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4)第1380号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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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4)第1380号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徽酒”)《关于2023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执行了鉴证工作.
一、管理层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责任
金徽酒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关于2023年度公司募
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实施和维护与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以
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为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鉴证工作提供
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其他必要
的证据等.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
务准则第3101号一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
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
对《关于2023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
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
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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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金徽酒编制的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
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金徽酒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金徽酒2023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金徽酒2023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
并对外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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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说明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本说明中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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