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1证券简称:格林达公告编号:2026-041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26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本次董事会,并一致同意通过了前述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6年8月25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
称及持股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占总股本比例(%)
1杭州电化集团有限公司8490334642.55宁波聚合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27681023
213.87
伙)
3杭州绿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6879195.36
4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45263632.27
5张伟娜13008000.65
6高敬业8300000.427宁波康达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048540.40
8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7925050.40
9张丽媛7705000.39
10王建平7632000.38
注:公司目前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一致。
特此公告。
杭州格林达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