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
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并注销专户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上
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桥信息”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的要求,对金桥信息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发行名称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总额35674.56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34720.25万元募集资金到账时间2021年3月22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68号),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46633418 股新股。公司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46633418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7.6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56745647.70元,扣除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9543098.08元,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347202549.62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23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31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1二、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募集资金节余募集资节余募集资募集资金实承诺使用金金额(不含金金额(含利结项名称结项时间际使用金额金额(万利息收入)息收入)(万(万元)元)(万元)元)基于云架构
的技术中心2026年1月31日10000.009939.4060.60647.61升级项目智慧法治综
合平台建设2025年4月30日13000.0012656.11343.89789.29项目智慧教育综
合平台建设2026年1月31日7000.006970.0629.94326.28项目补充流动资
-4720.254720.25-131.96金
节余募集资金(不含利息收入)434.43万元现金管理及利息收入减手续费
1460.71万元
合计
节余募集资金合计金额1895.14万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及相应□补流,1895.14万元金额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本着合理、高效、节约的原则,严格把控项目各环节;同时项目建设周期长,公司结合募投项目实际建设需要、适时调整建设内容,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合理降低成本和相关费用,形成了节余。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依法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共同形成了本次节余,现金管理收益与存款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共计1460.71万元。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1895.14
2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为5.46%。
(三)募集资金后续的使用计划
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公司拟将节余的募集资金1895.1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上述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三、审议程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节余募集资金合计人民
币1895.14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占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为5.46%,低于募集资金净额的10%,本事项需提交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本事项已事前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议案》。
四、保荐人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
3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事项无异议。
4(此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金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杨帆方亮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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