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续聘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中联2025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中联的相关资质合规有效,履职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规定,勤勉尽责并保持独立性,意见表达公允,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组织形式会计师事务所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注册地址首席合伙人邓超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52人
2025年末执业人注册会计师281人
员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46人
业务收入总额31810.81万元
2025年业务收入审计业务收入25546.96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9596.51万元客户家数34家
审计收费总额3382.90万元
2025年上市公司(含 、 股)审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A B
计情况涉及主要行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等。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1关于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立信中联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0.60亿元,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近三年(2023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4
次、行政监管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2次。
2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3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9次、行政监管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3次。
(二)聘任程序
公司于2025年11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中联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此议案已经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1月8日、2025年11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84)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91)。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置
立信中联为公司年审项目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积极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核心团队成员稳定,项目团队人员安排充分、合理。其承做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具备
多年上市公司、制造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立信中联及相关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1)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1
曹玮女士,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并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从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具有丰富的证券审计及咨询服务经验。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2
邹阳先生,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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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从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服务
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审计及咨询服务经验。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李金才先生,1996年取得执业注册会计师资格,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工作,参与审计和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新三板挂牌和年报审计等证券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前述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
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立信中联及项目合伙人、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审计工作方案
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中联针对公司需求及实际情况,围绕被审计单位的重点内容开展审计工作,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金融工具、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商誉减值、募
集资金使用、在建工程核算等,并及时与公司沟通审计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及人员安排、管理建议及审计结论,全力配合公司审计工作,满足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以及识别可能存在重大风险的领域等情况,保证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审计结论全面、完整。
(三)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
立信中联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审计过程中,在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质控部门及时沟通咨询,及时解决公司重点技术问题。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公司财务之间存在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相关负责人意见。专业意见分歧的解决会记录形成完整的文字备忘录,在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立信中联在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不存在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四)项目质量复核水平及质量检查
在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中联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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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全程对审计项目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和指导。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小组成员执行二次复核。
详细复核和二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立信中联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
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等八个章程要素
方面都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立信中联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基于该质量管理体系,立信中联在近一年的审计过程中未识别出质量管理缺陷,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六)信息安全管理
在双方签署的《审计业务约定书》中明确了立信中联所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
责任和义务,并要求相关人员签署《保密承诺函》。立信中联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充分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立信中联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0.60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八)审计沟通
立信中联审计团队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与公司治理层保持了高效的沟通,年审会计师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的沟通情况如下:
(1)公司管理层分别在审计前、审计中及审计后多次与审计团队沟通,分
阶段推进工作:审计前就审计范围和时间表、项目组的独立性和人员配置以及报
告期关注的风险领域(如商誉减值测试、在建工程确认等)进行沟通;审计中全
4关于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力配合审计,解答会计师提出的各种疑问并补充资料;在数据审定意见出来后组织相关方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风险事项和审计意见进行沟通、确认。
(2)2026年1月23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通过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
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审前沟通。
(3)2026年4月24日,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
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报表审定后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情况、审定后数据、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公司认为立信中联作为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资质合规有效,审计人员勤勉敬业且具备必需的业务水平,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2025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和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独立审计,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时、完整、客观、清晰,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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