1505.442920.554957.647082.34

合计-16559.8432126.0954534.0477905.77

1-2-152*营业成本测算

本项目所需原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运费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参考公司

现有业务情况;折旧根据本次建筑工程投资、设备购置及安装情况进行测算,折旧年限、净残值等与公司现有折旧政策一致。完全达产后年营业成本(不含税)估算为56196.70万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T+1 T+2 T+3 T+4 T+5 T+6 至 T+12

原材料--9525.4018479.2831368.5744812.25

直接人工--375.41728.301236.291766.13

制造费用--741.241438.012441.023487.17

运费--1058.872054.223487.034981.48

折旧--1149.681149.681149.681149.68

合计-12850.6123849.4839682.6056196.70

*期间费用测算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均按照公司现有各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进行预估,预计完全达产后每年将新增期间费用14397.35万元。项目损益分析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T+1 T+2 T+3 T+4 T+5 T+6 至 T+12

一、营业收入--16559.8432126.0954534.0477905.77

减:主营业务成

--12850.6123849.4839682.6056196.70本

二、毛利--3709.238276.6014851.4421709.06

营业税金及附加--0.0035.15285.64408.06

销售费用--1261.152446.624153.145933.06

管理费用--1045.192027.683441.984917.11

研发费用--754.001462.752483.023547.17

三、利润总额--648.892304.404487.666903.66

减:所得税--12.51181.10393.81636.49

四、净利润--636.382123.304093.856267.17

*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本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结果如下:

1-2-153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备注

1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万元8612.99所得税后

2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19.08所得税后

3项目投资回收期年7.48所得税后

(二)苏博特高性能土木工程新材料建设项目(一期)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共计26198.68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9000.00万元,建设期为24个月。

公司拟通过本项目,在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官冲村读书坪对应地块,新建生产基地,配套引入先进的生产设备,形成44万吨高性能土木工程新材料生产能力,其中包括10万吨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母液、27万吨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成品、6万吨速凝剂、1万吨阻锈剂。该项目建成后,公司在华南地区新增产能,进一步提升产品供给能力,持续强化公司优势产品,提高市场响应速度,有助于更好地满足公司自身及下游市场发展需求,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及核心竞争力。

2、项目实施主体和建设地点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的建设地点为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官冲村读书坪对应地块。公司已于2021年7月取得该项目的建设土地,土地证编号:粤(2021)江门市不动产权第2033694号。

3、项目投资概算

苏博特高性能土木工程新材料建设项目(一期)总投资估算为26198.68万元,其中:土地购置费用4860.00万元,建筑工程投资7971.41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11441.40万元,基本预备费582.3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343.49万元。

该项目基本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为公司自筹资金,其余资本性支出合计

24272.81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该项目的金额为19000.00万元。具体明细

如下:

1-2-154投资额占总投资是否资本性支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序号项目(万元)比重出额(万元)

1土地购置费用4860.0018.55%是-

2建筑工程投资7971.4130.43%是7800.00

3设备购置及安装11441.4043.67%是11200.00

4基本预备费582.382.22%否-

5铺底流动资金1343.495.13%否-

总投资26198.68100.00%19000.00

本项目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如下:

(1)土地购置费用

本项目土地购置费用金额为4860.00万元,由公司自筹资金支出,不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造价投资金额

序号主要投资明细占地面积(亩)(万元/亩)(万元)

1土地购置81.0060.004860.00

合计81.004860.00

(2)建筑工程投资

本项目建筑工程投资包括建筑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用、建筑工程其他费用,具体明细如下:

建筑面积单位造价投资金额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平方米)(元/平米)(万元)

一、建筑工程费用6854.53

1减水剂及速凝剂车间2211.253000.00663.38

2仓库一840.002500.00210.00

3仓库二966.002500.00241.50

4仓库三966.002500.00241.50

5仓库四747.272500.00186.82

6仓库五2160.002500.00540.00

7原料罐组区--800.00

8成品罐组区--1200.00

9成品堆棚555.001500.0083.25

10污水处理站100.002500.0025.00

1-2-155建筑面积单位造价投资金额

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平方米)(元/平米)(万元)

11动力中心1259.062500.00314.77

12综合办公楼3327.753000.00998.33

13厂区工程--1350.00

二、安装工程费用685.45

三、建筑工程其他费用431.42

合计13132.337971.41

(3)设备购置及安装费本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主要向生产厂家询价为主并综合考虑价格浮动系数,设备购置的明细如下: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一、硬件设备投资

1釜设备5018.00900.00

2非标罐8025.002000.00

3泵设备3200.00600.00

4过滤器150.507.50

5鹤管101.0010.00

6葫芦101.5015.00

7升降机105.0050.00

8灯具150.0050.00

9边墙风机250.5012.50

10工艺阀门、视镜、金属软管1400.00400.00

11真空泵组27.0014.00

12 DCS 系统 2 70.00 140.00

13柴油发电机350.00150.00

14称重模块351.8063.00

15自动阀门1500.00500.00

16流量计252.5062.50

17变压器518.0090.00

18配电柜/控制柜1600.00600.00

19液位计180.0080.00

20变送器150.0050.00

1-2-156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21气源分配器120.0020.00

22压力表120.0020.00

23可燃有毒气体报警器1100.00100.00

24除尘设备120.0020.00

25汽车衡240.0080.00

26实验室设备1800.00800.00

27辅助材料费11000.001000.00

二、公用设施

1供电系统1300.00300.00

2水处理系统1500.00500.00

3消防系统1400.00400.00

4环境保护工程1500.00500.00

三、其他设备及安装1906.90

合计29311441.40

(4)预备费

本项目预备费按工程费用的3%计算,共582.38万元,工程费用包括建筑工程投资、设备购置及安装。

(5)铺底流动资金

铺底流动资金是指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为保证生产和经营正常进行,按规定应列入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的铺底流动资金,一般按达产年流动资金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的估算金额为1343.49万元,由公司自筹资金支出,不使用募集资金。

4、产品工艺流程及核心技术特点

(1)产品技术来源及说明

*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

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是最新一代混凝土外加剂,减水率高、保坍性能优良,其生产工艺主要包括聚合、复配两个步骤。

1-2-157工艺先进性:

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采用中低温水性常压自由基聚合技术,通过有效地分子结构设计,引入多元单体共聚,并合理调整单体聚合序列结构,大幅度提高了产品的综合性能;通过使用高效氧化还原引发体系,将聚合温度降低至常温条件,并通过聚合自身发热作用,维持体系的反应温度,大幅度地节省了聚合能耗;采用高效搅拌设计,使物料充分混合,避免局部聚合不均匀导致的暴聚;采用内外盘管双重温度调控,能及时将聚合热从体系中移除,避免了局部温度偏高导致的传热传质不均匀,提高了产品质量。

生产智能化控制:

通过在控制系统中引入先进的 DCS 自动化控制技术,解决减水剂合成过程控制的难题,保证了生产控制和质量的稳定。

*速凝剂速凝剂是一种应用于湿法喷射混凝土中的新型混凝土外加剂产品。能够降低喷射混凝土的回弹量,改善施工环境,提高喷射混凝土耐久性。

传统的粉体速凝剂产品通过铝矾土、石灰石、纯碱等产品经过1000℃的烧结,再经过粉磨制备而成,生产工业复杂,过程能耗大、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突出,已经逐步被淘汰。同时,粉体速凝剂在喷射混凝土中必须使用干法喷射工艺,施工过程粉尘大、施工环境恶劣,混凝土耐久性差。

本项目采用复合铝酸盐聚合反应技术,在一定温度下将氢氧化铝溶解到氢氧化钠溶液中,然后加入硫酸铝、二乙醇胺经过聚合反应制得。生产过程不产生任何工业废渣、废气和废液,实现绿色化生产。该工艺在国际上处于先进地位,并且公司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本项目在原材料采购方面也具有优势,大部分原材料均在周边采购,所有来料都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工厂分析室进行抽样检查,进一步确保原材料符合使用要求。

1-2-158*阻锈剂

阻锈剂是抑制混凝土中钢筋锈蚀的外加剂,分为内掺型和外涂型,该类阻锈剂具有阻锈效率高,环境友好,应用方便等特点,是沿海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中防止钢筋锈蚀,保障结构安全和长寿命的有效的技术手段。

传统的阻锈剂为无机亚硝酸钙等强氧化性物质,通过氮氧化物与氢氧化钙反应制备而成,生产工艺复杂,环境污染大,制备的亚硝酸钙自身也存在较强的毒性,对人体及环境的伤害大,且在混凝土应用中还存在影响工作,用量不足会加速钢筋锈蚀风险等。

本项目采用的阻锈剂生产工艺均为环境友好的有机化合物,利用醇胺与内酯的开环反应,在常压、低温条件下实现氨基的酰胺化,同时进一步加入有机羧酸与醇胺发生酸碱中和生产有机羧酸醇胺盐,制备的有机羧酸醇胺盐具有离子液体特征,电位窗口较宽,能够有效抑制钢筋表面电化学腐蚀反应,达到高效阻锈的效果。制备过程工艺较简单,不涉及高温、高压设备需求,有机羧酸与醇胺酸碱中和放热较为缓慢,无急剧放热风险。整个生产过程中无废渣、废气、废水等产生,具有绿色化清洁生产特点。

(2)工艺技术流程说明

*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生产工艺原理及生产工艺简述

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是最新一代混凝土外加剂,减水率高,保坍性能优,其生产工艺主要包括聚合、复配两个步骤。

A.工艺流程简述

本项目采用批量间歇操作。工艺过程分为聚合、复配两个主要阶段。

将聚醚、丙烯酸、马来酸酐和其它单体在引发剂的作用下,在聚合釜中进行水溶液聚合反应,反应在常压、温度为 30~60℃下进行,聚合时间 2~6h,聚合反应过程结束后,向聚合釜中加入液碱进行中和,得聚羧酸母液。

在复配釜中加入定量的聚羧酸母液、缓凝剂、引气剂、消泡剂等功能性助剂,再加水稀释至固定的固含量,搅拌均匀后,得聚羧酸成品,产品为水剂,采用桶

1-2-159装或槽储罐装。

B.工艺流程简图

以上生产过程采用 DCS 控制,所有原材料均通过密封管道输送,产品生产完全在密闭装置中完成,生产过程中基本没有废气和废水排放,整个过程完全实现国家环保达标排放。

*速凝剂生产工艺原理及生产工艺简述

A.液体有碱速凝剂

反应原理:

将氢氧化铝溶解到氢氧化钠溶液中,制备成一定浓度的铝酸钠溶液。然后根据不同的配方体系要求,加入硫酸铝、二乙醇胺进行聚合反应,最后调整 pH 值。

工艺流程简介:

a.溶解

将固体氢氧化钠和液碱加入反应釜中制备氢氧化钠(35-40%)溶液并加热至一定温度。

b.氢氧化铝溶解

逐渐将氢氧化铝(粉体)加入到反应釜中,加入增强组分和稳定剂,保温搅拌一定时间。

c.出料

温度降至50℃以下后出料,出料应过滤杂质。

工艺流程简图:

1-2-160B.液体无碱速凝剂

工艺原理:

硫酸铝、水、有机胺和稳定剂在一定温度条件下反应生成复合铝酸盐。

工艺流程简介:

a.溶解

将硫酸铝溶解到水中,保温反应一定时间。

b.反应

在上述反应产物中加入有机胺和稳定剂,保温搅拌一定时间c.出料

温度降至50℃以下后出料,出料应过滤杂质。

工艺流程图:

*阻锈剂生产工艺原理及生产工艺简述

阻锈剂是最新一代钢筋阻锈剂,阻锈效率高、环境友好,其生产工艺主要包括酰胺化、有机酸碱中和助剂复配三个步骤。

A.工艺流程简述:

1-2-161工艺过程分为酰胺化、有机羧酸醇胺盐离子化及助剂稀释复配三个阶段。

具体流程是先将叔醇胺与葡萄糖酸内酯投入反应釜,再加入伯胺,升温至

40~80℃下进行酰胺化,反应 2-4h,再投入有机羧酸,继续酸碱中和,生成有机

羧酸醇胺盐离子液,反应时间 1-2h,之后加入引气剂、消泡剂等功能性助剂,加水稀释得到阻锈剂产品,产品为水剂,采用桶装或槽储罐装。

B.工艺流程简图:

有机酸助剂醇胺酰胺化离子化稀释成品

40-80℃40-80℃

内酯

以上生产过程采用 DCS 控制,液体原材料通过密封管道输送,粉体原材料通过人工投料,生产过程中基本没有废气和废水排放,整个过程完全实现国家环保达标排放。

(3)主要产品规格及质量指标序号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标准及指标无色至微黄色液体;最新型

高效减水剂,对水泥粒子有产品的质量指标控制严格按照国家标聚羧酸系高

1 极强的分散作用,高铁建设 准 GB 8076-2008 《混凝土外加剂》中

性能减水剂指定使用聚羧酸外加剂;减规定的各项指标执行。

水率20%~40%。

产品的质量指标控制严格按照行业标

2 速凝剂 液体,能加速水泥凝结 准 JC 477-2005《喷射混凝土用速凝剂》

中规定的各项指标执行。

微黄色液体,属于复合有机成分,对于钢筋腐蚀反应中产品的质量指标控制严格按照国家标的阳极反应和阴极反应均有3 阻锈剂 准 GB/T 31296-2014 《混凝土防腐阻锈良好抑制作用,可有效起到剂》中规定的各项指标执行。

抑制钢筋锈蚀、延长结构服役寿命的作用。

(4)设备选型原则

本项目的设备选型遵循如下原则:

*所选设备技术性能先进,达到目前国内外先进水平,经生产厂家使用证明

1-2-162其运转稳定可靠,能够满足生产高质量产品的要求。

*设备性能价格比合理,使投资方能够以合理的投资获得生产高质量产品的设备。

*充分考虑设备的正常运转费用,以保证在生产相同产品时,能够保持最低的生产成本。

*选用生产设备厂家具有国内外一流装备,管理科学,达到国际质量认证标准。

*对生产设备进行合理配置,充分发挥各类设备的最佳技术水平。

*拟建的设备,应符合政府部门或专门机构发布的技术标准要求。

(5)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供应

*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的供应情况

项目生产所需原料包括聚醚、液碱(32%)、丙烯酸、丙烯酸羟丙酯、双氧

水(35%)、巯基乙醇、蔗糖、引气剂、消泡剂、柠檬酸钠、增稠剂、防腐剂、甲酸钠、次磷酸钠、过硫酸铵、九水偏硅酸钠、砂子、普硅水泥、粉煤灰、硅灰、

低碱硫铝酸盐水泥、纤维素醚、硼砂、塑性膨胀剂等辅助原料。原辅材料,在国内及厂址周边集中采购。相关原辅材料来源渠道充足,采购方式为外购,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

*燃料及动力供应

A.供电

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变电站引入 10kV 电源,满足供电要求。

B.水源

项目采用市政供水,由项目所在地供水站供给,满足本项目生产、生活需用水量的水质要求。

1-2-1635、项目备案与环境保护评估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披露日,本项目已取得江门市新会区发展和改革局颁发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2105-440705-04-01-463226。

本项目已取得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关于广东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苏博特高性能土木工程新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江环审【2021】2号)。

6、项目的组织方式和实施进度计划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以提高投资效益为中心,合理组织建设工期,力求项目一次建成投产,并发挥效益。坚持全面质量管理,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质量、进度、费用。做到文明施工,文明生产。

为保证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本项目实行项目法人领导下的“项目负责人制”,由项目负责人成立专门的建设领导班子。

项目的实施实行负责承包的办法,签订责任书,任务落实到施工单位,责任落实到人,确保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在资金方面,严格专款专用,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在设备采购方面,采用设备招投标方式,及时组织设备和工程所需的多种材料及时到厂,以保证和加快建设进度。

项目建设步骤的衔接紧密,尽可能实现项目建设的低耗、高质、高效。项目建设总工期24个月,包括厂房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产线试生产等,各期间工作安排可交叉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T+1 T+2项目

Q1 Q2 Q3 Q4 Q1 Q2 Q3 Q4工程前期工作工程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系统运行竣工验收

注:T 代表建设初始年,1、2 数字代表年数,Q1、Q2、Q3、Q4 代表季度。

1-2-1647、项目经济效益

(1)项目效益测算基本情况

本项目计算期12年,其中第1-2年为建设期,3-12年为运营期。第2年建设完成,第3年实现投产,第3年达产率20%,第4年达产率40%,第5年达产率70%,第6年完全达产,完全达产后将新增18.3万吨羧酸系减水剂母液产能、6万吨速凝剂产能和1万吨阻锈剂产能。其中,8.3万吨羧酸母液复配为27万吨羧酸减水剂对外出售,10万吨羧酸母液直接对外出售,即达产后共新增44万吨产能。

(2)预计效益情况、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及合理性

*营业收入预测

本项目销售单价参考发行人现有产品售价、市场价格和未来市场竞争策略作

为测算依据,完全达产后年销售收入(不含税)估算为116327.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T+1 T+2 T+3 T+4 T+5 T+6 至 T+12聚羧酸系高性能

--10161.7219713.7433464.0747805.81减水剂聚羧酸系高性能

--11290.8021904.1537182.3053117.57减水剂母液

速凝剂--2822.705476.049295.5713279.39

阻锈剂--451.63876.171487.292124.70

合计-24726.8547970.0981429.23116327.48

*营业成本测算

本项目所需原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运费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参考公司

现有业务情况;折旧根据本次建筑工程投资、设备购置及安装情况进行测算,折旧年限、净残值等与公司现有折旧政策一致。完全达产后年营业成本(不含税)估算为82451.77万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T+1 T+2 T+3 T+4 T+5 T+6 至 T+12

原材料--15054.0029204.7649575.0870821.54

1-2-165项目 T+1 T+2 T+3 T+4 T+5 T+6 至 T+12

直接人工--355.45689.581170.561672.22

制造费用--667.601295.142198.503140.71

运费--1141.792215.073760.085371.55

折旧--1445.741445.741445.741445.74

合计-18664.5834850.2958149.9682451.77

*期间费用测算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均按照公司现有各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进行预估,预计完全达产后每年将新增期间费用21497.86万元。项目损益分析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T+1 T+2 T+3 T+4 T+5 T+6 至 T+12

一、营业收入--24726.8547970.0981429.23116327.48

减:主营业务成

--18664.5834850.2958149.9682451.77本

二、毛利--6062.2713119.8023279.2733875.71

营业税金及附加--0.00132.72422.02602.88

销售费用--1883.123653.256201.408859.14

管理费用--1560.663027.695139.507342.14

研发费用--1125.852184.153707.605296.57

三、利润总额--1492.634121.997808.7511774.97

减:所得税--162.06620.971257.011950.63

四、净利润--1330.573501.026551.749824.33

*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本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结果如下:

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备注

1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万元15533.78所得税后

2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20.92所得税后

3项目投资回收期年7.23所得税后

1-2-166(三)高性能建筑高分子材料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计划总投资

12133.4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11200.00万元,建设期为24个月,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000万平方米高分子防水卷材生产规模,推动公司“刚性防水5”业务向“柔性防水6”业务的延伸,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丰富公司盈利渠道,为实现未来战略发展目标奠定重要基础。

2、项目实施主体和建设地点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为南京市江宁区江宁高新区醴泉路以西、赤乌路东延以南对应地块。公司已于2021年9月取得该项目的建设土地,土地证编号:苏(2021)宁江不动产权第0054909号。

3、项目投资概算

高性能建筑高分子材料产业化基地项目(一期)总投资估算为12133.4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投资6794.50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4548.00万元,基本预备费340.2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450.63万元。该项目基本预备费和铺底流动资金为公司自筹资金,其余资本性支出合计11342.5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该项目的金额为112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投资额占总投资是否资本性支拟使用募集资金金序号项目(万元)比重出额(万元)

1建筑工程投资6794.5056.00%是6700.00

2设备购置及安装4548.0037.48%是4500.00

3基本预备费340.272.80%否-

4铺底流动资金450.633.71%否-

总投资12133.40100.00%11200.00

本项目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如下:

5

刚性防水:建筑过程中所采用的砂浆或混凝土本身具有很好的水密性,刚性防水材料主要产品包括:普通防水混凝土、外加剂防水混凝土、新型防水混凝土等。

6

柔性防水:通过卷材、密封材料、堵漏灌浆等材料来阻断水路,柔性防水材料主要产品包括:沥青卷材类、高分子卷材类等。

1-2-167(1)建筑工程投资

本项目建筑工程投资包括建筑工程费用、安装工程费用、建筑工程其他费用,具体明细如下:

建筑面积单位造价投资金额序号工程或费用名称(平方米)(元/平米)(万元)

一、建筑工程费用5842.52

11#厂房5565.202800.001558.26

22#厂房4614.002800.001291.92

34#厂房6853.002800.001918.84

4乙类仓库490.001500.0073.50

5厂区绿化--200.00

6厂区道路--800.00

二、安装工程费用584.25

三、建筑工程其他费用367.73

合计17522.206794.50

(2)设备购置及安装费本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费主要向生产厂家询价为主并综合考虑价格浮动系数,设备购置的明细如下: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一、工艺设备

1上料称重计量系统230.0060.00

2挤出机450.00200.00

3换网器410.0040.00

4计量泵430.00120.00

5模具、分配器280.00160.00

6压光机280.00160.00

7吊带焊接+辊温控制器230.0060.00

8回火冷却辊组250.00100.00

9冷却架220.0040.00

10测厚仪+激光打码235.0070.00

11牵引装置235.0070.00

12储料架220.0040.00

1-2-168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13收卷机225.0050.00

14电气系统250.00100.00

15涂胶撒砂设备1400.00400.00

16实验室设备1700.00700.00

17其他配套480.00320.00

二、公用工程

1供电工程1200.00200.00

2空调及通风1200.00200.00

3给排水消防1200.00200.00

4冷却塔及空压设备1200.00200.00

5环境保护工程1300.00300.00

三、其他设备及安装758.00

合计454548.00

(3)预备费

本项目预备费按工程费用的3%计算,共340.27万元,工程费用包括建筑工程投资、设备购置及安装。

(4)铺底流动资金

铺底流动资金是指生产性建设工程项目为保证生产和经营正常进行,按规定应列入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的铺底流动资金,一般按达产年流动资金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的估算金额为450.63万元,由公司自筹资金支出,不使用募集资金。

4、产品工艺流程及核心技术特点

(1)产品技术来源及说明目前,公司已经掌握了一种隧道及地下工程用橡胶类预铺反粘卷材、一种建筑外露用热塑性聚烯烃(TPO)防水卷材以及一类适用于高分子防水卷材的三道

密封高效搭接快速施工技术,在材料粘结性、基面适应性、耐腐蚀性、施工过程等方面形成一定的优势,具体介绍如下:

1-2-169*一种隧道及地下工程用橡胶类预铺反粘卷材

该种防水卷材的自粘层厚度大于等于 0.5mm,其有效粘结层更厚,粘结强度、满粘效果和基面适应性更优;同时,采用高柔韧性的橡胶类基体替代塑料基体,具有更高的延伸性,极大程度上避免空铺,混凝土浇筑时撕裂现象,保证最优的防水效果。

材料的高柔韧特性保证了在节点处理方面的快捷高效以及省事省工。同时,在异型面、端头及阴阳角等节点部位,解决了传统硬质塑料预铺卷材需要根据基层结构形状进行严格的局部焊接施工等难题,降低了施工难度,减少了施工时间,进一步解决了后期混凝土浇筑时,在大的张力作用下发生脱焊、卷材破坏等传统卷材的应用技术难题,保证了施工质量和效果。

* 一种建筑外露用热塑性聚烯烃(TPO)防水卷材

该种卷材采用先进聚合技术,将乙丙(PE)橡胶的耐久性与聚丙烯的可焊性结合在一起的热塑性聚烯烃(TPO)材料作为基料,辅以无机纳米填料和功能性助剂,并采用先进加工工艺制成的可卷曲的防水材料。该防水卷材具有优异的低温性能,能够在-40℃下仍保持柔韧性,可满足极寒地区的使用要求,并具备了超强的耐化学和生物腐蚀性,能满足酸碱盐等环境下的使用要求。

施工过程中,其搭接缝采用热风焊接,接缝剥离强度高,能够形成安全可靠的密封防水层,同时具有超长的耐候性、使用寿命以及耐老化性。

*一类适用于高分子防水卷材的三道密封高效搭接快速施工技术

该施工技术是基于盖口条和/或双面自粘多层密封的施工方法,开发了三道密封搭接技术,所采用的高分子防水材料自粘层≥0.5mm,抗窜水能力更强,自粘固定和满粘效果更优,同时自粘搭接部位用一道盖口条和/或双面自粘胶带做密封处理,节省了工序和材料,搭接缝粘结更牢固,保证不会发生翘边、脱焊现象。此外,该技术的节点适应性更强,解决了基面粘结力差、易串水的通病,同时保证了混凝土浇筑不会脱焊、开裂,实现了防水质量多重保障。

施工过程中,只需对基面进行简单处理就可以实现在异型面的铺贴,不需要根据异型面形状进行裁剪和焊接,利用其柔韧性在混凝土浇筑时可以实现在异型

1-2-170面的完美贴合,有效地解决传统防水卷材或自粘防水卷材中脱焊、开裂、基面适

应性差、易渗漏、工艺要求严格的应用难题。

(2)工艺技术流程说明

TPO 防水卷材生产主要工艺步骤包含供料、挤出、成型、喷码、切边、涂

胶、置砂以及收卷。

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TPO 防水卷材工艺流程

(3)主要产品规格及质量指标

TPO 防水卷材执行的质量标准为:《热塑性聚烯烃(TPO)防水卷材》(GB

1-2-17127789-2011)。

(4)设备选型原则

本项目的设备选型遵循如下原则:

*所选设备技术性能先进,达到目前国内外先进水平,经生产厂家使用证明其运转稳定可靠,能够满足生产高质量产品的要求。

*设备性能价格比合理,使投资方能够以合理的投资获得生产高质量产品的设备。

*充分考虑设备的正常运转费用,以保证在生产相同产品时,能够保持最低的生产成本。

*选用生产设备厂家具有国内外一流装备,管理科学,达到国际质量认证标准。

*对生产设备进行合理配置,充分发挥各类设备的最佳技术水平。

*拟建的设备,应符合政府部门或专门机构发布的技术标准要求。

(5)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和动力供应

*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的供应情况

TPO 防水卷材主要原辅材料有 TPO 树脂、无机填料(碳酸钙、滑石粉等)、

二氧化硅、功能母粒、网格布、黑色母粒(由炭黑、载体和助剂注塑而成)、白

色母粒(二氧化钛等)、其他有机助剂等。

*燃料及动力供应

A.供电

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变电站引入 10kV 电源,满足供电要求。

B.水源

项目采用市政供水,由项目所在地供水站供给,满足本项目生产、生活需用水量的水质要求。

1-2-1725、项目备案与环境保护评估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披露日,本项目已取得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江宁审批投备【2021】459号。

本项目已取得南京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性能建筑高分子材料产业化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宁环(江)建【2021】119号)。

6、项目的组织方式和实施进度计划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坚持以提高投资效益为中心,合理组织建设工期,力求项目一次建成投产,并发挥效益。坚持全面质量管理,精心设计、精心施工,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质量、进度、费用。做到文明施工,文明生产。

为保证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本项目实行项目法人领导下的“项目负责人制”,由项目负责人成立专门的建设领导班子。

项目的实施实行负责承包的办法,签订责任书,任务落实到施工单位,责任落实到人,确保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在资金方面,严格专款专用,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在设备采购方面,采用设备招投标方式,及时组织设备和工程所需的多种材料及时到厂,以保证和加快建设进度。

项目建设步骤的衔接紧密,尽可能实现项目建设的低耗、高质、高效。项目建设总工期24个月,包括厂房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产线试生产等,各期间工作安排可交叉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T+1 T+2项目

Q1 Q2 Q3 Q4 Q1 Q2 Q3 Q4工程前期工作工程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调试系统运行竣工验收

注:T 代表建设初始年,1、2 数字代表年数,Q1、Q2、Q3、Q4 代表季度。

1-2-1737、项目经济效益

(1)项目效益测算基本情况

本项目计算期12年,其中第1-2年为建设期,3-12年为运营期。第2年建设完成,第3年实现投产,第3年达产率20%,第4年达产率40%,第5年达产率 70%,第 6 年完全达产,完全达产后将新增 1000 万平方米 TPO 防水卷材产能。

(2)预计效益情况、测算依据、测算过程及合理性

*营业收入预测

本项目销售单价参考市场价格和未来市场竞争策略作为测算依据,完全达产后年销售收入(不含税)估算为30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 T+1 T+2 T+3 T+4 T+5 T+6 至 T+12

TPO 防水卷材 - - 6000.00 12000.00 21000.00 30000.00

合计--6000.0012000.0021000.0030000.00

*营业成本测算

本项目所需原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运费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参考防水

卷材同行业公司比例;折旧根据本次建筑工程投资、设备购置及安装情况进行测算,折旧年限、净残值等与公司现有折旧政策一致。完全达产后年营业成本(不含税)估算为21556.19万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T+1 T+2 T+3 T+4 T+5 T+6 至 T+12

原材料--3671.487342.9512850.1618357.38

直接人工--80.00160.01280.01400.02

制造费用--240.00480.00840.001200.00

运费--180.00360.00630.00900.00

折旧--698.80698.80698.80698.80

合计-4870.289041.7615298.9821556.19

1-2-174*期间费用测算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均按照公司现有各期间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

例进行预估,预计完全达产后每年将新增期间费用5544.14万元。项目损益分析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T+1 T+2 T+3 T+4 T+5 T+6 至 T+12

一、营业收入--6000.0012000.0021000.0030000.00

减:主营业务成

--4870.289041.7615298.9821556.19本

二、毛利--1129.722958.245701.028443.81

营业税金及附加--0.000.0065.13153.18

销售费用--456.94913.881599.292284.71

管理费用--378.70757.391325.441893.48

研发费用--273.19546.38956.161365.95

三、利润总额--20.90740.591755.002746.48

减:所得税--0.0049.62155.68258.30

四、净利润--20.90690.971599.322488.18

*项目经济效益测算

本项目经济效益测算结果如下:

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备注

1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万元1479.02所得税后

2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14.29所得税后

3项目投资回收期年8.33所得税后

(四)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设主体为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共计

9656.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8500.00万元,建设期36个月。公司拟通过

本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司现有的信息化体系,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的升级完善,智能工厂体系建设及智慧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资金主要用于软硬件设备购置等,项目建成后将有利于公司实现以总部为管理中心,覆盖各

1-2-175地生产基地的信息化体系,并实现业务、财务、人力资源、物流供应链等子系统

的相互对接,推进公司信息系统全面统一的管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率,增强成本优势。

2、项目实施主体和建设地点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为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醴泉路118号。

3、项目投资概算

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为9656.00万元,其中,软硬件购置费

8564.00万元,项目开发支出1092.00万元。该项目的项目开发支出为公司自筹资金,其余资本性支出合计8564.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该项目的金额为

850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投资额占总投资比是否资本性拟使用募集资金序号项目(万元)重支出金额(万元)

1软硬件购置费8564.0088.69%是8500.00

2项目开发支出1092.0011.31%否-

总投资9656.00100.00%8500.00

本项目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和测算过程如下:

(1)软硬件购置费

本项目软硬件购置费主要向生产厂家询价为主并综合考虑价格浮动系数,其中硬件设备购置的明细如下: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一、信息化基础建设650.00

1服务器及配套资源1200.00200.00

2云资源租赁1200.00200.00

3机房改造及安环设施1150.00150.00

4灾备设施1100.00100.00

二、智慧工厂1014.00

1服务器及配套资源150.0050.00

2工厂级采集服务器65.0030.00

1-2-176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3智能采集网关1000.3030.00

4边缘采集平台1018.00180.00

5 无线 AP 60 0.50 30.00

6 移动 PDA 60 0.80 48.00

7车牌视频摄像头61.006.00

8地磅系统2030.00600.00

9电子秤1000.4040.00

三、智慧服务540.00

1云应用服务器530.00150.00

2云计算服务器830.00240.00

3本地部署服务器1510.00150.00

合计3952204.00

其中软件设备购置的明细如下: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一、信息化基础建设2360.00

1数据中心升级1110.00110.00

2数据中台系统1250.00250.00

3全面预算管理系统1200.00200.00

4合并报表系统1200.00200.00

5商业智能系统1200.00200.00

6 HR 系统二期 1 200.00 200.00

7 CRM 系统二期 1 200.00 200.00

8 SRM 系统二期 1 200.00 200.00

9子公司信息化推广项目1800.00800.00

二、智慧工厂2000.00

1 MES 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 1 1000.00 1000.00

2 WMS 仓库管理系统 1 300.00 300.00

3 TMS 物流智能化管理系统 1 300.00 300.00

4 APS 生产计划系统 1 200.00 200.00

5 LIMS 实验室管理系统 1 200.00 200.00

三、智慧服务2000.00

1混凝土行业数据库1800.00800.00

1-2-177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套)单价(万元)总价(万元)

2智能配合比设计系统1600.00600.00

3混凝土大数据共享平台1600.00600.00

合计176360.00

(2)项目开发支出

本项目的项目开发支出投入1092.00万元,主要为技术人员工资。本项目累计新增技术人员31名。具体投资明细如下:

人工薪酬投资序号岗位名称第一年薪酬第二年薪酬第三年薪酬金额(万元)IT 主管(硬件/

140.0080.00120.00240.00网络/安全)

2 IT 工程师 60.00 90.00 120.00 270.00

3信息安全工程师18.0036.0054.00108.00大数据主管(私

4-30.0060.0090.00

有云)高级数据库管理

5-20.0040.0060.00

员(DBA)

6 ERP 运维工程师 36.00 72.00 108.00 216.00

7 MES 运维工程师 - 36.00 72.00 108.00

合计154.00364.00574.001092.00

4、项目的组织方式和实施进度计划为保证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本项目实行项目法人领导下的“项目负责人制”,由项目负责人成立专门的建设领导班子。

项目的实施实行负责承包的办法,签订责任书,任务落实到施工单位,责任落实到人,确保项目按计划进度完成。在资金方面,严格专款专用,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在设备采购方面,采用设备招投标方式,及时组织设备和工程所需的多种材料及时到厂,以保证和加快建设进度。

项目建设步骤的衔接紧密,尽可能实现项目建设的低耗、高质、高效。项目建设总工期36个月,包括厂房建设、设备购置及安装、产线试生产等,各期间工作安排可交叉进行,具体情况如下:

1-2-178T+1 T+2 T+3

项目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Q1 Q2 Q3 Q4

人员招聘、培训软硬件询

价、采购

系统开发、

测试、运行

注:T 代表建设初始年,1、2、3 数字代表年数,Q1、Q2、Q3、Q4 代表季度。

5、项目备案与环境保护评估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披露日,本项目已取得南京市江宁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备案项目编号:江宁审批投备【2021】403号;

本项目不涉及新增产能与基础设施建设,无需履行环评审批手续。

6、项目经济效益

本项目建设周期36个月,项目建设将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五)补充流动资金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拟使用不超过

238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运营,支持公司业务扩张,提升

公司盈利能力,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投资效益。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及推广,公司将扩大在混凝土添加剂等领域产能,完善产品布局并与公司其他业务发挥协同效应,提升公司的服务能力和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巩固行业地位和拓展市场提供有利的条件。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有利于优化公

1-2-179司资产负债结构,缓解资金压力,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和财务稳健性,促进公

司持续稳定的经营发展。随着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完毕,公司将进一步扩大经营规模,完善市场布局,全方位增强业务发展和提高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将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1-2-180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公司最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

(四)注册会计师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五)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六)资信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七)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询时间及地点

投资者可在发行期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九点至十一点,下午三点至五点,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一)发行人: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醴泉路118号

联系人:徐岳

电话:(025)52837688

传真:(025)52837688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联系人:周明杰、易博杰

电话:025-83387720

传真:025-833877111-2-181(本页无正文,为《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之盖章页)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1-2-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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