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6证券简称:博敏电子公告编号:2026-051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5月19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梅州市经济开发试验区东升工业园 B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35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4925495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23.6763
份总数的比例(%)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徐缓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独立董事均列席本次股东会。
2、董事会秘书刘佳杰先生出席本次股东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49039587 99.8557 178068 0.1193 37300 0.0250
2、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48212587 99.3016 966868 0.6477 75500 0.0507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49014587 99.8389 211968 0.1420 28400 0.0191
4、议案名称: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津贴)暨拟定2026年度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27600628 99.0918 217468 0.7808 35500 0.1275
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49021487 99.8435 206568 0.1383 26900 0.0182
6、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48901487 99.7631 310968 0.2083 42500 0.0286
7、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同意反对弃权
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49012087 99.8372 212668 0.1424 30200 0.0204
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申请一照多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同意反对弃权
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49047087 99.8607 180768 0.1211 27100 0.0182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同意反对弃权议案议案名称比例
序号票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关于公司2026
2年度对外担保额3494418897.10349668682.6867755000.2099
度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5年度利润分配方3575308899.35122065680.5740269000.0748
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6以简易程序向特3563308899.01773109680.8641425000.1182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估
73574368899.32512126680.5909302000.0840
计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申请一
照多址、修订<公
8司章程>并办理3577868899.42231807680.5023271000.0754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6、议案8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已获得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除上述外,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参与现场和网络投票的非关联股东(含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其中议案4徐缓先生、谢小梅女士、谢建中先生、刘远程先生、韩志伟先生为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合计121401359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翼、黎诗芸
(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信达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符合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