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苏州金鸿顺汽车部
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股东负责
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经核查相关资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追认关联方并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出售全资子公司鸿洋机械100%股权,主要为了剥离低效资产,优化公司
资产结构,提高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公司追认关联方并确认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
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交易对洪李纯玉追认为公司关联人,对本次交易追认为关联交易。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叶少波(签字):八99吗
2023年8月2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邢宝华(签字):
2023年8月2日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金鸿顺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包树楠(签字):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