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的说明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和支付现
金的方式收购博泰智能装备(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75.00%
股权,并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本次交易选聘的评估机构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洲评估”)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评估结果公允地反映了标的资产的市场价值。截至评估基准日(2026年3月31日),标的公司100%股权的评估值为50530.74万元。参考上述评估结果并经各方协商,确定博泰智能75.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37500.00万元。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最终定价是以东洲评估出具的《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涉及的博泰智能装备(广东)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东洲评报字【2026】第1756号)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程序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购买标的资产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交易首次董事会即公
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发行价格
为17.90元/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且不低于每股面值。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未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
鉴于公司已于2026年6月16日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所以本次交易购买标的资产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17.84元/股。
特此说明。
福建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