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16证券简称:苏博特公告编号:2025-045
转债代码:113650转债简称:博22转债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博特新材料泰州有限公司、南京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镇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广东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31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均无对外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博特股份”)因生产经营需
要及简化授信,将与下文所述用信主体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8000万元,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12000万元,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宁支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江宁支行”)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0000万元,用信主体为本部及全资子公司博特新材料泰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博特”)、南京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博特”)、镇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苏博特”)、广东苏
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苏博特”),具体份额见下表。苏博特股份对相应子公司用信承担对应规模连带保证责任,合计30000万元。苏博特股份授信额度划分明细表单位:万元划拨授信各全资子公司分配授信额度授信银行额度总额泰州博特南京博特镇江苏博特广东苏博特民生银行南京分行8000350010003500北京银行南京分行120003500150020005000南京银行江宁支行10000450025003000合计3000011500500085005000
全资子公司博特新材料泰州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以下简称“南京银行泰州分行”)申请授信1000万元,公司拟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合计1000万元。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泰州博特基本信息如下:
1)注册地点:泰兴经济开发区江泰中路(闸南南路)26号;
2)注册资本:33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洪锦祥;
4)经营范围:建筑新材料的研究、生产(按环保部门核定的经营范围生产)、
加工、销售,金属材料的研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5)主营业务:混凝土外加剂的研发、生产、销售;
6)财务数据:泰州博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8.17亿元,所
有者权益为5.59亿元,营业收入为67,694.14万元,净利润为2916.3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南京博特基本信息如下:
1)注册地点:南京江北新区赵桥河北路129号;
2)注册资本:4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洪锦祥;4)经营范围:建筑新材料、金属材料的研究、制造、销售、委托加工,相
关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5)主营业务:混凝土外加剂的研发、生产、销售;
6)财务数据:南京博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2.72亿元,所
有者权益为1.50亿元,营业收入为19,745.01万元,净利润为504.85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镇江苏博特基本信息如下:
1)注册地点:句容市边城镇农庄村碧山工业集中区1号;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李磊;
4)经营范围:建筑新材料的研究、生产、销售,金属材料的研究、销售技
术服务、技术咨询,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5)主营业务:外加剂的生产、销售;
6)财务数据:镇江苏博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3.70亿元,
所有者权益为1.76亿元,营业收入为16233.35万元,净利润为648.7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广东苏博特基本信息如下:
1)注册地点:江门市新会区古井镇珠西新材料集聚区104号;
2)注册资本:15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洪锦祥;
4)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新型建筑新材料;研发、销售:金属材料;新材料技术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5)主营业务:外加剂的生产、销售;
6)财务数据:广东苏博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为2.91亿元,
所有者权益为0.96亿元,营业收入为15774.18万元,净利润为884.2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上述公司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同意为上述子公司在民生银行南京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捌仟万元,北京银行南京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壹亿贰仟万元,南京银行江宁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壹亿元,南京银行泰兴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壹仟万元,合计叁亿壹仟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总共合计3.1亿元。该金额为授信金额,具体保证担保额以实际发生用信金额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泰州博特等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系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上述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对上述子公司的担保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利益构成损害。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博特新材料泰州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1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江苏道成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万元,
合计2000万元。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