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6证券简称:苏博特公告编号:2022-059
转债代码:113650转债简称:博22转债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3.1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为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银行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及结构性存款。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一、现金管理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银行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及结构性存款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资金来源及相关情况
1、资金来源: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41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7月1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800.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80000.00万元,扣除承销费用900.00万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79100.00万元已于2022年7月7日汇入公司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永证验字(2022)
第21002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44624.21万元。具体存储情况如下:
专户银行银行账号存放金额(元)
交通银行南京东山支行320899991013002406939145709340.24
中信银行股南京城中支行8110501013402006202113874652.56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南京城西支行93090078801200001562111412032.57
招商银行股份南京江宁支行12590300481060875234627.97
中国银行南京江宁支行52877793417211450.00
合计446242103.34
二、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额度
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1亿元(含)。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低风险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银行大额存单、协定存款及结构性存款)。同时,应当满足安全性高,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并且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3、投资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
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上述投资理财事项在额度范围内,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和收益情况。
6、风险控制
(1)额度内资金只能向各金融机构购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
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
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募集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投资进展,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购买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
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3.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全面审核后认为:
1、由于募投项目实施的周期性影响,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3.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及授权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
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通过开展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