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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博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1-19 查看全文

苏博特 --%

证券代码:603916证券简称:苏博特公告编号:2024-007

转债代码:113650转债简称:博22转债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4年1月17日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258万股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已于近日完成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2024年1月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出具了《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关于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法律意见书》。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如下:1、授予日:2024年1月8日;

2、授予数量:1258万股;

3、授予人数:211人;

4、授予价格:5.96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6、本次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的差异说明

缴款认购期间,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全部放弃认购合计10万股;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部分放弃认购合计2万股;激励对象放弃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合计12万股。

因此,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13人调整为211人,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由1270万股调整为1258万股。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占目前股本序获授的限制性占授予权益总姓名职务总额的比例

号股票数量(万股)量的比例(%)

(%)

1毛良喜董事长32.52.58%0.08%

2洪锦祥总经理302.38%0.07%

副总经理、董事会

3徐岳151.19%0.04%

秘书、财务总监

4张勇副总经理151.19%0.04%

5储海燕副总经理201.59%0.05%

骨干员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

1145.591.06%2.73%

励的其他核心人员(共206人)

合计1258100%2.99%

注:以上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本计划的有效期为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所有限制性股票解锁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不超过36个月。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和24个月,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限售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过户后便享有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

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比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例自授予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授予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50%日止自授予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授予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50%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激励对象实际缴纳的新增注册资

本及股本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4】第 ZH10001 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月9日止,公司收到211名激励对象认购款合计75039700元,均为货币出资,其中新增股本1258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62459700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58万股,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办理,并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缪昌文先生、刘加平先生、张建雄先生,公司控股股东为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缪昌文先生、刘加平先生、张建雄先生合计持有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36.41%的股权。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

163200000股,占授予后公司总股本的37.7%,仍然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限

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授予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类别变动前本次变动变动后有限售条件股份01258000012580000无限售条件股份4203109610420310961总计42031096112580000432890961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公司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企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根据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总额确认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成本,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万股)需摊销的总费用2024年2025年

12583400.842550.63850.21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计算、会计处理和成本分摊将按照上述方法进行处理。

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激励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19日

*报备文件(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二)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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