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29证券简称:亚翔集成公告编号:2026-017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4月7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方达街33号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0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59337939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74.6803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姚祖骧先生主持,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列席9人。
2、公司董事会秘书李繁骏先生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59332239 99.9964 2300 0.0014 3400 0.0022
2、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59332239 99.9964 2300 0.0014 3400 0.00223、议案名称:《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6 年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59332239 99.9964 2300 0.0014 3400 0.0022
4、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59332139 99.9963 2400 0.0015 3400 0.00225、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中期对2025年度剩余可分配利润进行现金分红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59332139 99.9963 2400 0.0015 3400 0.0022
6、议案名称:《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59332139 99.9963 2400 0.0015 3400 0.0022
7、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59167539 99.8930 167000 0.1048 3400 0.0022(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是否当选号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8.01关于推荐金勇为董15664323898.3088是
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1《公司2025年324999.982423000.007034000.0106度董事会工作4239报告》2《公司2025年324999.982423000.007034000.0106度报告全文及4239摘要》3《公司2025年324999.982423000.007034000.0106度财务决算报4239告及2026年财务预算报告》4《公司2025年324999.982124000.007334000.0106度利润分配预4139案》5《关于提请股东324999.982124000.007334000.0106会授权董事会4139决定于2026年中期对2025年度剩余可分配利润进行现金分红的议案》6《公司2025年324999.982124000.007334000.0106度内部控制自4139我评价报告》7《关于续聘会计323299.475616700.513834000.0106师事务所及其953900报酬的议案》8.01《关于推荐金勇298091.7085为董事候选人5238的议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7为普通表决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的
1/2以上审议通过。
议案8已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团结、杜羽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7日
*上网公告文件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