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6证券简称:博敏电子公告编号:临2023-077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3年11月13日以电子邮件和微信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23年11月15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信峰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及内部控制审计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本次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78)。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1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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