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6证券简称:博敏电子公告编号:2026-031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1、公司于 2026年 3月 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2026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等公告。
2、公司于2026年3月3日至2026年3月13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激励计划首
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10天,公司员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情况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相关任职文件、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资料。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
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均为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或子公司
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员工。
4、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
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5、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2关联委员刘远程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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