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3证券简称:睿能科技公告编号:2022-073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12月3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
C区 26号楼公司三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479235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70.2697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维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长杨维坚先生、董事赵健民先生、王
开伟先生、独立董事林兢女士、徐培龙先生、李广培先生以视频方式参加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其他高管列席本次股东大会。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479235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479235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是否议案名称得票数
序号效表决权的比例(%)当选选举杨维坚先生为公司
3.0114792000099.9976是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赵健民先生为公司
3.0214792000099.9976是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蓝李春先生为公司
3.0314792001299.9976是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王开伟先生为公司
3.0414792000999.9976是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是否议案名称得票数
序号效表决权的比例(%)当选选举汤新华先生为公司
4.0114792000099.9976是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徐培龙先生为公司
4.0214792000099.9976是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李广培先生为公司
4.0314792000099.9976是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3、《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议案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是否议案名称得票数
序号效表决权的比例(%)当选选举黄军宁女士为公司第
5.0114792000099.9976是
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选举吴彧女士为公司第四
5.0214792000099.9976是
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票比例票比例
序号票数比例(%)数(%)数(%)《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0.000
23500100.000000.00000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0选举杨维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3.0100.0000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赵健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3.0200.0000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蓝李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3.03120.3428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王开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3.0490.2571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汤新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4.0100.0000
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徐培龙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4.0200.0000
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李广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4.0300.0000
董事会独立董事选举黄军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
5.0100.0000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选举吴彧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
5.0200.0000
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2022年1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2月10日
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上述议案2、议案3、议案4、议案5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议案3、议案4、议案5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
3、上述议案全部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孙立、敖菁萍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